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萬餘元財物被盜
今年2月中旬,長春市南關區一賓館內突發盜竊案,一名顧客放在賓館房間內價值4000元的皮包不翼而飛,裡面除了一部手機、部分現金外,還有一塊金錶和一條金項鏈,其中金錶價值5000多元,那條含金量200克的金項鏈更是罕見。所有物品總價值超過4萬元。長春市警方發出協查通報,要求全市公安部門對該案給予足夠重視,共同偵破。
失竊金項鏈牽出盜竊團夥
3月份,那條金項鏈出現在長春市寬城區某地。長春市公安局寬城分局特案中隊根據金項鏈的線索,逐步瞭解到作案的是一個犯罪團夥,為首者是一個叫大東(化名)的28歲成年男子,當天作案的是其手下的兩個小孩。警方找到了團夥的老窩,將團夥4人全部抓獲,其中除一名成年人外,兩名嫌疑人一個17歲,一個15 歲,還有一個剛滿16歲的小女孩。
小孩網吧盜竊20多起
該團夥「頭目」大東交代,當天,另一團夥「頭目」在案發賓館看到被害人酒後搖搖晃晃回到房間,進房間後倒頭就睡還忘記了關門,他就打電話給大東。大東隨後命令手下兩名男孩到該賓館的這個房間,偷走了皮包。
經訊問,該團夥從去年年末到今年3月份,共作案20多起,總計金額5萬餘元。所有案件的實施者都是兩個未成年人,他們專門在學校周邊的網吧作案,乘學生沒注意盜竊他們放在桌上的手機、錢包,掛在椅背上的外衣等。盜竊得來的財物全部交給「頭目」。因為他們暫住在寬城區,該團夥曾經在長春市除寬城區外的各區尋找網吧作案。
16歲女孩成「性奴」
該犯罪團夥裡的兩個未成年人都是外地人,流浪多年,平日裡整天混在網吧。大東發現後將他們「收養」,負責吃穿住行,惟一的工作就是為大東偷東西。
團夥中,還有一名剛滿16歲的女孩,警方調查後認定,她不參與作案,而是成為了團夥成員的「性奴」,與團夥成員都發生過關係。而面對民警,女孩對於自己的行為絲毫沒有感到羞辱,甚至承認自己是自願在團夥中生活的。
「幹活」的都是未成年人
據介紹,在該案案發之前,他們就已經發現了一個組織龐大的盜竊團夥,大東為首的團夥只是該團夥的一個分支,在一個「大頭目」之下,共有4個如大東一樣的「頭目」,他們手下都有一批未成年人,這些未成年人都是網吧裡的流浪孩,被他們「收養」後進行訓練,成為了「大哥」們的斂財工具。這些團夥間相互溝通,成員也經常流動,在長春市內不斷作案。
一些家庭不承認與孩子有關
該案件中,15歲的犯罪嫌疑人因年齡不滿16週歲無法定罪,16歲的小女孩也因與案件無關,兩人一同被放回,但是兩個孩子卻無家可歸。
據介紹,在龐大的盜竊團夥中未成年人有10多名,他們大多數都是單親家庭裡的孩子,缺少父母關愛和早期教育。民警曾到這些孩子出生地調查,一些家庭甚至不願意承認與孩子有關。這些身世可憐的未成年人在外流浪,成為不法之徒拉攏、唆使的對象,成了他們賺錢的工具,著實令人心痛。
(新文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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