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05-23 03:14:00作者:
馬來西亞國內事務部政務次長阿都拉曼依布拉欣18日強調,如果外勞以與本地女子通婚作為申請為大馬永久居民或公民的手段,他們的工作準證將被撤銷。
據《星洲日報》報導,阿都拉曼說,男性外勞不可以迎娶本地女子;雖然外國女子可以嫁來大馬,但她們必須連續在大馬住上5年才能申請為永久居民,而申請處理耗時3至5年,因此她們可能得等上10年,才取得永久居民地位。
勸告國人選擇本地人
阿都拉曼週四在國會上議院回李成材的附加問題時說:「我們有責任勸告國人,在擇偶時應優先考慮本地人。」
他說,除了符合上述條件的外國女子可以申請成為永久居民,那些6歲以下、父親是大馬公民的小孩也可申請為永久居民。
他表示,內務部在處理相關申請時也會考慮申請者的背景,如她們能為大馬經濟帶來的貢獻,因此她們的專業也是考慮因素之一。
對付非法移民不手軟
他坦承,前來大馬的非法移民仍然很多,因為大馬快速成長的經濟成為他們「撈金」的天堂,但由於國人不願從事辛苦、骯髒及危險的工作,因此大馬還是需要引進外勞。
「不過,政府在對付非法移民時是不會手軟的,2004年,大馬就不惜花費594萬5840令吉來遣返3萬8699名非法移民。」
阿都拉曼說,大馬引進外勞的歷史可追溯至1981年,而目前身在大馬的外勞有180萬名,為了嚴管外勞入境,政府已規定哪些領域是可聘請外勞的。
他針對達祖烏魯斯的問題說,政府及相關機構都極為關注從外來腳底按摩師的活動,而地方議會也應關注管轄區內,外來移民在巴剎兜售產品的問題。
他也說,公共服務局去年批准增聘743名移民局執法官員,增幅超過100%,這些執法官員將與警方和志願團體合作,取締非法移民。
《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