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29日,據山西省祁縣檢察院法紀科申科長透露,王磊磊案已經由山西省檢察院指令晉中市檢察院負責偵查,具體由祁縣檢察院辦理,目前案件正處於調查中,最終結論要等屍檢結果出來後再定。
而此時距王磊磊的自殺,已經4個月,他還在醫院太平間的冷凍櫃裡冰凍著。
6月13日記者採訪時他的班主任老師說,王磊磊的書桌和椅子還在,但是已經沒有了他的座位。王磊磊生前的同學正在讀書,稚嫩的聲音在校園盤桓、迴盪……
死者父母:
要追究辦案民警的責任
在太谷縣任村鄉郝村的農家院裡,王磊磊的父親王小平手指房門前1米處說:「孩子就死在這裡。」王磊磊的母親說:「孩子死前說怕去派出所再挨打!」
王磊磊的母親哽嚥著回憶了事情的經過。
因為村裡一個人丟了3000元錢,2005年2月14日下午,13歲的王磊磊正在村裡和同學們玩耍時,被太谷縣公安局任村派出所民警帶走。直到晚上8點多還不見兒子回來吃飯,王磊磊的母親(以下簡稱王母)才知道被派出所帶走了。
後來,派出所打電話讓她去派出所一趟,沒有說任何理由。王母匆忙去了派出所。辦案民警程建軍沒讓母子見面,只問了一句:「你覺得你兒子跟平常一樣嗎?」
王母在所裡等了半天,後來一民警說孩子所說的跟他們調查不一樣,當晚孩子必須留在派出所。王母回了家。
2月14凌晨1點半左右,民警程建軍等把王磊磊送回了家。民警對王母說:「你兒連自己母親的名字都不知道。」 王母很納悶:兒子四五歲時就能說出母親的名字,現在怎麼能忘呢。但她也沒有多想,只是按民警的要求,在 「太谷縣公安扣押物品清單」和「審問筆錄」上簽字按了手印。程建軍告訴她天亮後再去一趟派出所。
民警離去後,王母注意到兒子呆呆傻傻的,站在地上不抬頭不說話。她連忙招呼孩子快睡覺,孩子脫外衣時「哎喲」 大叫了一聲,然後,和衣而睡。平時孩子都是光光地睡,她覺得孩子不大正常。
天亮後,她準備去派出所,發現孩子倒在門口,她扔掉盆子,慘叫著扑向孩子抱住他問:「你這是怎麼啦?」孩子說:「我怕去派出所再挨打,喝農藥了。」
孩子被緊急送往榆次人民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王家事後去派出所報案,派出所置之不理。第二天又打太谷縣11 0報案,結果無人過問。
王小平氣憤地說,我們沒有收到傳喚證,孩子被抓走;審訊時我們沒有在場,孩子被派出所扣留8小時;孩子回來後神誌異常,13歲的他連母親的名字都說不出來;孩子屍體上有兩處明顯的燙傷痕跡。不是刑訊逼供,還能是什麼?孩子是被逼被嚇死的,一定要追究辦案民警的責任。
派出所:
我們沒有刑訊逼供
6月13日下午5時許,任村派出所。
連敲了幾個房門,也沒有找到民警,只看見一塊「人民滿意的派出所」牌匾。隱約有聲音從後院傳來,循聲找去,有幾人在鋤草。有兩人起身來到前院。一房間內有鋼筋焊成的鐵籠子,王磊磊當初是否關在此地?記者舉起了相機,遭到一聲斷喝:「你是幹什麼的?」
兩個人一個是張教導員,一個是辦案民警程建軍。那斷喝就是程建軍發出的。他們都說上面採訪有規定,讓記者與公安局聯繫。正在交涉時,門口出現了一位魁梧的中年男子,是所長牛建軍。
派出所辦案程序是否違法?是否存在刑訊逼供?
牛所長說:「晉中檢察院已經責成祁縣檢察院進行調查,我現在正接受檢察院調查,我們沒有刑訊逼供。」他還說: 「公安局有規定,不許私自接受採訪。其實我也想和記者談談。」
省高院、祁縣檢察院:
此案程序違法
「王磊磊案件起初由太谷縣公安局紀檢部門和太谷縣檢察院調查,後來死者家人不服結果,申訴到省高檢,省高檢責成晉中市檢,市檢又指令我們調查此案。自從6月3日,我們開始工作,目前正在調查中。」祁縣檢察院法紀科申科長說,「 我們主要調查了所長牛建軍、民警張江朝和程建軍。他們都否認刑訊逼供。我們正在等待屍檢結果出來。」他還說:「派出所把王磊磊帶到派出所之後,才開傳喚證,審訊的時候監護人沒有在場,辦案程序上肯定有問題。」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說,王磊磊尚未滿14歲,屬於未成年人。派出所在傳喚時,應有傳喚通知書,並通知其監護人,訊問做筆錄時應有監護人在場。從目前的情況看,派出所在執法過程中顯然不符合程序。
法醫、專家:
派出所涉嫌違法辦案
王磊磊死後幾天,一位山西省知名法醫曾查驗了屍體。他說:「王磊磊有兩處外傷,在腰部,是條形的傷痕,非常像高溫造成的傷害,一處傷痕發黑,一處已經結痂,像是鐵器燒燙所致。」
6月29日,在外地講學一天的法學專家、中國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主任佟立華用嘶啞的嗓子回答了記者的提問。他說:「民警在訊問未成年人時,一定要有監護人在場,如果監護人無法到場,也要有老師等成年人在場,否則訊問也不能作為證據。」說到刑訊逼供,佟立華有些激動:「沒有刑訊逼供,智力沒有問題的少年怎麼連媽媽叫啥都不知道?被派出所民警送回家後怎麼就呆傻?怎麼就服毒自殺?可以說任村派出所涉嫌刑訊逼供,而且這極有可能是一起嚴重的刑訊逼供案件。」
王磊磊案經過太谷縣公安局、檢察院的調查,目前正出於省高檢督辦、祁縣檢察院具體調查階段。結局如何,本報繼續關注。
(法制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