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5-02-17 08:49:00作者: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香港《開放》雜誌總編輯金鐘向本臺證實,本週一他與妻子及女兒準備到澳門旅遊,在抵達澳門後,其妻子和女兒都順利入境,但他卻被拒入境。澳門官員並沒有向他解釋被拒入境的原因。
他說:有人帶我去一間房,看我的身份證,跟著打電話,之後向我說,「你不可進入澳門,要返回香港」,只是說了這句話。我追問為何不准我入境,他們不作聲。
金鐘自一九九六年起不獲准進入中國大陸,但多年來,他多次往返澳門,都沒有遇到問題,這次是第一次被拒入境。他懷疑,這與他工作的雜誌社的報導方針,以及他近期發表的一篇有關已故中共總書記趙紫陽的文章有關。
他說:我相信都是與我們的雜誌和我寫的文章有關。去年十二月我們報導了胡錦濤在四中全會的講話,提及他有一個批示,要學習古巴和朝鮮,控制新聞媒體。我在最新一期有一篇紀念趙紫陽的文章,對共產黨的批評很犀利。北京方面可能很憤怒,想懲罰一下我。
金鐘認為,澳門當局拒絕他入境,是違反基本法的。他說:他們的做法是非法的,是違返澳門《基本法》的。我是正常旅遊,是基本人權,是香港和澳門的《基本法》所保障的,連中國也簽署了國際人權公約的。如果我到澳門搞事,你可以抓我。所以我認為他是違法的,也剝奪香港新聞工作者的自由。
金鐘已向澳門警方投訴及查詢他被拒入境的原因。他也已向香港記者協會報告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