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言美「星探」誘女生上鉤
「這些星探公司太可惡了,我女兒1500元的生活費全被騙了!」昨日,一位母親氣憤地向本報投訴。
這位母親的女兒阿敏是廣州某高校大一女生。阿敏告訴記者,7月7日早晨,她逛街走到北京路廣百大廈附近時,一位長相漂亮的女子拉住她,不住地讚嘆她可愛、漂亮,很有明星的潛質,並問她有沒有興趣拍廣告,還說如果拍得好,廣告公司會考慮捧紅她。阿敏說,當時她被誇得飄飄然,看這女孩不像騙子,於是就跟著該女子來到位於廣百大廈樓上的某文化傳播公司。
該公司的工作人員看見阿敏,紛紛認為阿敏「有明星潛力」,並立刻給她試拍了一套廣告照片,勸說她做簽約廣告模特。阿敏說:「那公司的經理承諾,拍一次廣告的最低報酬是1200元,一年隨便聯繫幾單活給我,就會有豐厚的收入,我當時就動心了。」
簡單看了該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阿敏就簽了字。按合約,阿敏要交2600元市場推廣費給該公司,該公司在今後的一年內幫助阿敏聯繫拍廣告,2600元推廣費一年後返還。
「我當時沒帶那麼多錢,就問能不能第二天來交錢。但他們說可以刷卡,我卡裡的1500元當即全被刷走了。公司讓我次日補齊餘額,還一再告誡我交完錢再告訴家人,好給家人一個驚喜。」阿敏說。
回到家後,阿敏還是將事情告訴了母親,母親當即感到女兒可能被騙了,「哪有做廣告模特先交錢的道理?誰知道這個公司一年後還在不在呢?」 阿敏母親遂投訴至本報。
繳齊2600元才能拿到合同
昨日上午,記者以朋友的身份陪阿敏一起去到廣百大廈上的該文化傳播公司。記者見到,整個公司被分成了若干小間,所謂的平面廣告拍攝間僅僅是個10平方米左右的小屋,看不到任何用作後期圖像製作的電腦設備。
阿敏向該公司負責人表示,因為母親反對她拍廣告,所以要求公司返還推廣費。該公司負責人表示,合同一簽,即已生效,只能按合同約定一年後返還。阿敏於是索要廣告合作合同,但該負責人表示,阿敏需要把剩餘的1100元繳齊,才能拿到合同,「不過,欠繳的推廣費,可以在今後接拍的廣告報酬中扣除」。當阿敏問一年能接拍幾次廣告時,該負責人說:「說不定。」
記者細看阿敏與該公司簽署的合同,多處條款語焉不詳,推廣費用一欄是手寫的數額,而對於今後一年拍攝廣告的次數也沒有具體的約定。記者於是向負責人詢問:「我們是阿敏的朋友,可不可以把她將要工作的內容透露一下?」該負責人顯得很不耐煩,表示「沒有必要透露」。
就在記者在該公司逗留的短短一個小時裡,一個迎賓小姐不斷帶來一些年輕女孩。阿敏表示,那天她就是這樣被帶上來的。
(新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