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月,男,69歲。2002年2月,一家四人依法進京為法輪功鳴冤上訪,被霍州市公安非法強制帶回霍州,並在霍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多月,勒索罰款3000多元。
2001年臘月二十四日半夜,十多個惡警無辜非法闖入家中,非法搜查後,又被非法綁架了一家四人。在看守所期間,曾被非法遊街侮辱一天,非法勞教一年。
2002年10月,又有四、五個惡警上門騷擾,因老人無法再承受精神上的巨大壓力,身體極度虛弱,三、四天後含冤離開人世。
李明月二兒子李俊文,受到惡警多次殘酷迫害,於2004年5月離開人世,留下不滿十歲的兩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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