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03-18 19:51:00作者:
被關了25天的趙昕終於被釋放,他向中國信息中心記者談了被關押期間的情況。
趙昕說:我被關押是北京公安廳,也許是公安部,給雲南省公安廳發了個協助通知,於是雲南公安廳一個4人專案組來到昭通,把我帶到在離昭通70公里的黃梁河。軟禁我時,沒有給任何法律手續。我的電話被收走,手提電腦被收走。在此期間我與外界徹底失去了聯繫。昭通國保支隊每天派8、9個人對我進行全天候監控。釋放時也沒有給任何手續,沒有任何說法,沒有說憑哪條哪款限制我的自由,卻還對我提了三點要求:一,近期不能回北京,如果回四川打官司,可以送過去;二,不能接受外國記者採訪;三,不能給集體絕食寫文章。對這些無理要求,我逐條進行了反駁。旅行、通訊、言論自由都是憲法基本權利,憑什麼限制我?我的太太、孩子都在北京,憑什麼不讓我回去?趙昕非常氣憤地說,這是非法拘押!非常惡劣!八九年時都沒有這樣!以前只是偷偷摸摸的跟蹤,現在這樣做非常普遍,簡直是明目張膽。由於關押期間不能用中草藥,影響到被打後傷口的恢復,現在上下坡時膝蓋疼得厲害,有可能會落下終身問題。
趙昕說,出來後現在昭通老家和父母在一起,還給我的手提電腦裡被安裝了公安局的特殊病毒軟體,不能上網,電腦根本打不開,花了300元請人才幫我打開。現在只能在網吧上網,在網吧裡自由門不能上去,而且上網後發現我的很多郵箱進不去,雅虎,gmail等幾個主要的郵箱打不開了。密碼給換了。
趙昕先生還說,由於不能回北京,工作沒有了,現在一家人的生活基本需要都感到沒辦法解決。
《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