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街頭巷尾那些形形色色的「辦證」、「招聘」小廣告,你可能屢見不鮮,可是你見過捐贈人體器官的小廣告嗎?記者最近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的一些醫院裡就看到不少。
這些小廣告都貼在醫院的廁所裡,上面寫著捐贈者的性別、血型和聯繫電話,看這張,後面還注了「10萬」的字樣。不是「捐贈」嗎?怎麼還有價格?這讓記者非常好奇,按照上面的聯繫方式,記者撥通了對方的電話。
【同期】
記者:餵。
「捐腎」者:餵。
記者:是你要捐贈腎嗎?
「捐腎」者:怎麼了,誰要腎呀?
記者:我親戚急著換腎,看到你要捐腎,所以給你打電話。
「捐腎」者:什麼型呀?是「B」型嗎?
記者:對。
「捐腎」者:10萬塊。
記者:不是捐贈嗎?
「捐腎」者:是捐贈,但是是有償捐贈,哪有免費的呀。
「有償捐贈」不就是「買賣」嗎?記者隨後又撥打了幾個小廣告上的電話,得到的答覆都是要錢的。隨後記者以「捐腎」為關鍵詞在網上搜索了一下,沒想到搜出關於買腎、賣腎、幫賣腎的帖子就多達上百條,有的甚至還討價還價,公開「叫賣」,不少中介也參與其中,顯然是一個人體器官交易的網上大市場。
為什麼要出賣自己的器官呢?網上瀏覽結果表明,大概有兩種動機,一些人是由於生活所迫,欠債還錢的、父母生病的、兒女求學的等等;還有一些人則明顯有好吃懶做,想一夜暴富的嫌疑。
據瞭解,為挽救他人的生命,志願無償捐贈器官的行為在我國是受到鼓勵的,但掛著捐贈的名義,實際卻是買賣的行為,其性質就發生了根本變化。
【同期】北京中兆律師事務所律師 朱公衛
如果要成為捐贈,就肯定是無償的,那麼「有償捐贈」呢,實際上是想打一個法律的擦邊球,這個擦邊球的一個結果就是,名為捐贈,實為買賣的當事人,獲得了非法的利益。
法律人士指出,目前人體器官不是我國法律意義上的物,因此不具有財產性,不能作為物來進行交易,無論出於什麼樣的原因,冠以什麼樣的名號,買賣器官在我國都是非法的,是被禁止的。
器官買賣暗藏陷阱
器官買賣屬於非法行為,而有些人在其中通過充當中介,詐騙錢財,就更令人髮指了。
28歲的山東青年小韓,因為生意失敗,走上了「賣腎還債」的道路,卻屢次遭到中介欺騙。
【同期】
記者:你給自己腎的價格定了多少錢?
小韓:定了5萬,至於為什麼定這麼低,我只不過就是想向商家一樣,一種促銷手段,如果我的低一些,我真誠一些的話,我想我的成功率比較高一些。
記者:你為什麼要找中介?靠自己不行嗎?
小韓:因為現在醫院裡面不直接接受,有法律規定,你找醫院找不成的 話,只能靠中介,彼此都有中間人應該是成功的機會比較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