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11時許,黃琦所租住房(成都市五塊石賽雲臺北路9號智業福地10棟3單元3樓1號)的房東和小區保安上門通知,房子要被收回做生意,要求黃琦在十天之內搬出,並表示願意為此賠償違約金。這是黃琦在5月8日被迫搬家後又一次面臨搬家。
黃家現住的小單元不到70平方米,租約簽訂兩年。它既是黃琦一家的住所,又是「天網」的辦公室和冤民接待處。天網義工鄧永亮認為一再被迫搬遷是當局故意給「天網」設置障礙。「除非有能力把房子買下來,否則很難改變這種被攆著到處跑的局面。」
儘管對房東違約收回租房的理由有自己的解讀,黃琦還是爽快地答應搬出。「我們理解房東的難處,雖然內心很悲涼,但在現行體制下,任何地方發生這樣的事情都屬正常。我們搞維權,總是希望能為他人帶來利益,最好不要給別人添加麻煩,」
至於能否在十天內找到房子並搬出,黃琦認為還是得靠朋友幫忙:「如果我和鄧永亮出去找,估計永遠找不到,只有再請朋友出面。不過即使找到了,恐怕頂多也就能住上一個月。」
據悉,上一家房東要黃琦搬家的理由同樣是要收回房子做生意。不過事隔數日,房子已經租給另一個住戶。黃琦回憶說,2000年6月自己被抓後,天網尋人事務所長期遭到成都國安、公安騷擾,辦公室遷移多次,而其妻子曾麗也是被逼得住無定所,一年內數次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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