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5-11-08 21:57:00作者:
由於利用BT技術在網上發放電影種子,香港男子陳乃明7日被香港特區法院以分發侵權物品、損害版權持有人的罪名判處3個月監禁,同期執行。被告隨即對控罪和判刑都提出上訴,並獲准以5000港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裁判官麥健濤在判案時說,香港有責任做好保護知識產權的工作,雖然被告的行為沒有涉及金錢交易,但已等同出售翻版碟,影響版權持有人的利益,加上在網際網路上的侵權行為難以監察,為了讓公眾知道侵權是嚴重行為,因此要重判。
裁判官麥健濤在判案時說,香港有責任做好保護知識產權的工作,雖然被告的行為沒有涉及金錢交易,但已等同出售翻版碟,影響版權持有人的利益,加上在網際網路上的侵權行為難以監察,為了讓公眾知道侵權是嚴重行為,因此要重判。
BT是一種下載技術,它採用多點對多點的原理,同一時間下載軟體或檔案的人數越多,速度越快,而不是像其他軟體那樣,由於同一時間下載人數多而減慢下載速度。
今年1月,網名為「古惑天皇」的陳乃明在屯門寓所,利用BT技術上載3部侵權電影《夜魔俠》、《選美俏臥底》和《宇宙深慌》,供網友下載,被香港海關揭發。今年10月,香港法院裁定陳乃明行為有罪,延至本月宣判。
由於現有法律的侷限,在網上發布或下載電影的現象屢見不鮮,電影版權所有者卻很難對這種侵權行為加以打擊。因此本案一出,立即引起香港傳媒、工商和電影業以及眾多網友的關注。
香港海關、工商及電影界對此判決表示歡迎。他們認為這對侵權活動有阻嚇作用,希望此案為其他地區的同類侵權案提供依據。
但也有反對者認為,電影的發行與製作本身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下載行為。另一方面,下載技術和用於下載的科技產品也在日新月異,如蘋果電腦公司新近推出的第五代iPod,不僅可以下載和存儲2000首歌曲,而且能下載電視節目。
更多人希望以雙贏的辦法解決下載與侵權之間的矛盾。比如,由網站向版權所有者購買版權,然後向下載者收取適當費用。一些網友表示願意為下載支付合理的費用,但前提是網站必須提供高質量的下載服務,而不是像某些網站那樣只知收費,卻不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
在反侵權呼聲日益高漲的今天,此間有關人士認為,打擊固然可以遏制侵權之風,但找到化解矛盾的辦法也許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