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百個不該來的理由比不了一個留下的誘惑

發表:2005-05-10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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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旅居在北京不到5年的香港人,陳冠中對北京的瞭解和觀察卻比常年居住於此的人豐富而有趣味

  文/陳冠中

  我想,有人批評臺北,臺北市人會喊冤;外人彈香港,港人不順氣。港臺還停留在愛被人捧的階段;反而,北京人最酷,像紐約人,捧她糗她都不當作一回事。

  北京不是為北京人而設的

  北京已經超過寬容,甚至反客為主。同是熱點移民城市,廣州和上海當地人的主體性仍很強。在北京,人口統計上的老北京早就是少數民族。或許,北京才是中國最早深圳化的城。

  不要以為捲舌的出租師傅代表北京人,他們許多是城郊來的所以不認得城裡你要去的地方。

  文化朋友於奇說,北京不是為北京人而設的。首都有自己發展的軌跡,由不得只照顧北京人。譬如說,提到北京,有人想起政治,那說的可是中央政府,他們來自五湖四海,而北京人多是在北京市政府。新的象徵一如西北角的海淀(含中關村和各重點大學),一流大學生聚集、亞文化旺盛的地方,然越是精英的大學,越多各地農民子弟;二如時尚的東區包括三里屯使館區,代表人物是外商、海歸和八面四方湧至的生猛白領。

  在京的外地人來得久或者不久,活得好或不好、有三證沒三證,都不自認是北京人,並且會強調自己是外地來的、原籍哪裡。

  1949年後進京的第一代,因為口音,不好意思自稱北京人,要到了土生土長,語調完全北京化的第二三代,才以北京人自居。

  楊東平幾年前的經典《城市季風》說,「土著」老北京受旗人濡染,故溫文爾雅,而 1949年後進京的新北京人則乾大事。若以楊的分法,改革開放後來的可算是新新北京人。不過,身份認同上,只有土著和進京第二三代才會毫不猶豫地自稱北京人,說明北京人這個專利詞代表著多麼鮮明的族群像猶太人,誰敢亂認?

  其他,非北京口音的,不管住了多久,都是京漂。

  北京人和京漂是絕配,共構北京的好風景。我聽說:北京人有素質,外地人有能力;北京人不為人先,外地人急功毛躁;北京人虛有其表,京漂就成了新北京。

  在一個被佔領的城市裡,變了少數民族後,還活得有優越感,才叫自信,顯出北京人底氣之厚。同時,也可推想外來統治者非等閑之輩。

  混雜而自在的北京

  北京就是一個小的全中國。那也真夠雜。

  對我來說,夠雜是住在北京的一個理由:隨時冒出意想不到的人物,品種匪夷所思而獨特性高。

  北京的臥虎藏龍,是要你找半天(北京門牌模糊),走小巷摸至一個不起眼的院子裡一幢沒賣相的無名平房,推開一扇窄窄的破門進去才發覺裡面都是寶。

  北京連老外都特雜,使館的、通訊社的、外企的、亞非拉的、不懂中文的華裔、旅行團遊客、背囊遊客。還有一變種,即在北京混之有年、嬉嬉的痞痞的、操普通話的老外。

  痞老外紅鬚綠眼,散住菊兒胡同之類民居,每天在胡同區進出,老北京見怪不怪,因此態度也不亢不卑,令痞老外特舒服。

  同樣的道理,不管你是留長發或剃光頭,穿不稱身或不熨的衣服,風格不配套顏色不對稱,褲腳一高一低,招搖過市,也只有在北京才如此不顯眼。光是這點北京已足以把上海比下去,繼續守護前沿文化的火炬,吸引一代又一代的底層類青年扑過來。

 文化前輩瀋昌文說,進京的上海人特別可愛,潛台詞是不是留守在滬的上海人有所欠缺?上海人要明白,到北京,沒人看你的衣服。一指你在北京穿衣服沒壓力,二指北京人種太雜,沒人懂解讀你那身時裝。跟潮流的上海人,香港人才是你的同種。當然,也可能是北京晚上街道暗,弄不好白天颳風又污染,誰看得到。

  (北京創意產業圈裡人其實也在乎外表,重點是要不像白領和不穿全服power dress,
除此外百無禁忌,可暫稱之為折衷主義的「北京滾亂取」Beijing Grunge.)

  一百個不該在北京的理由比不了一個留下的誘惑

  北京生活的好處,要是正經又具體,數出十個都不容易,我看過一些中外報刊做過類似專題,說來說去都沒什麼,如果只有這些理由,我今天應還留在香港九龍尖沙咀。但找一百個不該在北京生活的理由,卻容易多了,隨便找些京漂聊就有。而且,每一個不能活的理由聽起來都頗為嚴重,例如男的不愛洗頭髮,女的三十歲就開始有皺紋,之後儀態身形就大姐大化。更有些理由直讓你想立即撤,如沙漠化,沙塵暴,髒,空氣不好,干到觸電,干壞皮膚,缺水,塞車塞車塞車,開車的人沒有小路讓大路的路權概念,出租車司機不讓路但會繞路,出租車特窄特髒(2005年初終於有所改變),晚上街道暗--就算自稱中央商業區的朝陽區也暗,少通宵便利店,東西粗糙,到處都在拆不該拆也拆,整個北京像個大地盤,房價比上海還貴,契稅高,建築沒意思,沒有像樣的老洋房,舊民房特破,90年代的還戴古裝大帽子,新完成的地標建築又土又大,真不知道容積率怎搞下來這點京不如滬,甚至不及近幾年的鵬城和穗。

  但,大家還是在北京。

  且不說各級政府承諾了許多未來的改進,首先,東西比以前好吃多了。十年前北京人不會燒菜,出去吃則只有暴發高價和難吃兩種,十年後北京人還是不會燒菜,但外面的選擇也夠多了。東西好吃之後,一百個不好可以暫放一邊。(且不說時髦食肆可買到比港臺影院還快的《哈里.波特》DVD,而在同一抓光碟裡有我那個年代的黑白歐洲藝術片。)北京有了人間的基本生存條件後,混勁就來了。

  對搞創意產業的人來說,混是很重要的混的場,在商業市場和藝術自主場之中間,讓創意人可以迴旋,修養生息,賺點外塊,左右逢源,互相揣摩,伺機出擊。到了北京才知道天地有渾然之氣。文化生態上,北京最像紐約創意文化以外,紐約更像上海。

  像這樣那樣的人,還能去哪?只能在北京。

  一個理由就夠了:

  京漂搖滾詩人劉輝:「因為詩歌,我花枝招展;因為快樂,我瘋瘋癲癲;因為自由,我喪失家園;因為理想,我不會改變。」

  更何況有人說,北京確是可愛,因為每次有文藝演出,一些其貌不揚不洗髮的男士,身旁都有美女相陪。漢子有市場,說明北京浪漫不死。當然,事實並不盡然,北京現在也跟全國看齊,吸引尖果的最高效方法是錢,但如果你沒錢,在北京也還不致絕望,最好是做老外,但如果你不是老外,可以試試做藝術家。當全國都在比錢的時候,北京還有人整天在比誰牛。那,北京就算有再多不是,還是有意思。

  所以,抱憤青心態,過小資生活。

  外表雅痞,內心嬉痞倒過來也行。(而雅痞最終將歸屬上海)

  比起中產,多一分不甘心的不安分;比起美國波波士,要麼更頹廢要麼更有氣是為北京 「擰巴族」。只要這些人不都跑去雲南麗江,北京還繼續有趣。如果你不知道我在說什麼,你大概是另外一種人。又如果你本來不是在北京的,很可能你跟我一樣,來北京有三個理由,為了學習,為了事業,為了理想,用白話說是為名為利為權。不要小看這三個理由,你心裏明白,只有北京能給你這樣的滿足。

  陳冠中生於上海,在香港長大,曾在臺北居住六年,現居北京。1976年創辦《號外》雜誌--成為香港最講究品位與時尚,有文化歸屬感的本土雜誌。上世紀80年代在香港拍電影,90年代初在內地投資文化媒體事業。1994年赴臺灣。現在自稱「遊蕩」在北京。


稿件來源: 新聞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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