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前王新春患有胰腺癌,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恢復健康。1999年7.20以後,王新春因堅持信仰「真善忍」被非法勞教,2001年10月獲得自由後,還被豐溝派出所女所長王維、警察王守民用鐵棍毆打。
2002 年1月8日,王新春在告訴世人法輪功真實情況時,被警察追趕,在零下30度左右的跑 了一天兩夜,雙腳不慎趟到河裡,從腳到膝蓋全是冰。後被王維和另一名警察抓到。這名警察在王維和公安局長崔玉中的命令下,把王新春凍成冰的雙腳放入滾燙的熱水中,並用剪刀把他的鞋剪開,強迫王新春在熱水中把鞋拖 下。致使王新春的雙腳徹底凍傷。警察一邊做一邊說:「我們公安多好,像侍候兒女一樣侍候你。」幾個月潰爛之後,2002年11月,王新春的雙腳完全掉下,慘無人道的迫害給他造成終生殘疾。警察卻到處說:「王新春自己走到山上腳凍了,自己用熱水化冰才致殘的。」
2003年11月28日,豐溝派出所的新所長 敏長春、公安局長崔玉中帶領警察王守民非法抄家,到處亂砸亂撕,把收音機、錄音機搶走,猛踢王新春的胸部和雙腿,炕上、墊子上、褲子上全是血。王守民自己說「公安就是國匪」。接著又把經常去王家的人都抓到派出所,用板凳打後腰,用槍把打小腿,體罰折磨,恐嚇他們不要到王家,王新春從此被嚴密監控。
2004年5月16日,豐茂林場公安局為限制王新春行動,扣壓了他的輪椅。2004年5月18日,王新春一路爬著去要回輪椅,被董術華和薛森林用鐵銑、木棍暴打。沒有輪椅,王新春只能靠雙膝爬行。
2005年2 月1日, 王新春去向林場要回被被非法勞教期間勒索的罰金。被林場書記陳重連拖帶拽又踢又打,林場副廠長劉廣民用掃帚猛打他的太陽穴兩側,用拖把打他的左腦,用腳踢,用暖瓶裡的開水往王身上倒, 掐他脖子有1分鐘,用火燒綁護膝的帶子,用掃帚猛打王新春雙腳的斷茬,使殘腿出血不止。
王新春的媽媽王桂香也煉法輪功,曾被非法勞教過。在勞教所裡,她被剃掉頭髮,電棍電,毆打,冬天被 扒光棉衣澆涼水,回到家時雙腳被折磨得麻木。全家三口人每月僅靠60元生活費,不夠生活的。需要王新春的父親上山挖野菜充飢。為生活所破,王新春去學修鞋技術。
然而2005年4月9日,610頭目肖靖宇闖進修鞋店,把王新春和教他修鞋的師傅非法綁架到金山屯團結派出所,後把王轉入看守所。在看守所裡,王新春絕食抗議,到第五天時警察把王新春拖到前屋,當地公安局的頭目都在場,他們把王新春拖進大鐵架子裡,把雙手雙腿抻開,扣在大鐵架子的鐵環上,沒有雙腳扣不 住,王守民就用鋁線捆住大腿,拴在鐵環上,把人抻成大字形,不能動。然後王守民像瘋了一樣用腳猛踢王新春的腦袋、胸、腹、兩肋。警察經常邊打邊嚷:打你王新春打死都不犯法,×× 黨的天下打人就不犯法,××黨就是法。接著強制給他輸了7∼8瓶液體,隨後王冷的全身發抖。輸液 後第二天又開始給他鼻管灌食,灌的王直吐黑水,昏迷不醒。 最後到奄奄一息時,才放回家。 7月5日,王新春為了生存又來到金山屯學修鞋,又被豐茂林場書記陳重、場長高慶國和警察敏長春、王守民、楊大偉毒打,不許他除外謀生,說「上金山屯修鞋就不行,去一次打一次」。
如今王新春傷殘的雙腳,傷口無法癒合,腳骨一塊一塊脫落,腿骨茬裸露在外,慘不忍睹。王新春的冤屈感動了很多善良人,不斷有信件、匯款單和衣物從各地寄來。然而都被警察扣留。僅2005年就有兩張匯款單和衣物被林場代取後交給金山屯區公安分局610。
六年來,在中共殘酷迫害下,王新春忍受著常人難以想像的痛苦,實踐著對「真善忍」的信仰,以血肉之軀堅韌的頂住了一個國家的暴力機器的迫害。
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