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孫、閔的家人到派出所去要被非法抄走的物品時,派出所的警察在瞭解了情況後都非常氣憤,說第二次抄家他們根本不知道,反邪教科(通常簡稱「邪教科」)的人簡直是些土匪!你們應該去告他們。
孫、閔的家人到李滄區邪教科去時,發現孫虹被扣留的汽車正被警察非法私自使用,當質問邪教科科長魏振青時,魏振青理屈詞窮,惱羞成怒的威脅孫、閔的家人,說他們支持法輪功,就是有罪,要把他們抓起來。
閔惠榮的母親崔維蕊,56歲左右,2005年9月20日晨在家中被惡警綁架並抄家,現被非法關押在青島市的610洗腦班。崔維蕊和女兒閔惠榮都曾經被非法勞教迫害。
孫虹、閔惠榮夫婦住李滄區振華路,2005年9月21日晚從父親家回家,還沒下車,李滄分局蹲坑的警察就過來以查身份證為由,搶走了身份證和車鑰匙,要到他們家看看,說他們的房子不是自己買的,有問題。閔惠榮說:你是衝我們煉法輪功來的吧,何必編理由呢?那警察馬上就不出聲了。因惡警們沒有任何手續和理由,所以孫、閔二人不給開門。惡警們就臨時回分局補辦了搜查證,孫、閔說必須要有證據,不能無故搜查。
惡警猖狂的說:「只要進了這個門就有證據了」 ,強行進門後,像強盜一樣翻箱倒櫃,衣物扔的滿地都是,只要是帶包裝的東西全部打開,甚至連天花板上的燈罩都擰下來察看,在沒有抄出任何想要的東西後,將家中15,000多元現金及兩人的電話、錢包全部拿走,孫虹剛剛買的用於業務的汽車也被扣留。閔惠榮要求給爸爸打電話讓他來拿走鑰匙,被拒絕,並把他倆的鑰匙全拿走。孫閔二人都有工作,為免單位的工作受到影響,要求打電話通知單位請假,也被拒絕。
第二天,在孫、閔不知道的情況下,李滄區×教科的警察又非法私自到他們家中洗劫了一遍,又將家中剩下的所有現金、存摺,包括工資卡等共計10000多元全部拿走,沒有任何清單,並一直不告訴他們,還少了什麼不知道。按照辦案程序,抄家應有三方在場:公安;當事人或家屬;第三方(單位、鄰居、街道等)。
在看守所期間,李滄分局邪教科和振華路派出所的警察曾非法連續審問孫紅和閔惠榮8天8夜,24小時不許睡覺,醫學角度,普通人連續5晝夜不睡覺會有生命危險,他們自己也承認是違法的。李滄區邪教科的惡警劉勇等人非法暴力取證,用包著軟物的鐵棍狠毒的毆打孫虹(這樣即使內傷嚴重,從外面也看不出來被打的痕跡),只要稍一閉眼就拽住頭髮用腳猛踢,孫虹前面的頭髮被扯掉一大綹,被迫害得兩眼看不清東西,昏死過去。
30天後,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又被非法帶到青島市明霞路34號的610洗腦班。進洗腦班大門時孫、閔二人正告非法人員這樣做是違法的,要求出示這兒可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依據,要求回家,竟然被拽著頭髮強行拖到了洗腦班二樓繼續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