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歲的黃偉原來是河北省醫藥生物工程石家莊銷售代理,他和妻子郝秋燕於一九九五年春天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黃偉因本人修煉,並且為法輪功上訪申訴,被以「上訪未遂」 為名,勞教三年直到二零零二年解除。二零零四年四月,當局又以「拒不轉化」 為由,對他進行第二次勞教。黃偉的妻子郝秋燕則因為替丈夫奔走呼籲,今年年初被送入河北省法制教育中心關押,兩人不服,為表示抗議,多次絕食。
星期三,來自《明慧網》的消息說,上星期黃偉夫婦提前獲釋,星期四,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接受了記者的訪問--
記者:黃偉現在出來了嗎?
知情人士:就是在醫院就診吧!
記者:在石家莊是吧?
知情人士:對。
記者:是上星期的事嗎?
知情人士:是。
記者:那他的妻子郝秋燕呢?
知情人士:在家裡調養。
記者:黃偉夫妻兩個現在的身體是什麼狀況?
知情人士:就屬於慢慢恢復,家裡和醫院經常來回跑。
記者:這醫院不是監獄的醫院,是勞教所的醫院嗎?
知情人士:不是不是,是外面正規的大醫院。
記者:那算是保外了?
知情人士:對,但是手續都沒有落實呢,還沒有最後敲定。
記者:你們是不是有特別大的壓力?
知情人士:家裡面的壓力比較大一些,他們也不想承受太多,畢竟也是因為這件事情造成這種家庭的分開吧,所以不想有任何風吹草動了。
黃偉曾經要求石家莊政府撤銷勞教決定,沒有獲得任何回應後,委託過北京的高智晟律師起訴市政府行政不作為,但當地兩級法院均不受理。二零零四年底,高智晟發表致全國人大公開信,以黃偉一案為例,呼籲在法律軌道上解決法輪功學員的問題,對於黃偉夫婦保外就醫,高智晟表示欣慰,認為是胡錦濤訪美之前釋放的一種 「善意」。不過他強調--
高智晟律師:「從這個個體人身自由的保護角度,這顯然是一個好事,但是您知道面對這樣的好事,我們是高興不起來的,心情也是很沈重!因為首先,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拘捕行為是非法的,所以我們得要肯定這個前提。
最近廣州又有部分法輪功學員被勞教以後來找我,這個問題上,正是我剛才說不樂觀評估黃偉被釋放事件的一個最大的心理震驚,就是因為黃偉被釋放了,還有十數萬,乃至數十萬法輪學員還待在監獄裡面,而政府對他們的關押行為,是一種非法的狀態。你釋放黃偉,我們不能建立在,就是說外界對誰關注的多,就放哪個人。那就很荒唐!」
二零零四年,黃偉第二次被勞教的初期報導中,記者同時還廣播過吉林一名叫李文軍的學員也被勞教三年,要求撤銷決定的消息;星期四,他的母親馮鳳雲對記者表示,輾轉各級政法部門後,今年七月,她從公安局明確的得到了這樣一個說法--
馮鳳云:「公安局信訪接待局指導科,我到那裡去找科長,那科長你說他咋答覆的?你不就是法輪功份子嗎?是法輪功份子勞教就沒錯。」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