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6月2日報導,「昨天,中山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宣布:在省公安廳協調指揮下,經過中山市公安局辦案民警12個日日夜夜的艱苦奮戰,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中山「5. 18」雇凶傷人案成功告破。」
據報導,中山警方共從廣州番禺、湖北襄樊等地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經審訊,幾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受人僱請,竄至中山作案的經過:犯罪嫌疑人白姓女子。據稱:白姓女子系湖北省宜城市人,現為香港居民,仍然在逃。
應該指出,按執法機關的程序,案件既未完成司法程序,檢察方仍未有報告,法院仍未有定論,則他們所公布的所謂「犯罪情節」其實只屬初步材料,絕對不宜在現階段公開。特別是,既然該名白姓女子「仍然在逃」,則中山公安急於張揚案情,實在有「打草驚蛇」的可能。
中山公安又指稱:由於與溫沖因感情糾葛欲花費5萬元報酬僱請犯罪嫌疑人共七人對溫進行報復。據稱:5月18日9時許,犯罪嫌疑人共4人進入溫沖住所,用封口膠、電線等工具將溫沖捆綁,由朱姓嫌犯將溫沖右手中指和食指砍斷,並將兩節斷指放入背包帶離現場。又據公安指出:朱姓嫌犯作案後,曾回到番禺彭× 宏家中,將手指交給彭。5月18日晚,來到另一彭姓嫌犯家中,交給彭4萬元。公安沒有把嫌犯全名公布,只把他們稱為「朱× 兵」、「白× × 」和「彭× 宏」。
更加奇怪的是,雖然主嫌至今仍然在逃,但中山警方竟然立即認定:「這是一宗普通的刑事案件,與被害人記者身份及其工作並無關聯」。假如主嫌落網後又供出另有案情,則中山公安又會如何處理?
據較早前有關報導,5月18日中午,《南方都市報》駐中山記者站記者溫沖,被闖進其住所的歹徒砍掉右手的兩根手指。事件曝光後引起公眾高度關注,由於當事人的職業敏感,公眾普遍傾向認為歹徒有可能是為了溫沖較早前的報導而遭惡意報復,認為事件反映暴力在公然向輿論監督宣戰,有關當局應盡快查明真相並給公眾一個交代。
有分析認為,中山警方此番急於向公眾公布案情內裡可能大有文章,有關當局此舉可能只是為了平息較早前的網路輿論,轉移線民視線。分析指出:案子「告破」疑點重重,中山警方指認的案子主犯白某尚未抓獲案子何來告破,警方指白某為香港居民目前依然在逃的說法值得考究,依照一般常規,中山警方大可向香港警方尋求協助將白某繩之於案並非難事,如今主犯尚未抓獲就宣告真相對白只是無從對證。
「溫沖事件」發生後,中國有關當局對案件的處理手法受到批評,而在中國中國記者論壇西祠胡同的記者之家,5月20日出現一條據稱是「中共廣東省委宣傳部」的「通知」。據這個帖子:廣東省委宣傳部新聞出版處向各新聞單位指示「南方都市報駐中山市記者站記者近日在宿舍被不明身份者毆打致傷,中山市領道非常重視,公安部門正全力偵辦。為不影響公安部門辦案,請各新聞單位暫不採訪報導此事。」
在中山警方對「溫沖事件」定性為因桃色糾紛引起的普通刑事案件後,有不少民眾立場開始轉變,由先前對記者無限的同情轉向一片責罵,譴責受害記者道德敗壞遭致惡果不值得同情;也有民眾對事件持觀望態度,認為事情「並非如此簡單」,有關當局有欲蓋彌彰之嫌。
有線民就事件中疑點進行分析,認為案子中歹徒砍掉記者拿筆的右手食指和中指,意圖顯然是要讓該記者再也不能拿筆,而歹徒事後還把砍下的手指拿回去交差,種種表現不像一宗簡單的桃色糾紛報復案件,當局的定論顯得草率;而有線民就批評當局的做法,認為「作為公安機關,在主犯還沒有抓到的情況下,如此詳細的把整個情況公布出來,引道輿論又走向另一個極端(從開始的同情該記者,到現在的罵聲一片,直至對這個行業所有記者的問責),做法欠妥!」
可圈可點的是,處於漩渦中心的《南方都市報》在6月2日關於案情的報導中另外附加了一則「本報負責人就員工被傷害案答記者問」,在回答記者提問對於媒體、網路對案件未偵破前的種種評論有何看法時,該報負責人表示:案件發生後,受到社會各界特別是媒體同行的廣泛關注。當時,案件正在偵破之中,出於對南方都市報的關心、對溫沖的關切、對凶手暴行的譴責,他們才發表了一些意見和評論。發言人表示:「我們始終堅信,一切將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言語中,這名發言人似乎不盡認同中山警方「近期網際網路上部分線民由於不明真相而產生的一些議論」。
案子告破前,網上亦曾有猜測認為「溫沖事件」可能涉及男女桃色糾紛,《南方都市報》礙於臉面問題,對這個可能涉及屬下記者的個人作風問題避諱不提。如今中山警方宣布這是一宗涉及男女桃色糾紛引起的普通刑事案件,若然屬實,廣東省省委宣傳部之前勞師動眾的禁令則讓人百思不得其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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