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現代民主憲政的理念與制度,在理念方面,包括主權在民、人人平等與尊重人權的價值;在制度方面,包括實行多黨政治、開放言論自由、三權分立、公民普選、地方自治、人權立國、尊重宗教與信仰的自由、民主憲政、廢除死刑、軍隊國家化、生態保育、國家綠化等。
依據現代民主政治的理念與聯合國憲章的精神,中國後共產時代,各地區人民有權依照人民自決的方式,建立地方政府或國家。茲摘錄下列人民自決的資料,供參考:
1、1941年8月,制定的《大西洋憲章》,系由美英兩國簽署,其中主張:「尊重各民族自由選擇其政府形式的權利」。
2、1945年6月26日通過的《聯合國憲章》,其中第2條第2款規定:「發展各國間以尊重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根據之友好關係,並採取其他適當辦法,以增強普遍和平」。
3、1952年七屆聯合國大會決議《關於人民與民族的自決權》,其中指出:「聯合國會員國,應擁護各國人民與各民族自決的原則,同時承認非自治領土和託管領土民族的自決權」。
4、1960年12月14日,聯合國通過《關於對殖民地及人民給以獨立之宣言》,其中第2條規定:「一切民族均有自決權,且依此權利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自由從事其經濟、社會及文化發展」。
5、1966年12月9日,聯合國通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本公約即是《國際人權公約A憲章》。其中第1條規定:「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他們依這種權利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當日,聯合國又通過《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即是《國際人權公約B憲章》,其中第1條第1款,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上述的內容相同。
6、1970年10月24日,聯合國通過《國際法原則宣言》,其中指出,「各民族享有平等權利與自決權之原則」,「一個民族自由決定建立自主獨立國家,與某一獨立國家自由結合或合併,或採取任何其他政治地位,均屬該民族實施自決權之方式」。
由上述的資料可知,人類各地區的人民,有權經由人民自決的方式,建立自主獨立的國家;這種權利,符合人類現代民主與人權的原則。
目前中國大陸,區分為21個省(不含臺灣)、4個自治區、2個特別行政區、4個直轄市、228個城市。這些行政劃分區域的人民,都有權透過住民普選的方式,成立地方政府,並且實施地方自治;至於省、自治區、特別行政區等,亦可按照地區人民的需要,經由人民自決與公投的方式,獨立成為國家。
實施地方自治,有助於擺脫中國2千多年以來中央集權的專制政治;也有助於各地區人民,建立關懷土地與人民的本土政權。我認為,這是後共產時代,各地區人民最理想的選擇。
這種本土政權,符合人類民主憲政文明的核心價值;這些文明的核心價值,包括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人權、幸福與和平的理念。這些價值,一直是中國人近百年所嚮往的文明理念,只要各地區的人民,能夠建立對這些價值的堅定信仰,那麼實行民主憲政,並不困難。
上述的本土政權與地方自治模式,美國自1781年獨立革命後,便已開始實施。很不幸的,中國1911年民國革命後,當時的執政黨國民黨,並沒有按照美國開國後這種地方自治的模式,建立各地區的本土政權;甚至為了建立大中國版圖、大中華民族主義與大一統意識,竟然採行一黨專制的方式,來建立國家。最後導致中國近一個世紀,人民各種貧窮與苦難的命運。
我認為,學習美國民主憲政成功的經驗,就是保障中國後共產時代,各地區人民民主憲政的成功。如果各地區的人民,不能夠虛心地學習成功國家民主憲政的經驗,那麼未來各地區的人民,如何能夠充分保證民主憲政的成功?
聰明人會學習成功者的經驗,愚昧的人喜歡按自己摸索的方式前行;前者,如日本與德國,他們學習美國民主憲政的模式與經驗,於是分別成為世界第二與第三大經濟強國;後者,如中國,1911年民國革命後,中國人不願意學習美國民主憲政的模式與經驗,偏偏要發明所謂的三民主義(即是一黨專制主義)、五權憲法(違反三權分立原則)、民族主義(即是漢族壓迫異族的主義)、民權主義(反對地方自治)、民生主義(保障特權與縱容貪污腐敗)等。
在中國後共產時代,各省、自治區、特別行政區等人民,有權依照客觀與合理的需要,採行美國2百年前各殖民地建國的模式。至於每一個國家的領土,是否按照中國現行的省、自治區、特別行政區等版圖來劃分,這可以經由專家與學者共同商議決定。
各地區人民,不論以任何的方式,來區分國家的版圖,只要能夠透過地區人民普選的方式,就可以合法決定。這個建立本土政權、地方自治與獨立國家的模式,必須符合地區人民自決的原則,如此才能夠充分體現主權在民的理念與原則。
在民主時代,人民有選擇的權利,人民也有公民普選的權利,人民更有住民自決的權利;這些權利,都是屬於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內所規定的範疇。沒有任何人,可以用虛擬的民族沙文主義、大帝國意識或大一統思想,來取代上述人民的權利。
過去近一個世紀,東亞地區的人民,在各種虛擬的國家與民族神話之下,犧牲了自由與民主的權利,也犧牲了追求幸福與快樂的價值,真是愚昧至極。這些虛擬的國家與民族神話,例如,大中國版圖觀念、大中華民族意識、大漢沙文主義、大一統思想等,
我認為,人類必須用人道的關懷與正義,來思考人類的命運問題。在人道的關懷與正義的原則下,人類可以透過信仰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人權、幸福與和平的理念,來建立自己的國家;在這種依據人類文明核心價值,所建構的國家,才能夠真正保障人民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權利。
中國後共產時代各地區的住民自決運動,必須建立在上述文明核心價值的基礎上;如此各地區的人民,才不會重蹈1911年中國民國時期歷史的覆轍,也不至於讓各種愚昧與無知,再次斷送人民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機會。
200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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