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軍方高層十一日則指出,軍檢單位在國防部電展室少校莊柏欣家中電腦查獲的機密資料,經比對與轉手「交通」(傳遞情報的車手)準備交付大陸的磁片內容大約相符,其中包括電展室所截收共軍戰機轉場訓練過程飛行員的空中通訊,以及共軍戰機編號、飛行員姓名等文件;初查未發現與國軍有關的機密,經軍情局連夜監定,莊姓少校泄漏的十七件文件中,只有兩件屬於較敏感的機密等級資料;軍方高層強調,目前並未發現檢調宣稱的機密內容,莊姓軍官也非軍情局人員,外界應相信軍方說法。
軍方官員說,經情報和保防單位共同評估,莊柏欣所泄漏機密可能的損害,是讓大陸瞭解臺方情搜重點,不過內容對大陸來說並不值錢,更沒有外傳的百萬行情;目前所知該份機密並未成功轉手交付對岸,莊柏欣也還未收到報酬。
據悉,黃耀中退役後到大陸作生意,經親戚介紹與中國國安部對臺單位人員認識。出賣給大陸的情資是按件計酬,每件情資視重要性有不同的價值。以美金計價,從去年八月迄今,前後數次的情資交易,共得款約二百五十萬元新台幣,黃耀中與莊柏欣對半拆帳,每人得款一百廿餘萬元。
對於軍官盜賣機密案,國防部十一日緊急召開記者會說明。國防部電訊發展室主任李翔宙表示,經初步清查,莊柏欣泄漏的資料包括大陸年度海空軍演訓動態及相關科研活動發展資料,未發現外傳的飛彈雷達參數和電訊密碼。由於電發室是利用電訊分析敵情動態,因此不會有飛彈相關資料。國防部研判泄密範圍有限,正進行損害評估,但軍方也絕對不會規避責任。
另據報導,檢調偵辦退役軍官黃耀中等泄漏國防機密涉嫌外患案,高院十一日凌晨三時卅分裁准收押禁見黃耀中。據悉,審判長黃瑞華審訊時,黃耀中坦承知道所泄漏的是國防機密,檢調沒有刑求逼供,他知道錯了,不用委任律師。合議庭決定裁准收押禁見時,黃耀中也未表異議。
調查局查扣的國防機密電腦資料,包括隨身碟內的資料,受廿四小時移送法院的限制,據悉,迄今檢調辦案人員只解密一部分而已,仍有諸多扣案資料待黃耀中協助解密。因此,合議庭認為,並不是黃耀中坦承泄漏國防機密不諱就可了事,還有很多機密電腦資料待解密。不過,怪異的是,這起泄密案件,檢調透露的訊息和軍方事後的說明,讓人感覺像是兩件完全不同的泄密案。檢調指莊姓軍官泄漏了包括飛彈參數在內多項有重大危害國安的機密,並且已多次交付機密成功並分得報酬;軍方昨天則公開指莊姓少校僅泄漏共軍演習情資等無足輕重的資訊,而且機密還未成功交付,也未拿到報酬。
兩種完全不同的說法,不知是檢調誇大「戰果」,還是軍方刻意保留,變成各說各話的羅生門,外界也看得一頭霧水。倒底真相為何,國安局有必要確認及說明。
至於泄密的一個原因,則是家境不好,檢調單位查出,黃耀中及其父兄,以前也都在電展室服役,因家境欠佳,因此在退伍後結識偽卡集團,並遊說舊識同袍莊柏欣犯案,誤入歧途。
東森新聞報引伸檢調查出,黃耀中的父兄,過去都是電展室的情報部門軍官,但黃家經濟狀況一直不好,父兄相繼退伍後,黃耀中多年前因無法升少校,以上尉軍階申請退伍,棄軍從商,由於任職情報單位,因此黃在中國大陸及東南亞國家有一定程度的人脈。
黃耀中後來輾轉認識跨國偽卡集團成員,並加入集團從事不法獲利,後來竟把歪腦筋動到舊識袍澤莊柏欣身上,由於莊預計今年七月申請退伍,因此黃耀中自去年下半年起,即遊說莊把業務上知悉的情報資料,拷貝在隨身碟內,由黃轉賣給大陸獲利,在退伍前狠撈一筆。
相關人士透露,全案以機密移送,因為還有後續查緝行動,所以先行保密。電訊發展室主任李翔宙中將十一日則否認本案飛彈機密外泄。不過,各方預估未來案情還會升高,恐會造成高階將領懲處下臺。
據調查,國防部電訊發展室為國防部一級特業情報機關,主要任務為對國際政、經與大陸政、經、心、軍、社之電訊與共軍電子情報偵搜、初步研判與電子偵搜技術發展人才培育,並兼具國軍電偵兵監職能,為國家戰略、技術及預警情報極為重要的來源。
而國防部電訊發展室所屬的北、中、南及外島的電監中心,和所屬三十多個地面電子偵搜站、通信情報監聽站,所組成電子偵搜網正是國軍對中國通信電子偵搜的主力。電偵範圍大致涵蓋中國解放軍現有頻率,可掌握距臺灣三百里內中國各電子通訊情報,而偵搜的重點是以解放軍部隊演訓的戰術情報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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