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八年的龔如心與王廷歆的世紀爭財產案,終審法院於今天下午三時宣判。法院的判詞指出,王德輝在一九九零年三月的遺囑是他生前最後的一份遺囑,確認這份遺囑的真確性。而已先後在高院和上訴庭「連勝兩場」的王廷歆未能取得最後的勝利,龔如心可保留王德輝估計逾四百億港元的遺產。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遺囑見證人謝炳炎曾清楚表明,親眼見到王德輝在一九九零年簽署有關遺囑,雖然他已經病逝,不能出庭,但是沒有理由不接受他的證詞。而兩名筆跡專家對他簽名的真偽,各有意見,不能構成一致壓倒性的意見。
至於訴訟費用方面,終審法院裁決,雙方有權就本案的訴訟費提出書面陳詞,但是需在判決書頒布後二十八日內提出。
案件在終審法院審訊時,雙方都派出英國御用大律師,雙方主要爭議是關鍵性的兩份遺囑是否真確。
這次負責主審的五名法官中只有兩人為常任法官,其餘三名都是非常任法官。根據資料,以往終審法院處理正審上訴,幾乎所有都由三名或以上常任法官主審,非常任法官的人數很少多於一半。
對於上訴成功,龔如心的代表律師說,他對結果表示高興。他指出,龔如心一直認為之前的裁決是錯誤的,她知悉後也覺得如釋重負。
王廷歆的代表大律師曾漢堅表示,已將結果通知王廷歆,他和王廷歆都對結果非常失望。
曾漢堅說,這次裁決的關鍵,是終審法院比較重視曾見證王德輝一九九零年立下遺囑的管家謝炳炎這項證據。他表示,因為這個是最終判決,所以目前很難有進一步的行動。
年屆九十四歲的王廷歆,在兒子王德輝被綁架失蹤七年後,於一九九七年五月向高院遞出訴訟狀,要求法庭承認六八年的遺囑和擔任遺產執行人,繼承遺產;龔如心卻以一份九零年的遣囑來抗辯,其間法庭委任臨時遺產管理人,指出龔如心侵吞丈夫財產。
當年王德輝的遺產涉及四百億港元,翁媳二人於二零零二年展開一場長達一百七十二天的爭財產案訴訟,雙方都向法庭呈上所持有的遺囑,爭議哪一份才是王德輝的最後遺囑。同年十一月,高院法官裁定龔如心所依賴的九零年遺囑為假的,曾裁定王廷歆可按六八年遺囑,成為遺產唯一的受益人。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也曾拘捕龔如心。
後來,龔如心提出上訴,去年六月二十八日高院上訴庭以二對一比數,駁回龔如心的上訴,但是卻指沒有證據證明龔如心偽造遺囑。事件鬧上終審庭,警方於本年一月二十八日正式立案起訴龔如心偽造和行使假遺囑等三項罪名。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