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09-02 00:42:35作者:武剛
一個國家級貧困縣,為了擺脫貧窮招商引資,沒想到企業不僅沒有給當地百姓「招財進寶」,帶來的污染還使周邊的村民陷入了另外一個生存的深淵,由此引發了工廠與村民的衝突,終究釀成「命案」。當地政府為了平息命案,竟默認廠方以125萬元「私了「此事。
錳、鐵、鉛、鋅等礦產資源曾把外地的投資者吸引到山西省大同市靈丘縣。在該縣巍山腳下迅速建起的多家錳、鐵冶煉廠,從另外一個層面顯現出了礦產資源給當地帶來的生機。但也就是這些礦產資源,或者說是加工提煉礦產資源的冶煉企業的污染卻很快將得來不易的生機抹殺殆盡。對於這種近乎殘酷的抹殺,靈丘縣武靈鎮東駝水村的農民有著極為深刻的體會。
2004年9月,一家名為「靈丘縣銀龍貴金屬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銀龍公司)的企業在距離東駝水村不足500米的地方開始建設。2005年3月,銀龍公司正式生產,而廠方生產時釋放出的濃烈刺鼻令人窒息的煙霧很快侵佔了整個村子。為了能繼續生存下去,村民不得不一次次找到廠子裡要求其停止排放「毒氣」。 2006年5月25日,在東駝水村村民最後一次干預下,以鉛鋅銀為主要產品的污染企業──銀龍公司才被迫停產。廠子暫時停產了,而村民卻為此付出了沈重的代價:一死六傷。
「我們的村子在銀龍公司的下風口,銀龍公司生產時排放的廢氣順風飄過來,讓人感覺很嗆,時間不長,大家就開始覺得胸口有壓迫感,上不來氣,心裏憋得難受。大夥兒一合計,決定去銀龍公司討一個說法。」村民李兵說。儘管在後來的時間裏,村民們多次去找廠方協商,但卻沒有什麼效果,往往是村民一去找廠子,廠子就停產,村民只要離開,廠子的濃煙就開始冒。
2006年5月25日10點多,村裡有人在村委會的喇叭裡喊:銀龍公司又要開工了。聽了廣播,村民王余出家門向銀龍公司跑去。「我到了銀龍公司的時候,工廠的院子裡已經有300多村民了。當時,廠子裡停著10多輛汽車,有公安說,讓村民派幾個代表上廠方的辦公樓,大家看勢頭不對,就沒有人敢上去。就在這時候,有幾個年輕人在辦公樓的樓梯口處和幾個村民發生了爭執,並迅速演變成劇烈的肢體摩擦。我從樓梯口向外跑,還沒有跑幾步,就有另外五六個年輕人手拿洋鎬把、鐵鍬、鐵叉子將我打倒在地。」
眼看王余被打,王的哥哥──王權和其父──王志遠衝上前救人,而行凶者很快把兩人也打倒在地。「當時,靈丘縣公安局也有人在場,爬在地上對他們喊‘你們公安來這麼多人,我還讓打成這樣,誰管我?’他們說,我管我管,於是叫了救護車把我送到了縣醫院。」王余說。
「當時人太多,場面混亂,根本看不清楚誰是行凶者。弟弟沒有救到,四五個人圍上來用洋鎬把子把我的左胳膊打斷了,」王權說,「當時大約有50多個公安,卻沒有人來拉架。」在這次「衝突」中,王家三個人負傷──王余的一條腿被打斷,王權的左胳膊也被打斷,而父親王志遠的左胳膊被鐵叉戳出了兩個洞。王權說,這次衝突是有「預謀」的」。他說:「當時廠院裡有個車上拉著洋鎬把子,而車牌號碼也被白紙遮了起來。」
在衝突中被打傷的並不僅僅只有王家父子三人,另外,村民李明全、李明路、李喜也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傷害,而60歲的村民巨有林則被活活打死。「當時把我爸送到縣醫院的時候,醫生就說救不了,讓我們趕緊轉院,到了大同市第三人民醫院,醫生說我爸已經腦死亡,還說是棍棒等東西用力打擊頭部所致。」回憶起5月 25日的那一幕,巨有林的女兒──巨東紅的眼淚就直往下掉。
從5月25日之後,銀龍公司的高煙囪裡就再沒有冒過煙。儘管有了這樣結果,但是大家都明白,這樣的停產也只不過是暫時的,廠裡沒有絲毫拆除痕跡的建築物就是一個佐證。42歲的李思忠說,他這輩子都不會再去銀龍公司幹活了。
2006年7月6日下午,當熾熱的陽光烘烤著東駝水村的時候,在家徒四壁的簡陋平房裡,李思忠躺在土炕上一邊和陌生人交談,一邊不停地揮動右手,驅趕著那群試圖爬上熟睡的兒子身上的蒼蠅。李的妻子是個小兒麻痺患者加弱智,她蜷縮在靠窗的土炕邊上,目光呆滯,一言不發。李思忠的母親──65歲的張琳坐在凳子上,憂慮地看著擠在土炕上的兒子、孫子和媳婦。
東駝水村有人口1285人,其中青壯年人口795人,一戶人家的收入每年僅3000元左右。銀龍公司沒有停產前,村裡有20多個人在銀龍公司裡上班。李思忠說,自己在銀龍公司當了一年半的爐工(燒鉛鍋的工人),是工作時間最長的一個。在銀龍公司上一天班,李可以得到30元的回報,李說這樣的工資已經是一筆不小的收入了。李思忠是一家四口的經濟支柱,原來以為在銀龍公司找個活計除了養家外還可以有些盈餘。誰知道,到最後錢沒掙到不說還陪上了自己的健康。
原來,李思忠在去銀龍公司上班後的第三個月就經常出現持續性的頭暈、頭疼、肚子痛現象,飯量也銳減,而這些現象並沒有引起李的重視。2005年,由於出現不同程度的不適症狀,在銀龍公司裡幹活的30多個人自發到縣醫院做了檢查。在這些做檢查的人中有個叫「張二」的高爐工在檢查後就再沒有回廠裡幹活。「當時檢查的30多人中,有兩個人血鉛超標,銀龍公司的老闆就一人一天給他們補貼了15元錢。」李思忠說。
李思忠當時並不知道鉛毒竟然那麼嚴重。很偶然的機會,他發現銀龍公司的領導都在喝茶,買瀉火和排毒藥吃,於是李問他們,為什麼喝這些,他們說,喝這些能解毒。直到這時候,李才知道自己也「中毒」了。於是李思忠也去買了茶葉和藥,但是,儘管喝茶吃藥,可頭暈、頭疼、肚子痛現象並沒有消失。
2006年4月4日,在李思忠又一次被疼痛折磨之後,他才拖著虛弱的身體去縣醫院花120元做了血檢。2006年4月6日血檢報告單出來了,結果是血鉛2.38ummol/L,而正常的標準是1.4∼2.4之間,也就是說,再有0.02李思忠就超標了。
儘管有0.02的差別,但是,李思忠堅持認為自己中毒了。於是他找到銀龍公司,在看了化驗單後,銀龍公司的領導說,李思忠的化驗單是假的,上面沒有醫生的簽字,也沒有醫院的公章。領導還對李說:「看見你紅光滿面怎麼會是中毒?即使化驗單是真的,距離上限還差0.02,沒有超標。」
現在,李思忠只要看到排毒藥就會買回來吃,可是效果並不理想,身體一樣軟,頭疼頭暈還是持續折磨著他。李思忠的病還沒有好,和他同在銀龍公司一起上班的弟弟也犯病了,已經輸液了好幾天。
距離銀龍公司不足200米的地方就是東駝水村的學校。這個學校有6個教學班,165名學生,7名教師。李典是這個學校的校長,他曾經在附近的一家企業當過化驗室主任。正因為有這樣的工作經歷,所以,他斷言:銀龍公司的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趴在教室的窗台上,李典指著不遠處的銀龍公司說,陰天或者其它惡劣天氣的時候,銀龍公司排放的廢氣就會充斥整個學校,「讓人感覺快窒息了,根本沒有辦法上課,」李如此講述。
李典說,他也曾經和銀龍公司「鬥爭」過。2005年冬天,銀龍公司排放的廢氣實在嗆得不行,正常的課程根本沒有辦法繼續,李向當地教育部門反映,但是沒有什麼效果。於是李典帶著100多名學生找到銀龍公司,可是銀龍公司並不搭理,李就和學生們把廠子的大門堵了。很快,銀龍公司的老闆就給李打電話說,只要學生們撤回去,到冬天銀龍公司可以給學校送幾車烤火的煤炭。「自己當時覺得即使留在廠子裡也弄不出什麼結果,於是帶領孩子們回到了學校」。這次的鬥爭最後以妥協而告終。
2006年5月15日,六年級的兩個家長來學校找李典。家長問,孩子的頭頂上大面積脫髮,這和廠子污染有沒有關係?李說,沒有證據證明脫髮和污染有必然聯繫,但是,孩子的頭頂上的脫發現象確實嚴重。「頭頂上有一大片頭髮都沒有了。」李說。
李典自稱和東駝水村書記──李建民的私交很好。李建民曾告訴他,當時李書記曾問過銀龍公司的老闆,這廠子有沒有污染,老闆說,有一點,但是不嚴重。儘管目前看並不是這樣,但是一切都已經晚了。李典說,前幾天銀龍公司已經和村裡協商好了,一個村民一個月補助100元,這個廠子接著還要開。李典算了這樣一筆賬:東駝水村的一戶居民假如有7個人,那麼一個月就可以得到700元的補貼,這筆收入對於貧困地區的農民來說已經不少了。「都得了錢,誰還計較污染?」李說。
按照李典的說法,銀龍公司冶煉採用的是用土燒結,所以污染嚴重。這個廠子一天可以生產80∼90塊鉛鋅銀,一塊有800多斤重。據李估計:銀龍公司一天的效益可以達到100多萬元。在銀龍公司生產時,李典曾經用手機拍了一張照片。從照片上看,廠子的煙囪向天空噴吐出灰色的濃煙。李說,手機的拍攝效果不好,當時的情景要比照片上嚴重得多。李反覆強調:照片可以看,但是絕對不能把照片傳給任何人。
儘管,飽受廢氣的傷害,儘管,村民付出了一死六傷的代價,儘管,銀龍公司已經停產,但是,李典不相信這個污染的廠子可以從這片土地上遷走,其中原由李典只用了四個字加以詮釋─「關係複雜」。
2006年7月6日,先前還四處喊冤的東駝水村村民卻突然「沉默」了起來。2006年7月5日,死者巨有林的屍體被埋葬後,其子巨東方再不願多提及5月 25日發生在銀龍公司的慘案。而村裡的老百姓也大多迴避談「銀龍公司」的話題。村民們說,事情發生之後,山西省的媒體已經來過很多記者,可是一個字都沒有見發表,村民們把這種本地媒體的集體「沉默」理解為一種漠視。
村民們更願意說:縣裡已經把事情都處理了。而所謂的「處理」就是指銀龍公司對死傷者家屬的賠償。據瞭解,賠償死者巨有林家屬125萬元,賠償傷者李明全 5.5萬元,賠償傷者李明路3萬元,賠償傷者王權7.5萬元,賠償傷者王志遠3萬元,賠償傷者李喜3萬元。而最後一個傷者王余還沒有得到賠償。
在經過一番激烈的思想鬥爭之後,王權的妻子──37歲的李香琴把銀龍公司與王權簽定的協議書拿了出來。在這份調解協議書上有如下文字:甲方銀龍公司,乙方王權,2005年5月25日,銀龍公司經過安裝脫硫設備後試產點火,東駝水村村民王權因懷疑銀龍公司生產會給村裡帶來環境污染,去廠裡找廠方理論,與該廠職工發生衝突,雙方動手致王權受傷,當天住進靈丘縣人民醫院治療,現已傷癒出院,在東駝水村村支部村委會的調解下,甲乙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1、甲方一次性補償乙方各項費用7.5萬元。2、以上費用在協議簽字之日一次付清。3、以後甲乙雙方都不得再為此事糾纏,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則由引發事端一方承擔一切責任⋯⋯協議簽定時間2006年6月19日。
王權坐在床邊唉聲嘆氣地說,他是真害怕,再不敢去銀龍公司了。死者巨有林125萬元的賠償是村民們談論的熱點話題,在他們眼中,125萬元實在太多了。而巨有林的家屬卻認為與銀龍公司簽定的調解協議是不平等的。事實上,銀龍公司與巨有林家屬簽定的協議和其他傷者簽定的協議並不一樣:甲方銀龍公司,乙方巨東方、巨東雲、巨曉峰、李計仙(系死者家屬),甲方為使公司在東駝水村的生產經營活動能夠正常進行,同時鑒於乙方家庭經濟比較困難,在東駝水村村支部村委會的調解下,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補償協議──1、甲方一次性補償乙方死亡補償金125萬元人民幣。2、今後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其他任何費用。3、本協議生效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藉口乾擾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並不得要求追究甲方人員責任,否則乙方應當返還上述補償金,同時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協議簽定日期2006年6月20日。
「我們的人被打死了,可是從協議的字面上看,好像是救濟我們家人。」巨東方說。而讓人納悶的是,凶手還沒有抓獲竟然有人出面為銀龍公司進行協調。究竟協議中提及的「不得要求追究甲方人員責任」該如何理解?很多村民對於這句話的理解是「不要再告狀。」
2006年7月12日下午,最後一個傷者王余給記者來電話說,家裡人已經和銀龍公司簽了協議,銀龍公司願意賠償他30萬元。「雖然覺得窩火,但是也沒有辦法,大家都協商了,丟下我一個人還有什麼用?那廠子關不了。」從王的語氣裡可以聽出來,他真得是很無奈。
「銀龍公司」究竟是個什麼性質的企業?它又是怎樣落戶靈丘縣的呢?據瞭解,銀龍公司是一個叫「陳萬天」的浙江樂清商人投資2500萬元建設的。事發後,陳萬天也如蒸發般消失了,幾乎沒有人知道怎麼與其取得聯繫。有知情人說,銀龍公司是靈丘縣縣委政府的招商引資項目,縣裡的領導對這個項目非常重視。而就是這個被靈丘縣領導重視的項目卻存在著怪異的現象:沒有任何的環保手續就建設並開工生產了。
有知情者透露:靈丘縣的相關部門至今都沒有把銀龍公司的相關情況向大同市環保局通報和審批過,所以,對於這個廠子的詳細情況,大同市環保局並不知情。銀龍公司屬於重污染企業範圍,國家發改委的產業政策對此類廠子的投資規模、生產工藝、生產設備都有嚴格的要求,而事實上,這個廠子也從來都沒有向有關部門申報過相關的內容。環保法要求的「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運轉)」手續至今也沒有辦理。國家對於重污染企業的選址也是有嚴格規定的,需要做一系列的工作,環境影響評價書就是要為廠子的選址做出正確的判斷。可是,到記者截稿時銀龍公司這項工作也都還沒有做。
這位知情人補充說,銀龍公司是一個違法建設的企業,這樣的企業如果沒有縣裡的有關領導開綠燈是萬萬沒有辦法開工生產的。事實上,在銀龍公司建設並生產期間,靈丘縣環保部門曾經於2005年6月29日、2005年12月13日、2006年4月10日三次向銀龍公司下達過「限期治理環境污染通知書」。
由知情者提供的靈丘縣環保局對銀龍公司進行的三次「環境保護執法檢查記錄」上可以瞭解到銀龍公司的一些情況:⋯⋯銀龍公司沒有辦理任何環保手續,也沒有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手續,銀龍公司在生產期間排放出的有害氣體危害了周圍環境,使廠外近百棵樹木樹葉枯黃,銀龍公司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對周圍環境構成污染。處理意見──立即停止生產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對環境構成的危害,罰款10000元⋯⋯銀龍公司在生產期間超標排放煙塵且煙塵中含有異味,污染十分嚴重,燒結工藝脫硫設施沒有運行導致煙塵無組織排放,對農田及附近居民均帶來了危害⋯⋯。另外, 2005年7月8日,環保部門還向靈丘縣政府打過報告,建議對銀龍公司限期治理。
當地環保部門對於銀龍公司的處理被知情者看作是「避重就輕」的做法。因為,對於銀龍公司這樣一個非法企業,按照國家環保法規定不該只是限期治理,而應該予以關停。既然有法律可依,為什麼當地環保局會做出這樣的決定?有人指出:銀龍公司是靈丘縣的招商引資項目,而靈丘縣環保局又是靈丘縣縣委政府領導的下屬機構,對銀龍公司這樣的非法企業的「取締」肯定有相當大的難度,加之「環保法」規定:關停縣轄企業必須由縣級政府來實施關停,這意味著當地環保部門只有建議的權力,最終關停還是要靠政府來執行,「自己引來的企業怎麼關停?這是地方保護主義。」知情者說。
據瞭解,儘管環保部門曾書面認定銀龍公司存在嚴重的污染問題,但是,當地環保部門竟然沒有對銀龍公司污染物進行過儀器監測,「都是依靠目測。」該知情者透露說。
2006年7月4日、5日、12日,這三天都是晴天,但是在靈丘縣巍山腳下卻是灰濛濛一片。在巍山腳下,星羅棋布著十多家冶煉廠和水泥廠,這些廠子都在向天空排放藍色、灰色、白色的濃煙,空氣中充斥著刺鼻的味道,在一家名為「恆泰冶煉廠」裡,小鐵爐不緊不慢地噴吐著藍煙,而距離這個廠子不足一公里就是進出靈丘縣的主要公路。而在距離靈丘縣縣城中心區不過5公里的地方,「豪洋水泥公司」和毗鄰的「山西金地礦業有限公司」也都在正大光明地排放著濃煙。
巍山又叫太白山,海拔2234米,靈丘縣最高的山。此山上蘊藏有豐富的礦產資源,而這一點也正是眾多冶煉企業扎根巍山腳下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此眾多的冶煉企業排放煙塵,難道靈丘縣的相關部門就不知情嗎?
2005年7月,當地環保部門曾對全縣的100多家工業企業進行過專項檢查,在檢查中有18家污染企業超標排放污染物,環保部門請示對這些廠子予以停產和限期治理,豪洋公司、銀龍公司、恆泰公司都名列其中。但是,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2005年靈丘縣政府的工作總結中,豪洋公司投資1500萬元完成的日產 2000噸干法水泥生產線項目和銀龍公司投資2500萬元建成鉛銀合金生產項目,竟然被靈丘縣當成「工業項目建設成效明顯」的成績來向外界公布。
據瞭解,靈丘縣面積為2732平方公里,人口23萬人,土地面積在山西省100多個縣裡位居第四位。在2005年該縣財政收入2億元主要靠礦產,錳鐵冶煉業。當地政府官員這樣評價靈丘縣:面積上的大縣,資源上的富縣,財政上的貧縣。靈丘縣遍地都是錳、鐵、金、銀、銅等礦產資源。「民營企業對靈丘縣政府的財政貢獻功不可沒,」當地政府官員如此說。而所謂的「民營企業」是特指「錳鐵等冶煉企業」。
「正因為有‘功不可沒’的貢獻,所以當地的環保部門也就變成了消防隊,哪裡冒煙才去哪裡管。」知情者說。2006年7月12日下午,靈丘縣政府辦公室的李春副主任不斷用「老百姓和企業都滿意」來總結靈丘縣政府對發生在「銀龍公司」一死六傷案件的處理。
李春說,就在7月12日上午,最後一個傷者王余的賠償工作已經結束,銀龍公司與死傷者家屬的協調工作全部是由靈丘縣政府牽頭處理的,縣裡為此已經出面開過20多次協調會。
據李講,「銀龍公司」一死六傷案件發生後,靈丘縣公安局已經立案,目前銀龍公司已經有三個人被公安局扣了。案件正在進一步偵破中。對於銀龍公司的關停與否,李是這樣說的:市縣環保局要求銀龍公司限期治理,大同市環保局來檢測後達到國家環保要求,銀龍公司才可以繼續生產,假如不達標那就繼續治理。而對於銀龍公司是否有環保手續這一問題,原本說自己清楚情況的李春卻不斷搖頭說「不清楚」。
至今,靈丘縣縣委政府都還沒有對發生在「銀龍公司」一死六傷案件拿出一個書面的調查報告。李春簡單地把發生在銀龍公司的案件總結為「矛盾」。他說:「當天縣裡和市裡的環保部門都在場要點火檢測,看這個廠子是不是真的不符合國家的環保標準。可是村民誤會以為廠子又要生產,於是兩家打了起來。是企業和村民之間的矛盾。」
「善後工作要讓老百姓滿意,也要讓企業滿意,這樣才可以吸引更多的企業來靈丘縣,來促進靈丘縣的經濟發展。」李春說。銀龍公司發生一死六傷案件後,山西省內媒體的記者為這件事情的確來過兩三撥,可是至今此事並沒有被當地媒體公開報導。對此,出面多次接待過記者的李春有自己的說法:媒體的朋友們來了都認為這件事情很正常,縣政府曾召集與此事相關的部門開了一次新聞發布會,媒體的朋友們覺得這件事情已經出了,並且縣政府已經妥善處理,於是記者們都撤走了。李一直強調說,這事情也沒有什麼值得報導的,再說,一個老區,經濟已經發展起來了,當然會出問題,有問題也是正常的。
靈丘縣究竟是如何招商引資引進企業的?這個問題,李春沒有直接回答,他做了個比喻:縣委動嘴,政府動手,人大舉手,政協拍手,縣裡就這麼個格局。縣委說引進項目,政府說我們干,人大說我同意,政協說幹得好,這樣就完事了。
錳、鐵、鉛、鋅等礦產資源曾把外地的投資者吸引到山西省大同市靈丘縣。在該縣巍山腳下迅速建起的多家錳、鐵冶煉廠,從另外一個層面顯現出了礦產資源給當地帶來的生機。但也就是這些礦產資源,或者說是加工提煉礦產資源的冶煉企業的污染卻很快將得來不易的生機抹殺殆盡。對於這種近乎殘酷的抹殺,靈丘縣武靈鎮東駝水村的農民有著極為深刻的體會。
2004年9月,一家名為「靈丘縣銀龍貴金屬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銀龍公司)的企業在距離東駝水村不足500米的地方開始建設。2005年3月,銀龍公司正式生產,而廠方生產時釋放出的濃烈刺鼻令人窒息的煙霧很快侵佔了整個村子。為了能繼續生存下去,村民不得不一次次找到廠子裡要求其停止排放「毒氣」。 2006年5月25日,在東駝水村村民最後一次干預下,以鉛鋅銀為主要產品的污染企業──銀龍公司才被迫停產。廠子暫時停產了,而村民卻為此付出了沈重的代價:一死六傷。
「我們的村子在銀龍公司的下風口,銀龍公司生產時排放的廢氣順風飄過來,讓人感覺很嗆,時間不長,大家就開始覺得胸口有壓迫感,上不來氣,心裏憋得難受。大夥兒一合計,決定去銀龍公司討一個說法。」村民李兵說。儘管在後來的時間裏,村民們多次去找廠方協商,但卻沒有什麼效果,往往是村民一去找廠子,廠子就停產,村民只要離開,廠子的濃煙就開始冒。
2006年5月25日10點多,村裡有人在村委會的喇叭裡喊:銀龍公司又要開工了。聽了廣播,村民王余出家門向銀龍公司跑去。「我到了銀龍公司的時候,工廠的院子裡已經有300多村民了。當時,廠子裡停著10多輛汽車,有公安說,讓村民派幾個代表上廠方的辦公樓,大家看勢頭不對,就沒有人敢上去。就在這時候,有幾個年輕人在辦公樓的樓梯口處和幾個村民發生了爭執,並迅速演變成劇烈的肢體摩擦。我從樓梯口向外跑,還沒有跑幾步,就有另外五六個年輕人手拿洋鎬把、鐵鍬、鐵叉子將我打倒在地。」
眼看王余被打,王的哥哥──王權和其父──王志遠衝上前救人,而行凶者很快把兩人也打倒在地。「當時,靈丘縣公安局也有人在場,爬在地上對他們喊‘你們公安來這麼多人,我還讓打成這樣,誰管我?’他們說,我管我管,於是叫了救護車把我送到了縣醫院。」王余說。
「當時人太多,場面混亂,根本看不清楚誰是行凶者。弟弟沒有救到,四五個人圍上來用洋鎬把子把我的左胳膊打斷了,」王權說,「當時大約有50多個公安,卻沒有人來拉架。」在這次「衝突」中,王家三個人負傷──王余的一條腿被打斷,王權的左胳膊也被打斷,而父親王志遠的左胳膊被鐵叉戳出了兩個洞。王權說,這次衝突是有「預謀」的」。他說:「當時廠院裡有個車上拉著洋鎬把子,而車牌號碼也被白紙遮了起來。」
在衝突中被打傷的並不僅僅只有王家父子三人,另外,村民李明全、李明路、李喜也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傷害,而60歲的村民巨有林則被活活打死。「當時把我爸送到縣醫院的時候,醫生就說救不了,讓我們趕緊轉院,到了大同市第三人民醫院,醫生說我爸已經腦死亡,還說是棍棒等東西用力打擊頭部所致。」回憶起5月 25日的那一幕,巨有林的女兒──巨東紅的眼淚就直往下掉。
從5月25日之後,銀龍公司的高煙囪裡就再沒有冒過煙。儘管有了這樣結果,但是大家都明白,這樣的停產也只不過是暫時的,廠裡沒有絲毫拆除痕跡的建築物就是一個佐證。42歲的李思忠說,他這輩子都不會再去銀龍公司幹活了。
2006年7月6日下午,當熾熱的陽光烘烤著東駝水村的時候,在家徒四壁的簡陋平房裡,李思忠躺在土炕上一邊和陌生人交談,一邊不停地揮動右手,驅趕著那群試圖爬上熟睡的兒子身上的蒼蠅。李的妻子是個小兒麻痺患者加弱智,她蜷縮在靠窗的土炕邊上,目光呆滯,一言不發。李思忠的母親──65歲的張琳坐在凳子上,憂慮地看著擠在土炕上的兒子、孫子和媳婦。
東駝水村有人口1285人,其中青壯年人口795人,一戶人家的收入每年僅3000元左右。銀龍公司沒有停產前,村裡有20多個人在銀龍公司裡上班。李思忠說,自己在銀龍公司當了一年半的爐工(燒鉛鍋的工人),是工作時間最長的一個。在銀龍公司上一天班,李可以得到30元的回報,李說這樣的工資已經是一筆不小的收入了。李思忠是一家四口的經濟支柱,原來以為在銀龍公司找個活計除了養家外還可以有些盈餘。誰知道,到最後錢沒掙到不說還陪上了自己的健康。
原來,李思忠在去銀龍公司上班後的第三個月就經常出現持續性的頭暈、頭疼、肚子痛現象,飯量也銳減,而這些現象並沒有引起李的重視。2005年,由於出現不同程度的不適症狀,在銀龍公司裡幹活的30多個人自發到縣醫院做了檢查。在這些做檢查的人中有個叫「張二」的高爐工在檢查後就再沒有回廠裡幹活。「當時檢查的30多人中,有兩個人血鉛超標,銀龍公司的老闆就一人一天給他們補貼了15元錢。」李思忠說。
李思忠當時並不知道鉛毒竟然那麼嚴重。很偶然的機會,他發現銀龍公司的領導都在喝茶,買瀉火和排毒藥吃,於是李問他們,為什麼喝這些,他們說,喝這些能解毒。直到這時候,李才知道自己也「中毒」了。於是李思忠也去買了茶葉和藥,但是,儘管喝茶吃藥,可頭暈、頭疼、肚子痛現象並沒有消失。
2006年4月4日,在李思忠又一次被疼痛折磨之後,他才拖著虛弱的身體去縣醫院花120元做了血檢。2006年4月6日血檢報告單出來了,結果是血鉛2.38ummol/L,而正常的標準是1.4∼2.4之間,也就是說,再有0.02李思忠就超標了。
儘管有0.02的差別,但是,李思忠堅持認為自己中毒了。於是他找到銀龍公司,在看了化驗單後,銀龍公司的領導說,李思忠的化驗單是假的,上面沒有醫生的簽字,也沒有醫院的公章。領導還對李說:「看見你紅光滿面怎麼會是中毒?即使化驗單是真的,距離上限還差0.02,沒有超標。」
現在,李思忠只要看到排毒藥就會買回來吃,可是效果並不理想,身體一樣軟,頭疼頭暈還是持續折磨著他。李思忠的病還沒有好,和他同在銀龍公司一起上班的弟弟也犯病了,已經輸液了好幾天。
距離銀龍公司不足200米的地方就是東駝水村的學校。這個學校有6個教學班,165名學生,7名教師。李典是這個學校的校長,他曾經在附近的一家企業當過化驗室主任。正因為有這樣的工作經歷,所以,他斷言:銀龍公司的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趴在教室的窗台上,李典指著不遠處的銀龍公司說,陰天或者其它惡劣天氣的時候,銀龍公司排放的廢氣就會充斥整個學校,「讓人感覺快窒息了,根本沒有辦法上課,」李如此講述。
李典說,他也曾經和銀龍公司「鬥爭」過。2005年冬天,銀龍公司排放的廢氣實在嗆得不行,正常的課程根本沒有辦法繼續,李向當地教育部門反映,但是沒有什麼效果。於是李典帶著100多名學生找到銀龍公司,可是銀龍公司並不搭理,李就和學生們把廠子的大門堵了。很快,銀龍公司的老闆就給李打電話說,只要學生們撤回去,到冬天銀龍公司可以給學校送幾車烤火的煤炭。「自己當時覺得即使留在廠子裡也弄不出什麼結果,於是帶領孩子們回到了學校」。這次的鬥爭最後以妥協而告終。
2006年5月15日,六年級的兩個家長來學校找李典。家長問,孩子的頭頂上大面積脫髮,這和廠子污染有沒有關係?李說,沒有證據證明脫髮和污染有必然聯繫,但是,孩子的頭頂上的脫發現象確實嚴重。「頭頂上有一大片頭髮都沒有了。」李說。
李典自稱和東駝水村書記──李建民的私交很好。李建民曾告訴他,當時李書記曾問過銀龍公司的老闆,這廠子有沒有污染,老闆說,有一點,但是不嚴重。儘管目前看並不是這樣,但是一切都已經晚了。李典說,前幾天銀龍公司已經和村裡協商好了,一個村民一個月補助100元,這個廠子接著還要開。李典算了這樣一筆賬:東駝水村的一戶居民假如有7個人,那麼一個月就可以得到700元的補貼,這筆收入對於貧困地區的農民來說已經不少了。「都得了錢,誰還計較污染?」李說。
按照李典的說法,銀龍公司冶煉採用的是用土燒結,所以污染嚴重。這個廠子一天可以生產80∼90塊鉛鋅銀,一塊有800多斤重。據李估計:銀龍公司一天的效益可以達到100多萬元。在銀龍公司生產時,李典曾經用手機拍了一張照片。從照片上看,廠子的煙囪向天空噴吐出灰色的濃煙。李說,手機的拍攝效果不好,當時的情景要比照片上嚴重得多。李反覆強調:照片可以看,但是絕對不能把照片傳給任何人。
儘管,飽受廢氣的傷害,儘管,村民付出了一死六傷的代價,儘管,銀龍公司已經停產,但是,李典不相信這個污染的廠子可以從這片土地上遷走,其中原由李典只用了四個字加以詮釋─「關係複雜」。
2006年7月6日,先前還四處喊冤的東駝水村村民卻突然「沉默」了起來。2006年7月5日,死者巨有林的屍體被埋葬後,其子巨東方再不願多提及5月 25日發生在銀龍公司的慘案。而村裡的老百姓也大多迴避談「銀龍公司」的話題。村民們說,事情發生之後,山西省的媒體已經來過很多記者,可是一個字都沒有見發表,村民們把這種本地媒體的集體「沉默」理解為一種漠視。
村民們更願意說:縣裡已經把事情都處理了。而所謂的「處理」就是指銀龍公司對死傷者家屬的賠償。據瞭解,賠償死者巨有林家屬125萬元,賠償傷者李明全 5.5萬元,賠償傷者李明路3萬元,賠償傷者王權7.5萬元,賠償傷者王志遠3萬元,賠償傷者李喜3萬元。而最後一個傷者王余還沒有得到賠償。
在經過一番激烈的思想鬥爭之後,王權的妻子──37歲的李香琴把銀龍公司與王權簽定的協議書拿了出來。在這份調解協議書上有如下文字:甲方銀龍公司,乙方王權,2005年5月25日,銀龍公司經過安裝脫硫設備後試產點火,東駝水村村民王權因懷疑銀龍公司生產會給村裡帶來環境污染,去廠裡找廠方理論,與該廠職工發生衝突,雙方動手致王權受傷,當天住進靈丘縣人民醫院治療,現已傷癒出院,在東駝水村村支部村委會的調解下,甲乙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1、甲方一次性補償乙方各項費用7.5萬元。2、以上費用在協議簽字之日一次付清。3、以後甲乙雙方都不得再為此事糾纏,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則由引發事端一方承擔一切責任⋯⋯協議簽定時間2006年6月19日。
王權坐在床邊唉聲嘆氣地說,他是真害怕,再不敢去銀龍公司了。死者巨有林125萬元的賠償是村民們談論的熱點話題,在他們眼中,125萬元實在太多了。而巨有林的家屬卻認為與銀龍公司簽定的調解協議是不平等的。事實上,銀龍公司與巨有林家屬簽定的協議和其他傷者簽定的協議並不一樣:甲方銀龍公司,乙方巨東方、巨東雲、巨曉峰、李計仙(系死者家屬),甲方為使公司在東駝水村的生產經營活動能夠正常進行,同時鑒於乙方家庭經濟比較困難,在東駝水村村支部村委會的調解下,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補償協議──1、甲方一次性補償乙方死亡補償金125萬元人民幣。2、今後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其他任何費用。3、本協議生效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藉口乾擾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並不得要求追究甲方人員責任,否則乙方應當返還上述補償金,同時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協議簽定日期2006年6月20日。
「我們的人被打死了,可是從協議的字面上看,好像是救濟我們家人。」巨東方說。而讓人納悶的是,凶手還沒有抓獲竟然有人出面為銀龍公司進行協調。究竟協議中提及的「不得要求追究甲方人員責任」該如何理解?很多村民對於這句話的理解是「不要再告狀。」
2006年7月12日下午,最後一個傷者王余給記者來電話說,家裡人已經和銀龍公司簽了協議,銀龍公司願意賠償他30萬元。「雖然覺得窩火,但是也沒有辦法,大家都協商了,丟下我一個人還有什麼用?那廠子關不了。」從王的語氣裡可以聽出來,他真得是很無奈。
「銀龍公司」究竟是個什麼性質的企業?它又是怎樣落戶靈丘縣的呢?據瞭解,銀龍公司是一個叫「陳萬天」的浙江樂清商人投資2500萬元建設的。事發後,陳萬天也如蒸發般消失了,幾乎沒有人知道怎麼與其取得聯繫。有知情人說,銀龍公司是靈丘縣縣委政府的招商引資項目,縣裡的領導對這個項目非常重視。而就是這個被靈丘縣領導重視的項目卻存在著怪異的現象:沒有任何的環保手續就建設並開工生產了。
有知情者透露:靈丘縣的相關部門至今都沒有把銀龍公司的相關情況向大同市環保局通報和審批過,所以,對於這個廠子的詳細情況,大同市環保局並不知情。銀龍公司屬於重污染企業範圍,國家發改委的產業政策對此類廠子的投資規模、生產工藝、生產設備都有嚴格的要求,而事實上,這個廠子也從來都沒有向有關部門申報過相關的內容。環保法要求的「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運轉)」手續至今也沒有辦理。國家對於重污染企業的選址也是有嚴格規定的,需要做一系列的工作,環境影響評價書就是要為廠子的選址做出正確的判斷。可是,到記者截稿時銀龍公司這項工作也都還沒有做。
這位知情人補充說,銀龍公司是一個違法建設的企業,這樣的企業如果沒有縣裡的有關領導開綠燈是萬萬沒有辦法開工生產的。事實上,在銀龍公司建設並生產期間,靈丘縣環保部門曾經於2005年6月29日、2005年12月13日、2006年4月10日三次向銀龍公司下達過「限期治理環境污染通知書」。
由知情者提供的靈丘縣環保局對銀龍公司進行的三次「環境保護執法檢查記錄」上可以瞭解到銀龍公司的一些情況:⋯⋯銀龍公司沒有辦理任何環保手續,也沒有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手續,銀龍公司在生產期間排放出的有害氣體危害了周圍環境,使廠外近百棵樹木樹葉枯黃,銀龍公司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對周圍環境構成污染。處理意見──立即停止生產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對環境構成的危害,罰款10000元⋯⋯銀龍公司在生產期間超標排放煙塵且煙塵中含有異味,污染十分嚴重,燒結工藝脫硫設施沒有運行導致煙塵無組織排放,對農田及附近居民均帶來了危害⋯⋯。另外, 2005年7月8日,環保部門還向靈丘縣政府打過報告,建議對銀龍公司限期治理。
當地環保部門對於銀龍公司的處理被知情者看作是「避重就輕」的做法。因為,對於銀龍公司這樣一個非法企業,按照國家環保法規定不該只是限期治理,而應該予以關停。既然有法律可依,為什麼當地環保局會做出這樣的決定?有人指出:銀龍公司是靈丘縣的招商引資項目,而靈丘縣環保局又是靈丘縣縣委政府領導的下屬機構,對銀龍公司這樣的非法企業的「取締」肯定有相當大的難度,加之「環保法」規定:關停縣轄企業必須由縣級政府來實施關停,這意味著當地環保部門只有建議的權力,最終關停還是要靠政府來執行,「自己引來的企業怎麼關停?這是地方保護主義。」知情者說。
據瞭解,儘管環保部門曾書面認定銀龍公司存在嚴重的污染問題,但是,當地環保部門竟然沒有對銀龍公司污染物進行過儀器監測,「都是依靠目測。」該知情者透露說。
2006年7月4日、5日、12日,這三天都是晴天,但是在靈丘縣巍山腳下卻是灰濛濛一片。在巍山腳下,星羅棋布著十多家冶煉廠和水泥廠,這些廠子都在向天空排放藍色、灰色、白色的濃煙,空氣中充斥著刺鼻的味道,在一家名為「恆泰冶煉廠」裡,小鐵爐不緊不慢地噴吐著藍煙,而距離這個廠子不足一公里就是進出靈丘縣的主要公路。而在距離靈丘縣縣城中心區不過5公里的地方,「豪洋水泥公司」和毗鄰的「山西金地礦業有限公司」也都在正大光明地排放著濃煙。
巍山又叫太白山,海拔2234米,靈丘縣最高的山。此山上蘊藏有豐富的礦產資源,而這一點也正是眾多冶煉企業扎根巍山腳下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此眾多的冶煉企業排放煙塵,難道靈丘縣的相關部門就不知情嗎?
2005年7月,當地環保部門曾對全縣的100多家工業企業進行過專項檢查,在檢查中有18家污染企業超標排放污染物,環保部門請示對這些廠子予以停產和限期治理,豪洋公司、銀龍公司、恆泰公司都名列其中。但是,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2005年靈丘縣政府的工作總結中,豪洋公司投資1500萬元完成的日產 2000噸干法水泥生產線項目和銀龍公司投資2500萬元建成鉛銀合金生產項目,竟然被靈丘縣當成「工業項目建設成效明顯」的成績來向外界公布。
據瞭解,靈丘縣面積為2732平方公里,人口23萬人,土地面積在山西省100多個縣裡位居第四位。在2005年該縣財政收入2億元主要靠礦產,錳鐵冶煉業。當地政府官員這樣評價靈丘縣:面積上的大縣,資源上的富縣,財政上的貧縣。靈丘縣遍地都是錳、鐵、金、銀、銅等礦產資源。「民營企業對靈丘縣政府的財政貢獻功不可沒,」當地政府官員如此說。而所謂的「民營企業」是特指「錳鐵等冶煉企業」。
「正因為有‘功不可沒’的貢獻,所以當地的環保部門也就變成了消防隊,哪裡冒煙才去哪裡管。」知情者說。2006年7月12日下午,靈丘縣政府辦公室的李春副主任不斷用「老百姓和企業都滿意」來總結靈丘縣政府對發生在「銀龍公司」一死六傷案件的處理。
李春說,就在7月12日上午,最後一個傷者王余的賠償工作已經結束,銀龍公司與死傷者家屬的協調工作全部是由靈丘縣政府牽頭處理的,縣裡為此已經出面開過20多次協調會。
據李講,「銀龍公司」一死六傷案件發生後,靈丘縣公安局已經立案,目前銀龍公司已經有三個人被公安局扣了。案件正在進一步偵破中。對於銀龍公司的關停與否,李是這樣說的:市縣環保局要求銀龍公司限期治理,大同市環保局來檢測後達到國家環保要求,銀龍公司才可以繼續生產,假如不達標那就繼續治理。而對於銀龍公司是否有環保手續這一問題,原本說自己清楚情況的李春卻不斷搖頭說「不清楚」。
至今,靈丘縣縣委政府都還沒有對發生在「銀龍公司」一死六傷案件拿出一個書面的調查報告。李春簡單地把發生在銀龍公司的案件總結為「矛盾」。他說:「當天縣裡和市裡的環保部門都在場要點火檢測,看這個廠子是不是真的不符合國家的環保標準。可是村民誤會以為廠子又要生產,於是兩家打了起來。是企業和村民之間的矛盾。」
「善後工作要讓老百姓滿意,也要讓企業滿意,這樣才可以吸引更多的企業來靈丘縣,來促進靈丘縣的經濟發展。」李春說。銀龍公司發生一死六傷案件後,山西省內媒體的記者為這件事情的確來過兩三撥,可是至今此事並沒有被當地媒體公開報導。對此,出面多次接待過記者的李春有自己的說法:媒體的朋友們來了都認為這件事情很正常,縣政府曾召集與此事相關的部門開了一次新聞發布會,媒體的朋友們覺得這件事情已經出了,並且縣政府已經妥善處理,於是記者們都撤走了。李一直強調說,這事情也沒有什麼值得報導的,再說,一個老區,經濟已經發展起來了,當然會出問題,有問題也是正常的。
靈丘縣究竟是如何招商引資引進企業的?這個問題,李春沒有直接回答,他做了個比喻:縣委動嘴,政府動手,人大舉手,政協拍手,縣裡就這麼個格局。縣委說引進項目,政府說我們干,人大說我同意,政協說幹得好,這樣就完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