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黨代政何以打擊腐敗?

發表:2005-01-21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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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根據中國中央紀委1月21日表示,2004年全中國給予黨政紀處分的超過17萬人,但是,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的只有不足5,000人,其餘超過16萬5千人卻可以逍遙法外;換言之,受司法制裁的人不足3%。中國官員不時強調「依法執政」,但數字卻在在說明中國「以黨代政」的事實。

中國官方中廣網1月21日引述中央紀委消息21日表示:2004年全中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166,705件,結案166,590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170,850人中,縣(處)級幹部5,966人、廳(局)級幹部431人,省(部)級幹部16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的為4915人。

據報導,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人之中,犯罪項目涉及醫藥商業賄賂、價格違法、假劣藥品、教育亂收費、經濟犯罪及濫圈土地等。超過17萬幹部既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即黨紀政紀也認為這些幹部犯下錯誤,但是,最後卻只有不足3%的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換言之,有超過16萬5千多名問題幹部只是透過行政程序予以懲罰,他們或會被開除黨籍、遭到警告,甚至只是記過等處分,但是肯定不用坐牢。

中央紀委發布的數字顯示,黨紀政紀對於犯錯的幹部,仍然強烈地傾向以行政手段解決司法問題,黨紀政紀將大部分犯錯的幹部收起來,沒有送往司法審查,當中97%犯錯的官員,到底犯下什麼錯誤而遭處分,實在不得而知,當中到底有多少事情是司法部門「不得」審理的,看來就只有黨紀政紀才知道,可見這個 「以黨代法」的做法嚴重缺乏透明度。

黨政紀對於絕大部分犯錯幹部的做法,與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蕭揚的目標有極大的出入。2005年第一期的《求是》雜誌於1月3日刊載蕭揚的文章稱,「要切實做到依法執政而不是以黨代政」,同時指出以黨代政會導致違法執政、濫用職權和腐敗現象日趨嚴重。

據中新社報導,蕭揚在文章中強調,「執政黨必須崇尚憲法和法律,要根據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去制定政策和作出決定;要用法律區分中共執政權和國家政權之間的關係:中共領導立法、行政和司法,但並不是代替這三個部門的職能;要依法執政,而不是以黨代政;黨是總攬全局而不應包攬一切。」

蕭揚指出,黨應當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而不能超越於憲法和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蕭揚在文章中承認,數十年來,因長期用黨的路線和政策管理國家,致使憲法和法律成為空文,導致違法執政、濫用職權和腐敗現象日趨嚴重,教訓極為深刻。

蕭揚發表的文章正是指蛑醒爰臀(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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