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獄中來信:女弟子無辜下獄

發表:2005-12-17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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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苗和女兒囡囡被泰國警察粗暴拉扯

尊敬的聯合國難民署:

我叫苗苗,難民證號:19948。在這裡,我再一次感謝聯合國難民署給予我們一家的庇護,使我們在泰國這個自由民主的國家有了一個安全的家。

但是,我又感到很遺憾,我於2005年12月15日下午被關押在泰國移民局監獄,理由是:因為我們在中國大使館門前抗議中國政府對國內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和虐殺時,中國大使館打電話給泰國警方對我們進行抓捕。

眾所周知,法輪功洪傳世界70多個國家,包括泰國,法輪功以和平、寧靜、教人向善、健康身體而深受人們的喜愛和歡迎,修煉法輪功的人數與日俱增。

而在中國修煉法輪功的法輪功學員被中國政府殘酷鎮壓,他們在中國國內沒有任何說話的權利。就在11月底,在河北省涿州市東城防鎮派出所警察何雪健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連續強姦兩名女大法弟子,一名已51歲,一名40多歲,而她們的年紀,是可以當何雪健的母親。作為一名警察可以這樣肆意侮辱法輪功學員,可以想像在中國國內對法輪功迫害之嚴重。在這種情況下,作為一個有良知的中國人、作為一個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我們來到中國駐泰國大使館門前,沒有口號,沒有標語,靜靜的席地而坐,無聲的抗議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難道這錯了嗎?對罪惡的沉默就是犯罪。

泰國是一個信仰佛教的美麗國家,泰國人民是非常善良的,幾乎所有泰國警察都說「我們也不想這樣做,是中國大使館逼迫我們幹的。」可見中國政府的邪惡至極。

泰國移民局扣押我們,說我沒有護照,我的護照過期了。我要中國護照毫無用處,因為我無法返回中國,儘管我是那樣的熱愛我的祖國,那樣思念我的父母、家人,但是不能回去,回去就會受到中國政府的殘酷迫害,甚至殺戮。而且經過了這麼長時間的迫害,來到泰國已實屬不易,實在沒有經濟能力辦續延護照。基於上述原因,我放棄了續延護照,因為我知道,聯合國給與我們全家的難民證就是我們居留泰國的合法身份。

我們都有母親、姐妹,發生這樣天理不容的事情我們還能沉默嗎?

我是無辜的,他們關押我毫無理由。

我不應該被關在這裡,我的六歲女兒也被關押一天一夜。雖然她現在已被她的父親接回,但是孩子不應該離開母親,應該和母親在一起。在中國,因為她的父親修煉法輪功而被迫害,她兩年半沒有見過父親,她不能再離開她的母親。

到今天為止,我已經絕食絕水三天了,現在,雖然我已是很虛弱,但我將一直堅持下去,直到我自由為止。

最後祝您聖誕快樂!

苗苗

2005年12月17日下午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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