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東北新聞網報導,在12日庭審最後,頭髮花白的田玉飛站了起來,帶著哭腔作了約5分鐘的發言,其中有接近兩分鐘的時間他都說不出一個字,兩手不停地抹眼淚。田玉飛哭訴著說:我知道我的罪孽深重,假如人世間真有後悔藥的話,我願意拿自己的生命去換。
曾有分析指出,隨著時代的發展,貪官的「自我保護」意識也會越來越強,自救手段也會越來越高明,例如在受審時大哭大鬧,哭得眾人悲憐,哭得庭審休庭,讓人覺得他對自已的齷齪行為很後悔。再來就是大擺功勞,表示雖然犯了一些錯誤,但是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做了多少工作、做了多少貢獻等等,為的無非是求得減輕處罰。
貪官田玉飛也不例外,他在庭上除了哭訴後悔外,也擺起功勞來了。他說,當省紀委找我談話時,我就主動交代了我的犯罪事實,並退清了所有贓款、贓物,願意接受制裁,還爭取立功,檢舉了他人的犯罪;求得從輕處罰,才是我惟一的出路。
律師辯護意見 庭內嘩然
而田玉飛的律師當庭提出的辯護意見也引起了庭內嘩然,他說,田玉飛雖然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但是情節並不惡劣。律師辯稱,雖然田玉飛供訴,行賄人之一的王德軍送給他的錢、物、房子、汽車、美金、銀行卡共計1220萬元,但是因為房子、汽車都沒有過戶,不能算受賄。
針對公訴機關對田玉飛收受同事、朋友、下級幹部和民營企業的錢物,為他人謀私利的指控,律師的辯護詞中說,因為有人三番五次給田玉飛送錢,有的甚至從犍為追到樂山,又從樂山追到成都,在成都一直追到廁所裡,田玉飛不收就要得罪人。律師認為,收這樣的錢是不得已而為之。
5年縣處級3000萬黑金
1999年至2004年,田玉飛擔任樂山市沙灣區區長、犍為縣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在這五年之間,田玉飛完成了他的5年「黑金」3000多萬元的「積累」。
田玉飛濫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樂山東能集團董事長王德軍、四川某集團董事局主席宋某、犍為縣委某部部長楊某等36人的錢物,共計折合人民幣達1859萬餘元,另有1330萬餘元的財產無法說明其合法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