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分別是兩名留法學生的家長,前些日子我們的孩子為申請普通居留許可證到中國駐法大使館辦理經國內公安機關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的認證。就這麼一項簡簡單單的業務,卻讓我們涉世不深的孩子飽償了「刁難」一詞的深刻含義,也深深體驗到法國華人界對中國駐法國大使館的種種非議!
我們花了五六百元快遞費兩次寄到法國的一份國內公安機關開具的證明被駐法大使館那位五十多歲的女工作人員(據說是位大使館重要工作人員的夫人)一口給否決了,理由是:「青島是山東省的省會,這麼大的城市開的證明不能手寫,一定要用打字機打」,待我們又到派出所開具了一份打字機列印的證明,並附加了一份公證後,她又說:「派出所開這樣的證明不夠級別,不能辦了。」我們諮詢了青島市和大連市的公安機關,他們都說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必須由住地派出所開。派出所的同志又說,派出所開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從來都是手寫,蓋上公章就具有法律效應,他們也曾給中國駐世界上很多國家使館開過證明,而且都可用。至於青島市是不是山東省的省會,我們也無法證明。
我們想中國的法律法規從來都是嚴肅的,不會隨意變來變去。問題是出在駐法大使館的工作人員身上,我們對這位女工作人員的素質感到十分驚訝。就是她的無理刁難,使這次辦證延誤了期限,使我們的孩子成了法國的黑人!給以後的生活和學習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駐法大使館工作人員的這種惡劣態度和工作作風並不只對留學生,而是相當普遍和由來已久的,在當地華人界留下了很壞的印象。當地的華人們都說到大使館辦事很難,不上貢就更難。據說辦這件事至少需要上一千歐元的貢。如果是正常的手續費,我們即使再沒有錢也要交。但在背後交私錢,我們的孩子不會,也交不起這麼大的費用。我們也覺得這樣做大大有損中國政府的聲譽。不僅大陸人不願到使館辦事,巴黎有不少臺灣人,他們對大使館甚至感到很厭惡,他們常說:「我們怎麼能在這樣的政府領導下生活?!」
我們的孩子到法國留學已三年多,在與他們不斷的交談中,我們逐漸對駐法使館有所瞭解,我們不知道這情況在世界其他地方是不是很普遍,但是我們知道這種情況在法國已到了很嚴重的地步,令國人和海外僑胞們很傷心。我們希望領導同志能認真的調查一下駐法國使館的實際情況,到巴黎華人各界聽一聽他們的反映,不要說為國人和海外僑胞們服好務這樣的大話,就是為維護政府的形象和領導人的臉面,你們也應該盡快消除像發生在駐法使館中這樣的醜陋現象。
我們實在不願意你們在處理這封信時,也像一般信訪工作貫例那樣,把上訪信往當事單位一轉了事,那樣對我們的孩子將不可避免的招來無情的打擊報復(以前有不少這樣的事例)。對此我們猶豫再三,最後決定還是向政府領導人反映這一情況,如果解決好了,對各方都會有好處。
此致
謝謝!
大連 楊美玉 0411--86471844 青島 孫世成 0532--3849072
200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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