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桂芝涉嫌收受950萬元財物 曾傳言4月中旬被起訴 律師應在此間介入 記者今天獲悉--
韓桂芝案「延期」 律師尚未指定
■業內專家分析有三種可能:家屬已自聘律師 韓桂芝不符合法定指定條件 此案未到指定律師階段
■「新中國最大賣官案」馬德案律師為其做罪輕辯護 ■王慎義案律師稱王確實檢舉出其他高官
今天上午,記者從有關渠道瞭解到,韓桂芝案的律師還未指定。此前曾有傳言說,韓桂芝4月中旬將被起訴。按照法律常規,在起訴前後,被訴人的律師將介入。
韓桂芝是黑龍江省原政協主席,涉嫌收受屬下950萬元財物。京城有媒體3月25日曾報導說,韓桂芝一案將在4月中旬提起公訴。
然而,今天上午,記者從市司法局有關人士處獲悉,關於韓桂芝案,目前有關部門還沒有接到法院指定律師的通知。這意味著,韓桂芝案4月中旬被起訴的可能性不大。
據瞭解,當被告人符合被指定律師的條件時,法院先找法律援助中心,再由法律援助中心來指定律師。
有業內專家分析認為,韓桂芝案尚未指定律師有三種可能。其一,是家屬已經為其聘請了律師辯護;其二,是韓桂芝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34條規定的指定條件;其三,可能是案件還沒有到指定律師的階段。
另外,記者獲悉,韓桂芝案的專案組所有成員此時還正在核查韓桂芝涉嫌受賄的各種證據。
韓桂芝案件回放
黑龍江省原政協主席韓桂芝將成為繼綏化市原市委書記馬德、原市長王慎義之後,在京審理的與「新中國最大賣官案」相關聯的第3位黑龍江省高官。
據稱,2005年3月22日開庭審理的「新中國最大賣官案」的主角馬德供述,他曾給韓桂芝送過80萬元。
另據媒體報導,經調查,韓桂芝在任黑龍江省省委組織部副部長、部長、省委副書記期間,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收受曹某、馬某、瀋某、某公司董事長姚某等多人多次所送錢款共計人民幣950萬元,其中大部分涉嫌受賄。
家中數人被「雙規」
2004年1月21日下午,韓桂芝的大兒子、黑龍江省光大銀行副行長陳泓播被中紀委從家中帶走。
2004年2月20日,韓桂芝被中紀委從醫院帶走。三天後中央有關部門正式通知韓桂芝被立案審查。
韓桂芝被立案審查後,她的二兒子和兩個兒媳,以及她的妹妹均被「雙規」。
2004年6月10日,黑龍江省政協九屆七次常委會決定免去韓桂芝省政協主席的職務。
2004年10月,中紀委給予韓桂芝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
關鍵詞
按照法律規定,三類人可指定律師。
經濟困難者
「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特殊人群
「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可能判死刑者
「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34條
法律援助中心指定 只有500元交通補貼 馬德案律師曾代理劉曉慶稅案
提到韓桂芝案時,曾有媒體稱,「新中國最大賣官案」的主角馬德給韓桂芝送過80萬元。
黑龍江省綏化市原市委書記馬德於3月22日已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受審。而且,馬德的代理律師是由法院為其指定的。
曾代理遠華走私案
記者瞭解到,今年3月,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錢列陽為馬德辯護。據瞭解,由於馬德案社會關注度較高,所以法律援助中心指定了政治和業務水平比較高的錢律師來為其辯護。
錢律師曾經為廈門遠華公司走私案、河北滄州衛生局副局長張彥龍玩忽職守案、劉曉慶稅案以及密雲踩踏事故案等案的涉案人員進行辯護。
為馬德做罪輕辯護
接到指定後,錢列陽去看守所會見了馬德。他說:「馬德的頭腦非常清晰。」通過閱卷和交流,他在徵求馬德意見後為其做了罪輕辯護。
錢列陽表示,馬德在被「雙規」後,主動交代了15項受賄事實,應當認定為自首行為。
同時,錢列陽稱,馬德在案發後,檢舉了黑龍江省環保局原副局長、曾任綏化市市長的王慎義涉嫌受賄的情況,應屬有重大立功表現,應當予以從輕、減輕處罰。而對於這點,公訴機關也表示認可。
而馬德認罪態度好、受賄的贓款已經全部收繳、未給國家造成損失的事實,錢列陽也認為應該在量刑時給予考慮。
為壞人辯護就成了壞人?
另有媒體報導說,錢列陽經常為犯罪嫌疑人做無罪辯護或罪輕辯護,曾有人對此有「誰為壞人辯護,誰就是壞人」的看法。
對此,錢律師表示:「與其說我是為馬德辯護,不如說我是為法律本身辯護,為法律保護公民權利進行辯護。再壞的罪犯,他也是中國的公民,擁有公民的權利,包括為自己的罪行辯護,法律必須保護他的這種權利。」
據瞭解,為馬德辯護,錢列陽只能拿到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補貼的500元交通費,還要在法院判決後才能拿到。
王慎義案律師:
王檢舉出其他高官
3月23日,黑龍江省環保局原副局長、綏化市原市長王慎義在該市原市委書記馬德開庭受審的第二天,也站在了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庭上。王慎義被控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88.9萬元。
據瞭解,王慎義是被馬德檢舉出來的。
王慎義的律師是王家屬為其聘請的兩位來自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高子程和曹南江。
開庭前六次在看守所見面
高子程,1990年開始從事律師行業,曾為交通部原副部長、中國交通企業管理協會原會長鄭光迪受賄案,武漢海關原關長莫海濤玩忽職守案做過刑事辯護律師。
去年8月份,王慎義的家屬找到高律師和同所的曹南江律師,簽下了委託協議。
在此後7個月的時間裏,兩位律師與家屬有了七八次的接觸,並6次進看守所會見王慎義,每次的時間都在40分鐘到兩個小時之間。
為其進行無罪辯護
法庭上,高律師為王慎義做了無罪辯護。
「無罪辯護不僅僅是王慎義的意願。」高律師認為,做無罪辯護主要是基於三個原因。
首先,王慎義承認自己收錢違法但不認為是犯罪;其次,王慎義認為自己沒有牟利;第三,從理論上講,構成犯罪的證據還不是很充分,法律規定受賄罪有嚴格的構成要件,不能僅憑收了錢就定罪。
「雖然給王慎義錢的多是一些國企老總、私人老闆等,但是,他們逢年過節給王慎義送一些禮金都是人情往來。減免稅費等優惠是本來就應該給人家的,王慎義只是履行職責簽批而已,與收錢無關。」高律師解釋說。
確實檢舉出其他高官
「他認為自己是無罪的,並且有重大立功表現。」高律師說。此外,王慎義認為,自己是有自首情節的,因為當初有關部門只掌握了一筆事實,起訴書指控的其餘16筆都是他主動交代的,而且贓款、贓物已被全部追繳。
對於立功情節,高律師只是謹慎地表示,王慎義確實檢舉出來其他高官,至於是誰,高律師沒有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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