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網上的 帖子來看,偶們已知的且被多方認可的事實有一下幾條(若有不同看法,請各位大蝦指正):
1.朱令是遭受至少兩次鉈中毒才致殘的;
2.孫維被作為犯罪嫌疑人被北京刑偵人員傳訊8小時後被起家人領回;
3.孫維來 自一個極有權勢的家庭(北京);
4.孫維被傳訊8小時後北京警方未認定其它的犯罪嫌疑人且後來終止了對該 案件的偵破工作,並表示不太可能恢復此案的偵破工作。
看各位大蝦在網上各執一詞,爭論得激烈,但在我們內 行人看來,此案其實早已水落石出。且看偶簡單推斷如下:
孫維曾被作為犯罪嫌疑人被北京刑偵人員傳訊8小時後被其家人帶回。顯然,孫維在警方的審訊下沒有承認自己是投毒人。正常情況下,警方肯定會接著審,因為既然已經將孫維傳來,就該案的影響力來說,在這之前肯定已經得到了北京市公安局局長甚至是主管刑偵的公安部部長的認可,只有得到這麼多頭頭腦腦的簽字並加蓋公章方可傳喚孫維,在沒有得到犯罪嫌疑人的「供認不諱」的情況下,是決不會輕易只審問區區8個小時就放人的。但事實上卻是8小時後就放了人,這只可能存在下列兩種條件 :
1.犯罪嫌疑人或警方或第三方提供了犯罪嫌疑人不可能作案的證據(如不在作案現場或不具備作案時間等);
2.犯罪嫌疑人家屬或其單位對警方施加了不可抗拒的影響。
顯然,條件1肯定不存在,否則此案也不會在 11年後又鬧得沸沸揚揚了,也就是說,孫維之所以能夠在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無罪而在被作為犯罪嫌疑人傳喚僅僅8小時後就被釋放肯定是其家屬或者是其單位(清華大學)對警方施加了警方無法抗拒的影響。顯然在這裡其單位清華大學既無必要也沒有能力對警方施加如此大的影響,所以可以肯定地說是孫維的那個極有權勢的家庭對警方施加了影響,這從孫家的背景和孫維最後由家人從警方帶出也可得到佐證。
孫維由其家庭對警方施加影響,並在審訊僅僅8小時後且沒有得到真正審訊結果的時候就將孫維帶出警局並不一定說明孫維就是投毒人,這存在兩 種可能性:
1.孫維不是投毒人,但其家人害怕孫在警局受苦,畢竟作為犯罪嫌疑人很可能受到警察的刑訊逼供 ;
2.孫維是投毒人,其家人自然要盡力搭救以免孫維有牢獄之災甚至丟了性命。
真正的戲劇發生在孫維被其 家人帶出警局後。若孫維不是投毒人,孫家只會有兩種可能的反應:
1.要求警方加大力度破案以洗清孫維的嫌 疑;
2.沒有反應,反正此事與我們孫維無關,任憑警方怎樣處理此案。
在這兩種情況下,警方都會面臨市公安局乃至公安部甚至是國政協的巨大壓力限期破案,否則無法交待,畢竟清華大學是全國最著名的大學之一,又涉及到國家領導人的親屬,北京警方(偶的同行啊)焉敢怠慢。何況這種小范圍的多次投毒案件最是易破,倘若連這種大學宿舍內的多次投毒案件都破不了,那北京刑偵總隊的兄弟們就乾脆每人拉一根小妞兒的頭髮吊死算啦!別的不說,這臉他們丟不起啊!別小看這麼一個案子,如果刑偵總隊說自己無法破獲這樣的案件,那比弄個髒褲頭套在北京市公安局主管刑偵的副局長和刑偵總隊隊長的頭上還讓人難堪啊!
但結果是不僅這樣簡單的案子都沒破,而且還不打算繼續偵破了,那原因只能有一個,孫家不允許繼續偵破此案了,也就是等於變相地承認:
孫維,就是那個投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