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10個月的投訴沒有得到解決。尤其是在去年10月份以後我在投訴都覺得他們都認為我是在無理取鬧,為了幾毛錢經常打電話。今年3月1日我打10060進行投訴,要求來人到我這裡實地進行檢測,是否存在我說的情況。省網通公司接到投訴以後的第二天周水子網通技術人員來我這裡測試信號,結果信號很好。第三天市網通的通道優化部門技術人員來我這裡進行試驗性檢測。前10幾個電話沒有出現問題。後面的10次有5次都是接通以後雙方不能通話。承認這個情況是事實。經過檢查是一個機站的送話受話的線路接反了,造成雙方接通以後互相聽不到聲音。
3月7日下午網通來電話表示感謝。說因為我的投訴他們找到了一個隱藏很久的故障。卻不提因此而產生的話費如何退還。當我要求退還的時候他們卻說他們不能提供通話記錄(實際上他們不說實話,後來11日中午我在網通公司已經看到我10個月的話單記錄)。所以無法查證。只能給我50元的充值卡進行補償(當天上午周水子網通的技術人員上門給我送來一張面值50元的充值卡,但是說明是個人行為,因為我幫助他們找出一個故障)。我說你們多收我多少應該退還我多少,不能50元的充值卡就算完事。對方馬上說,那好充值卡我們收回。我說現在是要給我準確的退還,而不是這樣的簡單感謝。要是多收60元你給我50元怎麼能夠?最後通話不是很愉快。因為他們不想承擔話費退還的責任。
3月8日周水子網通領導又來電話希望給我300元現金作為補償。但是因為昨天的事情我已經不同意這樣解決了,後經他的請示。又對我說可以給我1000元現金。我說我現在要的是你們退還我多收取的話費,而不是這樣的賠償。我也不能和你們這樣講價還價。
3月9日又打電話到省網通投訴中心,本以為他們會妥善解決問題。因為這個事情是他們處理的,但是說明情況以後他們態度很冷淡,幾乎沒有說什麼話,只是一隻問我還有什麼要說的。等我問他什麼時候給我答覆,告訴我15個工作日。不知道為什麼他們如此這般了。難道我討要我的損失不對嗎???
因為這個問題不是我一個人的問題。從我發現至今在這一地點有多少人利用這個機站都是無法通話的。而且網通公司們還要收取用戶的通話費。這是因為你們的事故引起的,不是因為信號不好或者是無法抗拒的因素造成的,這完全是人為事故,為什麼你們沒有勇氣發出通知,對廣大的受損用戶進行賠禮道歉並且退還損失。
我知道網通在大連媒體上經常做廣告。媒體對這個事件不能報導。昨天和《新商報》進行聯繫也沒有給我回覆,所以在這裡發帖子希望有正義感的記者朋友進行跟蹤報導。希望有正義感的朋友幫助轉帖。
同時也希望在迎客路一帶是用小靈通的用戶看看是不是3月4日以前有接通電話以後互相不能講話的現象。
這起責任事故時間長,涉及的用戶無法統計。損失數額無法估算
我的電話0411-82028702
最新進展:11日中午網通大連公司聯繫我進行解決,承認因故障錯誤收取話費,但是只能給我300元充值卡。並且不說明原因。我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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