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5-04-12 21:30:00作者:
臺駐韓代表處向中共索被侵館產
我駐南韓首爾代表處官員昨天指出,本月八日已代表中華民國政府在韓國提出法律訴訟,要求中共駐首爾大使館歸還一筆六+八點八坪的土地,恢復原狀。
我駐南韓首爾代表處官員昨天指出,本月八日已代表中華民國政府在韓國提出法律訴訟,要求中共駐首爾大使館歸還一筆六+八點八坪的土地,恢復原狀。
參與此一法律行動的駐韓官員說,這筆位在南韓首都首爾中區明洞二街八+三至六的地產是我國合法財產,於一九九五年六月+六日,遭中共大使館變更為中共財產,我方是去年整理土地財產資料時,發現此一現象,外交部決定依南韓司法程序,討回公道。
官員說,這塊土地,原來是在我國駐南韓大使館的圍牆外側,是道路的一部分,一直有攤販利用。一九九二年我與南韓斷交時,南韓政府將大使館轉移給中共,也就是現在的中共大使館,但該筆土地,韓國、中共和我方都未察覺。直到一九九五年中共將之轉移,去年一月我方才發覺。
官員表示,此案我方延請律師,向首爾的地方法院提出司法訴訟,要求中共大使館歸還土地。我方持有理由,是一九九二年八月雙方斷交後,一九九三年七月韓國政府發表備忘錄表示,「韓國政府對臺灣名義的非外交財產的所有權不會採取任何措施。」而該筆位在大使館駐地圍牆以外的地產,明顯不屬「外交財產」,所以中共大使館變更的動作,違背該備忘錄規定。
官員指出,代表處曾於去年+月向南韓外交通商部和該地區登記所提出嚴正抗議,認為南韓政府同意中共大使館在一九九五年六月+六日變更該筆土地所有權,有違我國與南韓政府備忘錄,但南韓政府一直沒有任何回應。
據表示,本案已由南韓法院受理,進入司法程序,我方將盡一切努力,靜待南韓法院公正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