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要求見高智晟 北京警方推諉

作者:大紀元記者高凌 發表:2006-09-22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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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高智晟案件委託律師請求面見的要求遭北京警方推諉,理由是:尚不清楚是哪一個部門負責高律師的案件。而高律師的妻子耿和今天再次「恢復」和親屬的通話:稱高智晟不願請律師。但莫少平律師表示,在沒有見到高智晟本人之前,任何說法都無法代表高的本人意見,他會按照法律程序繼續完成高家親屬的法律委託。


9月19日,受高智晟家人委託,莫少平律師向北京市公安局遞交了要求面見高智晟的法律文書,21日,北京警方刑偵大隊預審處答覆:高智晟案件不歸他們管,目前尚不清楚具體負責部門,會將收到的法律文書轉遞北京市公安局辦公室。
莫少平律師說:「公安局預審處回覆我助手說,他們沒有查到,或者說,他們查了以後案子不是他們辦的」

記者致電北京市公安局,但一聽到是高智晟的案件,對方馬上回答「你所說的情況,我們不太清楚」並切斷電話。

另外,高律師的妻子耿和,今天又一次「恢復」了和親屬的通話。據高律師的侄子高顯表示:耿和在電話中表示,是高律師自己不想請律師。當高顯詢問「身邊有沒有警察」時,耿和回答「有」。之後,耿和的電話再次處於無法接通的關機狀態。

對此,莫少平律師表示,按照中國現行法律規定,涉嫌犯罪人的配偶或是其他親屬,包括父母兄弟姊妹都有權請律師。但是哪個律師最終能夠成為代理律師,如果當事人為成年人,須由當事人本人最後確定。

莫律師說:「所以,在沒有見到高智晟本人之前,沒有當面聽取高智晟是不是要聘請律師,其他說法都無法代替高本人的意願。而我現在接受的是高智晟親哥哥的委託,所以即使高智晟真的不想請律師,我們也必須見到他本人,明確的請他簽署一份法律文書,說明不請律師的原因,我們再轉告給聘請律師的家屬。」

莫少平律師同時代理了日前也遭當局抓捕的維權人士郭飛雄的案件,莫律師指出:高智晟和郭飛雄的案件有所不同是:在郭飛雄案件中,廣州警方在24小時內將刑事拘留證書送交給了家屬,寫明瞭涉嫌的罪名和實施拘捕的單位,作為委託律師,便可以依照法律文書進行下一步的法律程序:與當事人見面取證等。但是高律師的情況則不同,目前我們手裡沒有有關部門的正式刑拘法律通知書,如果有,這份文件首先應交給高智晟的妻子耿和。但是目前耿和也不方便和外界聯繫,所以我們就不得不從查詢受理高智晟案件是哪一個部門開始。

8月15日,當局在山東秘密抓捕了高智晟律師後,18日,北京市公安局在新華社海外版刊登了一條聲明,稱高智晟涉嫌犯罪活動,被北京市公安局帶走問話。但即使按照刑事拘留計算,目前,關押也已超過中國現行法律規定的刑事拘留最長期限38天,而北京警方尚未對此發表任何聲明。高智晟的妻子耿和38天來也遭到當局的嚴密監控,無法和外界取得任何聯繫。

中共當局能否按照法律規定時間答覆高智晟的委託律師、以及下一步如何處置高智晟,仍是國內外持續關注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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