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慶功會,十幾年來,我記憶中的最為刻骨銘心的「慶功會」有過兩次,一次是1989年6月9日,鄧小平先生在中南海懷仁堂與戒嚴部隊「功臣」的「慶功會」。一次是去年廣州大學城的對和平公民的私產的殺戮結束後,廣東省、廣州市兩級政府的那次場面宏大、煞是豪氣的慶功會。
1989年的6月9日,鄧小平在中南海的懷仁堂會見了戒嚴部隊軍以上的幹部,這實際上是一次慶功會。場面宏大、氣氛熱烈,與會者穿戴整潔,大多臉上都帶著興奮笑容。那場面、那笑容,你根本不會看出這是一群剛剛殺完人的凶手。在會上,終於來到臺前的鄧先生,向鎮壓「反革命暴亂」的「有功」人員予親切的慰問,對軍隊的死難者表示了悼念!但對在這場暴行中死傷的無辜的中國平民百姓卻不提一個字。
2004年的深秋,廣東省、廣州市在小谷圍野蠻逼遷暴行結束後,省、市兩級政府官員清一色地著西服、戴領帶,臉上帶著的笑容簡直可以用燦爛來形容。慶功會上,省、市領導競相發言,與鄧小平先生在「慶功會」上講話時一臉殺氣相比,這些首長講話時的表情則「文明」、「進步」了許些。剛剛結束的對私產者合法權益的野蠻殺戮絲毫沒有影響到這些首長的臉上的笑容及表情,讓人覺得,在提高了執政能力後,執政者在面對搶劫和殺戮後的對應方面是變得越來越從容及成熟起來。一干首長對臉上帶著笑容、對這場持續了近一年的野蠻暴行中的「有功」之臣以親切的慰問!但對在這場暴行中慘遭野蠻傷害的私產主卻不提一個字。
殺人犯、搶劫犯在殺人、搶劫後嘯聚慶功並不奇怪,但這樣的慶功會對與會者而言,功能不在慶功而在相互壯膽,當然也有互舒快感的成分。誰要說這幫貨色不知道自己是在針對人類犯罪,那是對他們的低估和不完全的瞭解。既是犯罪,這犯罪的間隙嘯聚慶功以互濟膽氣尤顯重要。
數萬人的合法私有房產,被因以要建廣州大學城之名而被廣州市政府以最為原始、最為廉價也是最為高效的手段--暴力蕩滅後的一週年之際,許多人希望我能寫點紀念的東西,我原本打算寫封公開信給溫家寶總理,擬強烈呼籲他關注被外界稱為「完全黑幫化」的廣州市政府仍在繼續著的針對數萬名私有房產者的非法逼遷事件中的野蠻暴行狀態,但最終我放棄了這種再次寫信給這位和人民一樣沒有了力量卻遠比人民聰明的總理,因為有許多人電話告訴我說:「高律師,你給他寫公開信肯定沒有了用,他們現在已成了一夥的啦!溫家寶前幾天才視察過大學城,明知大學城項目非法,他還去視察,若不是一夥的會幹出這樣低能的事嗎?」真令人感泣的群眾智慧,卻將我原本得意的腹稿報廢。但有涉數萬人的人身權、財產權及中國憲法價值被一個自己也承認自己是政府的群體以最為粗暴、最為野蠻卻最為公開的踐踏,在還有這個政府的日子裡,在這個政府還沒有公開宣布廢止法律及罷止法治價值的日子裡,每一年這樣的日子裡,寫些紀念及抗議文章的衝動及行動還是不會停止的。每到這樣的日子裡,我們都會不遺餘力地提醒外部文明世界來瞭解廣東省、廣州市兩級政府在被他們已慶祝過的勝利的事件中反文明、反人類、反人權及反人性的野蠻行徑並使之盤點在陽光下,以儆世人:反動的力量還在,反動的力量實在就在我們身邊。這是他們的恥辱,雖然他們對此裝聾作啞,但這同時又是我們的屈辱,當然也是文明、自由價值的屈辱,所不同的是,我們是不能裝聾作啞的!否則,我們與反動者的道德虧缺狀無異。我們來重新盤點一下被那群身著西服的暴徒慶賀過的拆遷過程:
一、廣州大學城用地程式違法。
廣州大學城是廣州市政府未經國務院批准,只是以穗府11屆97次[2002] 5號《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越權違規確定徵用位於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島土地1800公頃,其中違法暴力搶奪農民的基本農田900公頃。按當地政府在報紙上自我表揚時的說法是:「省、市兩級政府特事特辦,將43.3平方公里的土地分成39次辦理了批准手續」,愚蠢地將自己違法的嘴臉昭然天下。
對國務院發現其違法後責令整改的要求,廣東省政府辦公廳「粵府辦(2003)76號」之《印發國務院督查組關於我省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督查情況意見的通知》中文義明確的結論是,廣州大學城用地審批程式違法,已撤銷了有關征地批文,後來的事態表明,這只是廣東省政府當時的一個公然欺上之舉。
二、廣州大學城投資程式違法。
從小谷圍島農民代表於今年2月3日赴京上訪的結果再次證實,廣州大學城項目未經國務院批准,而廣州大學城指揮部頭目蒙琦竟仍公然對香港南華早報記者宣稱:「廣州大學城是經國務院批准的」。廣州大學城已經完成了的第一期工程,300餘億元的資金來源、去向是一個極大的謎。
三、廣州大學城建設在環境保護法律標準方面違法。
未作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未經有審批權的環保部門批准,廣州市政府未對大學城的建設進行足夠時間的科學論證,在原本一個好端端的生態自然島上砍大樹種小樹,將山丘推掉挖人工湖,嚴重毀壞了島上的自然生態。為了矇騙上級領導,當地官員將所有的樹木和草坪政治化,每當有上級領導來參觀,就在所經路線的路旁盡快造假綠化,甚至將樹木插在原有的路基上。樹和草在短短的時間內被不斷地移位和改種,致使樹木最後干死,五十萬元的草坪一天之內就被晒死。這樣的做法,那些被欺騙的、諸如溫總理一樣的領導同志是高興了,但在這種混帳的過程中,人民的血汗錢卻被無恥地糟蹋殆盡!施工單位的收入上漲了,最後的贏家、最大的獲利者是省、市兩級政府中那群貪得無厭的贓官。
四、廣州大學城建設指揮部惡意侵犯公民私有財產。
《憲法》規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遵守和保障人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然而,廣州大學城拆遷者為達到強遷、逼賣、強制超低價購買的目的,無視國務院國辦發[2004]4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控制城鎮房屋拆遷規模,嚴格拆遷管理的通知》,以悖離人性的諸如:跟蹤、監聽、騷擾及政治壓制、隨意拘留、毆打、扣押、非法拘禁、定罪、判刑等違反憲法的手段進行強拆逼遷,違法者至今逍遙法外!
五、廣州大學城逼遷者野蠻操縱評估、聽證等程式,公開侵害公民的權利。
廣州大學城的拆遷中,當地政府以掠奪性的補償價格將島上的村民和居民趕出島外:以房屋低於市場價五分之四、土地低於一河相隔的廣州市海珠區相同地類的六分之五的價格,強行霸佔土地;對小谷圍藝術村的居民,拆遷人廣州市土地開發中心則以[2004]123號《關於覆核番禺小谷圍島臨江苑評估結果函》的檔形式,公然干預評估過程,強迫這些房產所有人接受不足房產實際價值五分之一的補償。仲裁程式單方暗箱操作,政府要強拆,由政府自己申請,自己安排的仲裁員、自己的仲裁機構在自己喜歡的時間裏單方面舉行仲裁程式,然後單方面作出仲裁。即使是舉行強拆聽證,也不通知被拆遷人出席。
六、廣州大學城創造人類文明史上獨有的強征強拆。
在沒有法院強拆令的情況下,由番禺區領導親自挂帥,乘直升機臨空指揮,先後動用數萬人次的警力、「執法」人員、當地公職人員展開對小谷圍島萬餘農民瘋狂的征地及強拆強遷行動。先後十幾次殘暴強拆已經痛失家園的村民搭起的賴以棲身的臨時棚舍。地方政府野蠻逼遷的官員們還得意洋洋說「他們不搬遷我們就這樣,看他們搬不搬」。
七、以公共利益為名大肆征地圈地,再以商業拍賣手段瘋狂斂財。
廣州市地方官員以建設大學城為名,搶奪小谷圍島農民的基本農田及其它耕地,用來進行商業拍賣。已公布拍賣的有8 幅合13萬餘平方米,用於建影劇院、酒店、會議中心、旅業、商務辦公和加油站(其中加油站的地塊拍出價是每畝583萬元),更有甚者將當地村民的宗祠強行登報出租作西餐廳或咖啡廳經營。
八、以欺上瞞下的手段,打造骯髒的「奇蹟工程、廉潔工程」。
2004年11月23日,《廣州日報》一篇題為《工程建設和廉政建設兼優的好答卷--廣州大學城一期工程的調查報告》中宣稱「征地拆遷安置全部依法進行,46億元拆遷經費及時落實到了補償物件身上」,但根據上海外灘畫報的跟蹤報導:「發下來的補償款總共不到12個億」。有34個億的黑洞至今是個謎!在大學城的建設過程中,出現多次重大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而政府卻刻意安排媒體為逼遷惡棍廣州大學城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兼廣州市土地開發中心主任蒙琦做個人專訪,大肆吹噓其廉潔與實幹,將其評選為廣東省2004年度經濟十大風雲人物。作為省、市喉舌的各大主流媒體卻對國家審計署發布2005年第2號審計公告中查處杭州、南京、珠海、廊坊四城市「大學城」開發建設問題的消息隻字不提,箇中原因明眼人一看就清楚。
廣州大學城的拆遷建設最大的特點即是非法性及野蠻性。整個拆遷和建設中,作為專業法律人的我,在其所有程式中找不出一點合法的痕跡,更不用說環節。另一個貫穿始終的即是野蠻性。近年來各地常有政府是黑社會的保護傘或是政府與黑社會勾結行惡的醜聞,各地在這方面的效力與廣州市相比乃屬小巫與大巫。我們看到的真實是,廣州市的政府官員在需要的時候,他自己本身即迅速變成了黑社會,根本無需找黑社會搞些什麼勾結之類的低效率之舉。整個程式中,凡是需要法律標準來界定的環節無一合法:用地專案審批、規劃程式、環境影響評價程式、建設用地許可程式、施工許可程式、拆遷證的核發程式、價估程式、聽證程式、仲裁程式等無一個程式合法,整個群體對法律價值的蔑視及依法辦事方面的超常低能讓人驚嘆!
下面是大學城被逼遷的農民給我的來信中展示的部分強拆階段的施惡畫面:
「地方政府動用大量的警力恐嚇,還動用警犬封鎖施工現場,展開對小谷圍萬餘農民聲勢浩大的征地及強拆行動。對於不配合拆遷的人採用株連式的打擊報復,有的外出工作的村民被停工、開除,有的調離遠處工作,還警告說為了你的前途不准回家。招工的不同意拆遷沒有份。目的迫村民簽訂不平等的拆遷協定達到逼遷目的。村裡強拆前斷水、斷電、斷電話、電視線路,嚴重威脅村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有的村民房屋門窗被打爛、財物被竊,使村民處於極度的精神惶恐之中……。
2003年12月1日到6日,廣州市番禺區廣州大學城拆遷安置辦公室在沒有政府裁決書、沒有法院的強拆令的情況下,原副區長廖昌等人帶領公安警察、消防武警,廣州市城市管理執法大隊番禺支隊、輔警、治安員,出動粵警牌為4068公安督察車,警察專用麵包車,消防車,醫院救護車,大客車等40多臺,動用一千七百多名警察,手持盾牌,拉著一群氣勢洶洶的狼犬封鎖進村的各個路口,把郭塱村重重圍住。在房屋將要拆毀時村民們強烈要求出具合法執行檔,但官員們無法舉證,說這是政府行為,是為了建大學城。村民們把自己反鎖屋內,警察用鐵錘破門而入,把我們的財物強行搬走。強行驅逐村民離開家園。十幾臺推土機像法西斯的坦克一樣把我們的房屋一間又一間地夷為平地。處處粉塵蓋天,各處重型機械的轟鳴聲震耳欲聾,眼看著自己的房屋倒下,我們的心像刀插一樣一下比一下痛,眼在流淚噴火,心在流血、血在沸騰。我們當時200 多人被分開趕到一邊,只有抱著孩子無奈地看著、痛著。
『天啊,這是什麼世界』,一個年近古稀的老婦人捶胸頓足地叫著哭著。有的人呆住了,有的還暈倒過去被抬上救護車拉走。
2003年12月1日動用一百多名警力野蠻強拆穗石赤坎村民房。
2003年12月3日強拆的第三天,番禺區委書記徐金海(就是下令搶奪太石村帳本的傢伙)乘坐在公安警用直升機上在郭塱村上空盤旋視察強拆,地面上的官員用對講機發出聲音說「向徐書記敬禮」,頓時警察們立正行軍禮(一個市屬區委書記儼然如國家元首,臨空視察何等威風)。
2003年12月6日動用幾百名警察、十臺挖土機用同樣的手法拆毀南亭村民房60多間。
無家可歸的村民們走上了漫長的維權道路,結果是:「我們被地方政府人員、警察強行押回廣州火車站。越秀區公安分局數百名警察將火車團團圍住,並把我們強行押回番禺沙灣警察基地,將32人隔離逐一審問,28人扣押超過24小時,郭校倫、黃耀強被宣告拘留15天,理由是非法上訪。在拘留期間每天飽受超過8小時的審問。精神折磨直到1月20日和21日才先後釋放。
2004年2月8日拘留郭塱村民10人,拘留15天到1個月,有一人被判14個月刑期。2月8日下午四時二十分,天下著雨,寒風刺骨。我們村200多人正在漏水滴雨的棚舍內避寒,廣州大學城拆遷辦帶著700多名身穿警用雨衣的警察,個個都手持盾牌警棍,將村民居住的六個地點分六組包圍,強行帶走村民10人。拆遷辦為了達到目的採用非法手段。大人被押上囚車,小孩們一邊哭一邊叫著「爸爸」、「媽媽」,一邊又拉著父母的手不放。雨不停的下著,孩子們不停哭著叫著,大人們痛罵著,所有人都是濕透了不知是雨還是淚。被毀滅破碎的村莊,破碎的家庭,破碎的心,200多村民頂著刺骨的寒風,走在破碎的村前大街上邊走邊流淚。『天啊!為什麼要下雨!』
又一次野蠻拆遷來了:
2004年2月11日晚上,我們收到消息,拆遷辦明天要出動700多警察又來拆郭塱和南亭村的臨時棚舍。果然12號早上拆遷辦官員們帶領幾百警察,用幾臺挖土機把我們的棚舍一掃而沒。面對著無處不在的權力傷害,看見被毀的棚舍、木板、生活用品、傢俱的碎片在被埋的土坑下半埋半露,心裏不知是什麼滋味。半個月後,我們又在另一個地方也就是村的後面重新搭起棚舍,堅持在這裡居住。
2004年3月12日上訪過的人又被番禺公安帶回番禺沙灣基地逐一隔離審問,其中上訪人南亭的黃炳流在深夜審問時被『維護穩定』人員毆打、侮辱,用白色紙巾把他的頭圍了一圈,在額心點上紅印,接著就用拳擊打胸部和腹部,他大叫救命聲不斷,幾個人才停下來。
2004年7月14日村民回到廣東省人民政府上訪,當我們請求出示廣州大學城批文和申訴大學城的違法侵害時,接訪的人員大聲說:『我不與你們說法,說法的就到法院去,建設大學城要犧牲你們小谷圍一萬多人,要你們去死你們也要死』。
最大幾次出動警力,公安邊警快艇、公安直升機、警車、囚車、警犬、電棒、高壓水槍、盾牌警棍,鎮壓守法的村民,共出動人數三萬多人次,中小規模次數難以統計。
大小事件拘留、拘捕幾十人;反覆綁架三人;電棒擊昏數十人,打傷十多人;判刑三男一女。」……。
廣州大學城在滅絕人性的施暴過程中,施暴者製造的笑話的荒誕程度可以與「轟轟烈烈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比肩,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信手捻來幾則以作為文章的結尾:
「廣州大學城的拆遷是歷史上最合法、最文明的拆遷」,與中央政府的「現在是中國歷史上人權最好的時期」的亂言可謂異曲同工。
「《廣州大學城--廉潔工程、合法工程》(《廣州日報》語)」,讓人不禁聯想到《人民日報》之《中國共產黨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的中流砥柱》這樣的說謊「大詞」。
「校區一再擴容夠用500年」,釋發這種豪氣的《廣州日報》同時又是將以公共利益名義強征來的土地商用銷售的廣告發布者。
「我有兩個女兒,一個女兒就是廣州大學城」,「工程反腐就要既做戰略家還要做戰術家」,因施暴有功被戴上「十大風雲人物」的逼遷總指揮蒙琦在說了上述豪言不久即傳出被「雙規」的笑話。
「大學城開發建設要做到不動島上的一草一木」,與現實的未留下島上的一草一木可謂謬以千里。
廣州大學城殺戮文明及人性的狀態以地方當權者無恥拒絕賠償、並命令法院不得受理受害者訴求為標誌在繼續著。受害人的屈辱及痛苦是現實的,廣東省、廣州市兩級政府的那群身著西服的暴徒也是有些煩腦的,他們的煩腦導因有二,即:其一,受害人要求賠償的意志未見得有消減,其二,最高當局遲遲不公開宣布說要廢止受害者可索賠的法律,讓他們背著非法、不光彩的惡名。「這個世界上要沒有法律該有多好啊!」他們心裏肯定還不時會這樣想著,雖然,只要這群衣冠者還在,法律的價值照舊是若鏡中美人水中月。
2005年10月21日於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