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一直循法律途徑躲避遣返
據香港媒體報導,加拿大當局決定,等待聯邦法院下週三(5月31日)聆訊中國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的暫緩遣返上訴後,在星期五(6月2日)將他遣返中國。
據報導,賴昌星已經表示,上訴聆訊時他不會出庭,而將由律師代表出席。
上週加拿大總理哈珀表示,加國政府處理廈門遠華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案時,沒有聽命於中國政府。
加拿大總理哈珀還否認,加中兩國在賴昌星事件上有政治協議,也強調不會在政治上介入事件 。
哈帕說,賴昌星的案件一直按照法律程序進行,與中方絕無秘密協議。
哈珀又指,假若賴昌星被遣返中國,不應被判處死刑。
賴昌星自2000年起一直要求加拿大給與難民地位,但一直被當局拒絕,並安排在當地時間5月26日將他遣返中國接受審判。
賴昌星在接受香港傳媒採訪時表示,儘管在中國有人對於他即將遭到遣返表示高興,但是也有人感到擔憂。
賴昌星一直強調,如果被遣返中國,他的生命將受到威脅。
不過中國向加拿大提出了外交保證,不會把賴昌星判處死刑。
賴昌星的律師曾經表示,如果加拿大聯邦法院拒絕讓賴昌星的最終上訴,他將向聯合國高級難民專員公署尋求幫助,阻止賴昌星被遣返。
與此同時,賴昌星的前妻和三名孩子尋求難民地位失敗,正準備在5月31日和加拿大官員討論遣返中國的細節。
(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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