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有人反華,有人反反華。我行的是這種「反華」,你反的是那種「反華」;我想這是兩個華,是不同的華。
當華≡華時,我不反華,且愛華,深深地愛這種華;也不認同別人反這種華。
當華=華+共時,我反這種華;但重點反其中的共。
當華≡共時,我義無反顧地反這種華,且一反到底。
由共產黨和愛國賊口裡吐出來的華,大多都在可反或必反之列。
外國人反華中的「華」有:華≡華、華=華+共、華≡共。
我按上例我作出或反,或不反,或支持等不同的反應。
前所談的「反共」,只是隨俗之詞;其實志在反專制制度,反不反共並不重要。
[二]
我們可以說「應該」或「不應該」反華,不可以說「不可以」反華。「應該」或「不應該」,是依據自己的觀點就事實作出判斷。「可以」或「不可以」是確定人們有沒有擁華或反華的權利。
如果「華」包含中國的是土地、人、民族、歷史、文化、政府、政黨的話,那麼人們愛不愛這些東西,應由每一個人的感情自然決定;而不是由道德規範,更不可由政權強制執行。愛不愛華是人們的權利不是義務。
[三]
現階段不宜反「反華」。我說的是「不宜」而不是「不准」。
不宜的理由是,中共已經把「華」污染了。他把「華」強行塞進了「共產黨」、「專制獨裁」、「黨頭面子」,甚至中共見不得光的陰暗罪惡行徑的私貨。你批評共產黨專制獨裁,你損了(或不給)黨頭面子,你揭露了他們的陰暗罪行勾當,你就會被誣指為反華。若你是外國人或在海外還好,只給扣上反華帽子作結。若你是在他們控制下的華人,就沒有那麼便宜了;給你的是反華外加上更嚴重的顛覆或泄密罪,請吃「黨飯」。
不管你出於什麼正義良心好意,你唱反反華調,在客觀上就無可避免成了黨反反華大合唱中的一個和聲部分;作倀之效果是必然的。
比如,有人反對共產黨以中國北京名義申奧,你若不同意,你可以批駁,指它有損中國體育事業等等。不應該指責對方是反華,不應該加入黨的喉舌和御用文人反反華大合唱中去。
目前,主要的是反華而不是反反華。
[四]
不存在中國人反華問題。
有網友(忘了是哪一位)說:「但有沒有真反華的?凡是對中華國族加以歧視,從文化歷史種族語言全方位加以排斥,即為反華(即見華即反,見華人即反)。這種反華,其實就是傷害特定族群的人權,因此可以劃歸反人權範疇。」這對外國來說可成立。
如果「華」包含中國的土地、人、民族、歷史、文化、政府、政黨這些東西的話,就不存在中國人反華問題。理由很簡單,因為這些東西的主人就是中國人。那有主人反對自己的東西的理由?有的只是主人有權處理自己所有的東西。
共產黨及其御用文人把中國人實行其作主的行為誣指為反華,這是他們把華當作是他們黨的私產、把中國人視為奴隸的心態的流露。
2005/10/18
--轉自《新世紀》(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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