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08-18 08:52:10作者:
利用金融票據詐騙8000餘萬元;其同夥被判無期
曾供職於海南省檢察機關的檢察官單傑,下海經商後利用金融票據詐騙8000餘萬元。昨天,單傑被市二中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曾在海南任反貪檢察官
今年43歲的單傑,經商前曾在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及批捕處任職。後任北京愛斯維斯溫泉康健中心及北京金通和貿易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法定代表人。
據指控稱,1997年10月至12月間,單傑以支付高息為誘餌,將中國農業機械化科學研究院下屬的北京華聯機電技術裝備公司1549萬元分別騙存至農行英家墳分理處、工行八里莊分理處。
此後,單傑夥同他人,使用偽造的財務章、法人名章的轉賬支票、電匯憑證,將此款騙出銀行,劃進不同的賬戶裡。
此案開庭時,單傑神情自若,只承認自己涉嫌挪用公款,但表示未構成詐騙。
在逃期間繼續詐騙6900萬
法院查明,1999年8月,單傑因涉嫌票據詐騙的行為被逮捕,此後,他在取保候審期間逃出有關部門的視線,下落不明。
據指控稱,身為逃犯的單傑註冊了一家名為金通和的貿易公司後,安排副經理王崢「一人分飾兩角」,先冒充中國集郵總公司工作人員,到銀行諮詢存款事宜,再冒充銀行工作人員接待聯繫來的集郵總公司人員,使用蓋有偽造的財務章、法人名章的轉賬支票、匯票,將集郵總公司存在銀行內的6900餘萬元存款騙出。
昨天,二中院經審理認為,單傑夥同他人,採取使用偽造存款單位的金融票據,並利用金融憑證等手段騙取錢款,分別已構成票據詐騙罪及金融憑證詐騙罪,數罪並罰,依法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其同夥王崢犯票據詐騙罪,被判無期徒刑。
曾供職於海南省檢察機關的檢察官單傑,下海經商後利用金融票據詐騙8000餘萬元。昨天,單傑被市二中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曾在海南任反貪檢察官
今年43歲的單傑,經商前曾在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及批捕處任職。後任北京愛斯維斯溫泉康健中心及北京金通和貿易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法定代表人。
據指控稱,1997年10月至12月間,單傑以支付高息為誘餌,將中國農業機械化科學研究院下屬的北京華聯機電技術裝備公司1549萬元分別騙存至農行英家墳分理處、工行八里莊分理處。
此後,單傑夥同他人,使用偽造的財務章、法人名章的轉賬支票、電匯憑證,將此款騙出銀行,劃進不同的賬戶裡。
此案開庭時,單傑神情自若,只承認自己涉嫌挪用公款,但表示未構成詐騙。
在逃期間繼續詐騙6900萬
法院查明,1999年8月,單傑因涉嫌票據詐騙的行為被逮捕,此後,他在取保候審期間逃出有關部門的視線,下落不明。
據指控稱,身為逃犯的單傑註冊了一家名為金通和的貿易公司後,安排副經理王崢「一人分飾兩角」,先冒充中國集郵總公司工作人員,到銀行諮詢存款事宜,再冒充銀行工作人員接待聯繫來的集郵總公司人員,使用蓋有偽造的財務章、法人名章的轉賬支票、匯票,將集郵總公司存在銀行內的6900餘萬元存款騙出。
昨天,二中院經審理認為,單傑夥同他人,採取使用偽造存款單位的金融票據,並利用金融憑證等手段騙取錢款,分別已構成票據詐騙罪及金融憑證詐騙罪,數罪並罰,依法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其同夥王崢犯票據詐騙罪,被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