發表時間: 2005-01-09 01:48:00作者:
國泰世華銀行爆發女行員監守自盜案,已離職的呂美華去年間利用經手客戶存款機會,將某客戶存款八千萬元(約合美金250萬元)移到人頭帳戶,並成功提領二千多萬元,調查局前晚將她移送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昨日凌晨訊後諭令以十萬元交保。由於呂女供稱盜取龐大資金的用途與犯案動機,疑點重重,檢調懷疑她被犯罪集團操縱,正深入追查。
檢調指出,三十二歲的呂美華在國泰世華銀行工作已超過十年,她是在去年夏天利用經手客戶存款機會,先偽造客戶印鑒章、提款單後,再陸續將一名貴賓級客戶的八千萬存款「五鬼搬運」,隨即於去年九月十四日辦理離職。
呂女為了掩飾盜用八千萬元,先在國泰世華銀行臺北某分行虛設了三個人頭帳戶,分兩星期將客戶的八千萬元存款轉入,再請託二到三名友人將存款一大筆、一大筆提領,不過,由於提款金額過大,被銀行內部察覺,報請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協助過濾資金。
洗錢防制中心調查發現,呂女在案發後一度行蹤不明,經與該客戶聯繫後,客戶表示近來並無運用戶頭裡的八千萬元存款,由於該客戶是由呂美華負責,懷疑她涉有重嫌,臺北市調處接獲通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調查。
正當市調處準備約談呂到案說明之際,前(7)日呂女卻主動到市調處投案,呂女不但坦承犯行,還自願配合調查員到住處搜索,查扣相關帳戶存摺清查。辦案人員發現,呂女已竊盜領出的錢,並未以購買基金或股票等方式處理,但她對於動機、金錢用途及失蹤的二千多萬元流向,辯詞均避重就輕。
檢調查出,呂女並無任何犯罪前科,在她住處也無發現準備卷款逃亡的護照等證據。調查員甚至形容呂女像個鄰家女孩,看不出她會涉及重大經濟案件,檢調懷疑背後有組織性的犯罪集團在操控呂女作案,檢察官昨日凌晨訊後諭令呂女以十萬元交保後,辦案人員也將積極追查其幕後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