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體制是封建制度的變種,過去皇帝是家天下,現在則是黨天下。過去是皇帝決定傳位給哪個太子。現在是由最高統治者指定其接班人,都不是通過民主程序選舉產生,所以本質上沒有區別。
在各級官員的遴選程序上,都是上級提拔下級。只要上級領導喜歡,善於討好上級,溜須拍馬的功夫過硬,靠送禮把錢使到了就可被提拔。所以提拔幹部成了當權者結黨營私的一個工具,或成為了發財致富的一個捷徑。
江XX靠投機鑽營被鄧大人指定為最高領導人以後,為了培養羽翼,極力提拔上海幫及其親信進入最高領導階層,在軍隊里加官進爵使對其效忠,形成了一股江的勢力,使胡溫上臺執政幾年來仍然處處受到江派的掣肘,政令不暢,甚至在江的地盤上海,其市長公開與中央對抗。當然,胡上臺以後也如法炮製,同樣在中央及地方安插他自己的親信,培養勢力。和江一樣,形成一個利益集團。
在集團內部,則是官官相護。如江XX使賈慶林黃菊曾慶紅羅幹這些劣跡斑斑的人充斥了政治局,使整個國家的政治生態烏煙瘴氣,腐敗盛行,而社會底層民眾怨聲載道,上訪和暴動連連。更有甚者,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民眾慘遭鎮壓,幾十萬人被投進監獄和勞教所,2800人被迫害致死。
另外,提拔幹部成為當今各級官員一個斂財的有效手段。如山東泰安市前市委書記胡建學靠賣官發財;雲南省前省長李嘉廷突擊提拔102名副廳級幹部,獲利750多萬元;海南省工商系統的「買官賣官」案涉及全省8個縣市的工商局長。在廣東省河源市,盧建中在擔任副市長、市委副書記期間利用組織人事權賣官。盧利用分管組織人事工作的便利,先後收受12人的賄賂共計人民幣150多萬元、港幣9萬元,然後在職務提拔上對他們進行關照、推薦、安排。
在中共的幹部選拔制度下,提拔與被提拔者,形成了上下一條鏈,級級相扣。他的官是花了錢的,照此辦理,下一級同樣又要給他送錢。這已經官場的一個潛規則。要當官就送禮,要送禮就要先撈錢,所以在當官以前就不是一個好人了。一個清廉的人是不會得到上級賞識的。
買官在中國已經成為一種組織文化,整個系統只能在潛規則下才能運轉起來。
記得在《九評》研討會上,任不寐先生把中共的幹部選拔制度和過去的科舉制度做了一個形象的對比。他說:中共的幹部選拔遠不如過去的科舉更合理,過去朝代做官靠科舉,有書本的學問就可以當上知縣知府。即使變壞也需要幾年才變,可是現在呢,中共的幹部一上來就已經是一個貪官了。
中共的幹部選拔制度弊病叢生,如果用過去毛的手法,人人過篩子,有棗沒棗打三桿,有魚沒魚淘干了看,看中共的幹部有幾個是清白的。正如老百姓說的,隔一個殺一個會有漏網的,全部殺掉可能會有冤枉的。
中共的幹部隊伍大面積的腐敗,高層自然清楚這一點。但是腐敗已經成為中共維持穩定的一招棋。下級腐敗,上級心知肚明,有把柄在手,如果不聽話,罪行是現成的。因為反腐敗為名抓幾個貪官來搞掉異己則是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又能撈得反腐的名聲,這一直是中共當權者欺騙百姓緩解危機的慣用的把戲。
其實,誰都明白,要根除弊端,只要選拔完全轉為選舉,問題就解決了,但是中共不會答應,那是會要了共產黨的命的,是它最怕的。
中共選拔幹部制度,其組織形式上是自上而下的,它以民主為敵。其體制的根本是獨裁,所以其宿命必然是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