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陽朔遭遇有組織的「搶劫」


在很早的時候就聽說過「桂林山水甲天下,陽朔山水甲桂林」的傳聞,於是,帶著這份嚮往,7月初,我和幾個朋友逕直來到陽朔,欲探尋那傳說中的山水佳境。我們選擇的是徒步漓江(楊堤--興坪段),應當說,此地的山水確是名不虛傳,即使是發生了後面一段極其令人噁心的事,我還是認為徒步漓江是非常值得一試的。好了,我來說說我們遇到了什麼噁心的事,也許對各位想到陽朔徒步漓江的朋友有所警醒。
  我們是在楊堤開始徒步漓江的,門票16元/人,興坪是其終點。奇怪的事也就發生在興坪。我們坐竹筏上了興坪碼頭後,就有人問我們要不要坐車出去,我們一問景區出口距這不過幾分鐘的路程,當然不坐了。其後,一個筏工又過來招攬我們坐他的筏出去,我們向他說明我們剛坐了竹筏,現在不想坐了,可這個筏工一直跟在我們後面遊說,說是可省不少的錢。直到望見出口的時候,他才欲言又止地停住步子。事後回想,那倒真是有原因的啊!
  「買門票了沒有!」剛走到出口鐵欄杆處,便有人衝我們大聲發話。「我們有票」,我一邊回答,一邊遞上在楊堤入口處所開的門票發票。「不行,重新買票!」,那人接過發票掃了一眼,還回來。「為什麼,這不是門票嗎……」我們非常詫異。可話還沒說完,就被那人不耐煩地打斷了,「這票不行,重買!」與此同時,麋集在出口鐵欄杆處的一群人(七、八個,有的挂工作證,有的沒有)圍攏了過來,其中有兩個人把我們的一個朋友從出口給掇了進來。
  我們很氣憤,就質問此票為什麼不行。為首的那人(即開頭向我們發話的那人)惡聲惡氣地說:「那是楊堤的票,這兒是我們的景區,那就得買票!」我們向那人指出,我們已經買了票,再要我們買票是不合理的,我們現在是出去,並不是要進景區;並質問他哪兒是他的景區,怎麼沿路都不見有提示。只見那人勃然作色,指著我們哮道:「你們站的這就是景區!要你們買票就買票,說什麼說!!」我們當然不服,就跟他爭了起來,我們說我們不從你這出了,我們另找出口去。正試圖往回走時,那幫壯漢圍了上來,不准我們挪動,逼我們買票。這時,我們才注意到先前在徒步途中曾遇到的另一拔遊客也在出口邊上的一個小亭子裡或站或坐,個個面色無奈,顯然,他們也和我們一樣的境遇。
  憤怒!除了憤怒還是憤怒!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在景區出口還要買票的!這跟過去的土匪「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若要過此路,留下買路錢」攔路剪徑有何區別?!我們當然不會買票了,於是就往回走,這時,那些人突兀兀地扯攔我們,不讓我們移動。我們據理力爭,斥責他們:「你們有什麼權力限制遊客的人身自由?再這樣,我們要投訴你們,我們要報警了!」為首的那人一邊拉扯我們,一邊乖張地說:「你投訴啊!報警,敢報警!報了還是得買票!」
  於是我們就拔110,可怪的是,那接線人一聽這事,就說要我們買票,在我們向他反複述說後,他才說會安排出警。為首的那人見了,簡直有點惱怒,他波剌剌的指著我們中間報警的那個朋友,破口大罵:「要你們買票就買票,像你這樣,是我見到的最愚蠢的人了!」我朋友忿不過,正待與之理論,那人沖靠近來,凶神惡煞地:「想打架啊!」其他的黨羽也圍了上來,我們急忙拉開朋友,以免不虞,畢竟,怎有可能鬥得過地頭蛇的?
  我們還是不買票,等警察來。他們五六個人就截在往回走的路上,看守上了我們。許久,也不見有警察來。朋友中有人提議說買票算了,不要耗在這裡了。可我們不想落下虛報警的罪名,再說,心裏還是氣不過,於是,又打110過去詢問警察何時會到,那接線人說要2個多小時,我問他是從市局出來的嗎,他說是的。還說從市裡到這路不好走等等。一聽就明顯地在敷衍人呢。於是,我向他表明,若三十分鐘警察還未到,我們就走了,但我們是嚴肅的,可不是虛報警來的。
  等待啊等待。在這中間,我們還打過桂林的旅遊投訴電話,沒人接聽。又打興坪鎮景區管理處的電話,有一個姓李的處長接的,我們問他這樣的作法是否合理,他說是有些不合適,但他也沒有辦法來的。
  又待了二十幾分鐘,為首的那人下來了,輕蔑地向我們說:「警察來了,你們去說啊!」隨他來到出口處,他指向一個穿便服的年青人說:「他就是,你們跟他說啊。」那便衣逕直問我們「莫子事」,我們於是向他解釋事情原委,誰知還未說上幾句,便被他打斷:「買票,不用說了。」暈了,這是警察嗎,那口氣與那幫人一樣的啊。「我可以看您的警察證嗎?」我小心地問。他從褲袋裡掏出一個卡片,我接過來,那是真的警察證,上面印著姓名李×,編號04××××。我的朋友向這位李警察提出要抄他的警號,誰知這下捅了馬蜂巢,那李警察雷霆大發:「你是什麼人啊?我喜歡怎樣就怎樣,你管得著嗎?想投訴我,你去啊!」我朋友也倔,他又指出依據相關條例,出警要由兩人同時在場並應著警服,那便衣年青人吼道:「我不穿警服就不是警察了?」似要動手打人的樣子。他又指向旁邊正在幫著維持出口秩序的一中年壯漢,說他就是警察,是他們派出所的。然後那中年壯漢桀桀戾笑著說:「我不像警察嗎?我是土匪嗎?!」那匪氣十足的樣子,真像極了電視劇《烏龍山剿匪記》裡的匪首鑽山豹。
  他們顯然是相熟的。有人給便衣搬來了個板凳坐下,他板個臉,蹺起二郎腿,旁的人忙不迭的遞上煙,好悠閑啊。我們就這樣被晒在了一邊了。這當口,又繼續來了好幾拔遊客,三四十人啊,都毫無意外地被攔下了,逼迫交錢才准過。那些遊客也跟我們一樣的詫異激憤,可有什麼用!你抗議歸抗議,他來個充耳不聞,有幾個女遊客想趁車輛進出的機會混雜出去,立馬被那些壯漢們粗暴地給推搡進來。淫威之下,人人敢怒不敢言啊!!!
  這些遊客當中有和我們一樣自助游的,也有跟本地導遊的。我們發現,如果是自助游的,基本上是無法和他們討價還價的,而那些跟本地導遊的,最後都由本地導遊通過各種手段,如找關係講交情啦,少交錢就可出去了。還有的遊客坐景區裡本地人的三輪車(就是我們上岸時見到的那種),可少交錢也能出去。只是,那些本地導遊,那些車伕們,給這些攔路設卡的英雄好漢們,必要的進貢那肯定是少不了的——這是我們後來出去了聽一個本地的導遊說的。他們也對這種狀況無可奈何啊。
  遊客憤怒地抗議著,可有甚用?那幫人就是一副不留下錢來就不准過的架勢。時間是站在他們那邊的,他們又有組織及勢力後盾,一盤散沙似的遊客又怎會放在眼裡呢,當然是有恃無恐了。
  事已至此,能想到的辦法都已想了。其實,早就知道買票是難免的,但心裏極是忿郁難平。交錢也要交個明白啊!我們找到那為首的人,說要看他們的經營執照及收費的政策依據。在出口小屋的牆壁上掛著陽朔工商局發的經營執照。他又拿出一份陽朔縣物價局下發的關於同意興坪鎮景區村民收取門票的文件複印件,時間是20005年4月的,如此,這個收費是得到政府的同意的了。且慢,即使是按照文件來說,也只能理解為從外面進入興坪景區要收費,而不是出景區也要收啊!!!何況我們在楊堤已經買票了的啊!當我們再次向那為首的人及坐在那板凳上的李警察指出這一點的時候,那為首的人只裝作沒有聽見,他已經吃定我們了,懶得和我們說話了。而那李警察陰著臉,不耐煩地說:「買票!按上邊的規定辦!」可這合理合法嗎?什麼是進,什麼是出景區,還有常識公理嗎?「我不管!買票就是了!」
  最後的結果是怎樣,不用多說了。出得門來,頓覺疲憊不堪,遊興全無,只想盡快離開這是非之地。太不可思議了!!!!!長這麼大,走過不少的地方,還是頭一次遇到出景區也強收費的怪事,而這種醜陋的事竟然發生在國家級優秀旅遊城市桂林,發生在陽朔開發的最為成熟精華的漓江楊堤興坪段,真是讓人匪夷所思。
  這種強收出景區費用事情的發生,無異地就是有組織的搶劫遊客的錢財,只不過披上了政府的保護衣,是一種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惡行。它至少存在一年多的時間了(見前陽朔縣當局的批文20005年4月——至今),可以想見,一定會有不少被騙被宰的遊客投訴過,可迄無效應,這只能說明桂林市旅遊市場混亂不堪,毫無規範誠信可言;大大小小的有勢力者,政從已出,魚肉遊客;也說明桂林市、陽朔縣等各級政府的相關職能部門,尤其是旅遊當局,尸位素餐,極端的不作為。古人說,「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以旅遊立市的桂林陽朔,如此所為,難保不是在為自己掘墓嗎?
  寫下這些,希望後來的遊客有所警惕,不要上當了。
  2006年7月14日
  


来源:西部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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