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5-12-26 18:17:00作者:
據追查國際調查的結果,1999年7月20後,作為中共中央政法委主管和各級「610」的總指揮羅干在實施江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政策上起主導作用,六年多來,羅干一直在全國範圍內對法輪功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直接造成數以百萬計法輪功學員被強制洗腦、非法拘留和酷刑折磨;截止12月20日至少2792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超過十萬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和酷刑折磨;數千名法輪功學員被強制關押在精神病院進行精神迫害。
鑒於,羅干六年來直接參與、制定對法輪功一步步升級的打壓政策。並多次在中共各級會議、講話中直接要求全國的政法機關等加大力度鎮壓法輪功,並親自到全國各地督促加強迫害;
鑒於,羅干每到一地,當地對法輪功學員的關押、酷刑迫害包括致死案例都會顯著增加;
鑒於,羅干利用個人的權力,以國家政府的名義所制定的有關法輪功的一系列政策、規定、措施,已經嚴重觸犯了中國簽署的「國際反酷刑公約」以及「聯合國禁止群體滅絕性屠殺公約」的有關條款;
鑒於,羅乾親自批示,並立案(「26號大案」)對法輪功學員高蓉蓉實施迫害致死的典型個案;
鑒於,羅干將大量國家資源和公共財產直接用於迫害;
鑒於,構陷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事件」從策劃醞釀階段開始都涉嫌羅干指令國安部安排的,自焚者的每一個行動都在國安部操縱監控之下;
鑒於,羅干利用金錢、名譽與地位等做誘餌,刺激各級不法官員及警察加大迫害;
鑒於,在迫害發起者和元凶江澤民退出權力頂峰後,羅干依然延續並加劇迫害;
鑒於,近期羅干下令在全國範圍內,大規模綁架法輪功學員;
鑒於,羅干指使海外中使(領)館(例如泰國、阿根廷等)參與迫害;
鑒於,羅干已經在中國北京、比利時、西班牙、德國、臺灣、韓國、冰島、芬蘭、亞美尼亞、摩爾多瓦、阿根廷等國被以「酷刑」、「反人類」以及「群體滅絕」等罪名被起訴。羅干還被列入加拿大皇家騎警的監視名單以及向美國政府提交的監視名單中。
鑒於,有跡象表明,羅干已經意識到其罪惡將被追究,正在設法將其不法資產轉移到境外,在南美物色並購置土地,以備中共垮臺後出國藏匿。
本組織籲請全球各界人士,收集並提供羅干在迫害法輪功中所犯罪行的直接或間接證據,舉報其擁有海外資產情況(包括動產和非動產)。協助本組織將人權罪犯羅干送上正義的審判臺。
(200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