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下臺以後,曾、羅為了讓新任領導揹黑鍋,繼續迫害法輪功。在今年(2005年)年中,又搞起了新一輪對法輪功學員的大抓捕,迫害致死的案件持續發生,而且出現了許多極其惡劣的案件。瀋陽法輪功學員高蓉蓉被嚴重電擊毀容,而後又被迫害致死,馬三家惡警電擊大法弟子王雲潔致乳房潰爛,慘不忍睹。正是在這種迫害升級的背景下,2005年11月3日,中共媒體報導了一則一女子在北京南長街自焚死亡的事件,稱相關調查工作仍在繼續中,但卻馬上宣稱自焚者是「法輪功」練習者,用意十分明顯。
報導說自焚者系河北省石家莊市法輪功學員李曉英。具體情況,我們還不瞭解,從明慧網上我們查到一名叫李曉英的石家莊學員,有關她最新的消息是2004年7月28日的報導:「石家莊市大法弟子李曉英刑滿後仍不放人,罰款已上萬元,現被非法送河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洗腦班)強行非法洗腦。」
法輪功教人不殺生,更不能自殺。如果所謂的「自焚者」是這位被強行非法洗腦的李曉英的話,我們不妨要問,她是被洗腦得要去自焚呢還是被迫害得不行後再被惡人們拖去焚燒?
2001 年4月18日,湖北省麻城白果鎮就發生過一起類似的慘案。王華珍(即王華君),女,36歲,湖北省麻城市馮家山人,於早晨在麻城市區講真像時不幸被抓,惡警將她毒打至深夜11時左右。當王華珍奄奄一息時,她被拖到市政府門前,淋上汽油活活燒死。公安對群眾說這是「自焚」。王華珍的遺體耳朵缺一隻,頭後部、後背、下半身未燒,喉管處有兩處刀傷造成的深洞。連當時送王華珍火化的同村群眾看了遺體後,都十分肯定的判斷絕非自焚而死。拙劣的謊言漏洞百出,事發當時還有一女清潔工目擊此事。地方當局不准調查此案,還嚴密封鎖消息。
今天的李曉英案件,是不是當年的王華珍?中共說要繼續調查,如果他們自己就是作案者,如何能調查出公正的結果呢?
只有結束迫害,一切調查才有公正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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