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解,馮家於1999年4月10日,向村委會申請住宅基地0.3畝,並交納了五千元宅基地蓋房款,得到村委會的批准,並於當年蓋了房子,房屋總面積為191.9平方米。
2005年,一街村村委會與德隆泰以馮家房子已同意賣出為由,並以危房改造的名義申請建商品房,由於他們手續不齊全,馮家不同意拆遷。因此,馮家多次遭到黑社會手持木棍等器械的威脅恐嚇。
2005年11月8日上午7點左右,在雙方協商未好的情況下,德隆泰任寶森、村委會楊新平等,並雇佣了黑社會人員,將還在睡覺的馮秀蘭一家,持刀將他們從房內趕出,20多名工人強行用鏟車等將其中4間房屋推倒。馮家報警後,他們才停止拆,但公安並沒有抓任何人。
馮家家屬告訴記者,從2005年11月8日至11月16日,先後4次強行拆房。最後一次是11月16日早上5點鐘左右,將房內所有東西全部丟到外面,把房子全部拆除。
馮家在後3次拆房中,他們都有報警,但還是未能阻止。目前,馮家只能在外租房過日,他們多次向良鄉鎮政府、房山區政府、房山區信訪辦公室、房山區土地局、房山區公安局上訪,但政府部門像踢皮球似的,均未處理,強拆讓馮家遭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壓力。
馮家求助政府部門未果下,不得不向房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據悉,2006年3月24日第三次開庭,法院當庭宣讀了公安局報案記錄和證人證言,並宣讀了房山區建設委員會的行政處罰書,內容為:「德隆泰公司在一街村開發建設,拆遷7200平方米,並未辦理拆遷手續,屬違法拆遷,對該公司進行行政處罰1.5萬……」。
馮家家屬告訴記者,法院一直勸他們跟對方和解,但馮家有證人證言及有關證據,馮家不同意。據家屬轉訴,庭審結束後,法官對馮家說:「該公司雖沒有合法拆遷手續,有過錯。但辦理拆遷手續是早晚的事,你家的房子早晚得拆,你們就撤訴吧!」
記者給一街村村委會電話,工作人員說:「馮秀蘭有簽字,並拿了錢,辦了保險。」記者問「為什麼行政處罰書中說沒有合法拆遷手續,而進行強拆呢?」工作人員說:「這個我不清楚,不好說,有關人員才清楚。」
記者再次去電馮家求證一街村村委會的說法,馮秀蘭兒子說:「當時要辦保險,我家沒有錢,就跟村委會借錢,還寫了欠條,跟房子補償是兩回事,他們就說我們同意賣房子。由於房子的補償費談不攏,房子就被強行拆掉了。」
據有關部門的資料顯示,近年來,大陸各地因拆遷糾紛而引發的暴力、自殺及示威事件越來越多,拆遷戶與發展商和地方政府的矛盾愈演愈烈,因補償及安置問題引發的矛盾也越來越多,拆遷已成為許多地方官員勾結髮展商掠奪弱勢平民的「肥肉」。
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