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大隊長帶頭搶攝像機
10月14日下午4時,在進行了一系列前期採訪後,記者來到新田縣殯儀館,並在那遇到新田縣委宣傳部副部長郭飆、政法委副書記周石林。周石林要求記者隨他一起到新田縣公安局作進一步採訪。
不料,到公安局後,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知道記者的身份後,新田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長龔四毛帶頭,並叫出三四個民警,強行搶走記者的攝像機和手機。
這一切,發生在新田縣政法委副書記周石林的眼皮底下,他卻沒有表示任何制止的態度。在攝像機和手機被搶奪扣留了4小時後,記者被通知可以拿走攝像機。但攝像機已被損壞,有重要採訪內容的素材帶也不見了。
制止亂吐痰兩次遭圍毆
是什麼致使當地公安機關如此憤怒?以下是記者調查到的一些情況:今年9月18日下午第一節課課間休息時分,肖楚程和其他一樓同學遭到三樓初二高年級學生的故意吐痰,肖楚程指責了他們的不文明行為,當時,從三樓衝下來八九個學生,對肖楚程進行圍毆,後被老師制止。下午放學後,在校門口肖楚程再次遭到這夥人的毆打,目擊同學說肖楚程當時嘴角流了大量的血。
警方認定「溺水身亡」
當晚6時45分,肖楚程像往常一樣去學校參加晚自習。當時,同村同學肖廣新剛走到學校門口,一名初二學生肖某便問他:「肖楚程來了沒有?」肖廣新順口答了句:「來了,在後面。」這時,與肖某同行的初二學生賀某便朝校內大喊:「來了,來了」,肖廣新見狀,感覺到肖楚程可能會有危險,便讓同學肖昌鵬去攔住肖楚程,叫他離開。然而晚了,那些當天下午打人的學生再次衝向肖楚程……
當晚,肖楚程離奇失蹤,20日中午,肖楚程屍體被發現於村邊池塘中。新田縣公安局法醫駱浩告訴記者,發現屍體後,民警與他一同趕到了現場,當場判斷肖楚程死因為「生前溺水死亡」,因此警方作出不予立案的處理。(紅網)
四大疑點
疑點1
1.64米高少年溺死淺池塘?
肖楚程的父親肖德釗說,兒子熟悉水性,且身高1.64米,而池塘水深不足1米,他想不通兒子怎麼會可能溺水身亡?此外,池塘邊的馬路有4.5米寬,兒子每天要走6遍,再熟悉不過了,怎麼會掉進水裡?
記者測量後發現,該池塘最深處不到1.2米,浮出屍體的地方的水深更是不到1米。
另外,公安局法醫駱浩表示,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在晚飯後兩小時,也就是晚上8時左右。但附近的居民紛紛表示,池塘旁邊住了很多人,飯後一般都會在附近散步,如果是有人溺水,怎會沒人發現?此外,多名居民反映,倒是在19日凌晨兩三時,他們聽到池塘邊有狗不斷狂吠。
疑點2
既是溺亡為何雙手抱胸前?
目擊者發現,肖楚程屍體打撈上來後,腳上穿著夾板鞋,雙手抱在胸前。
按照常理,溺水者會在水中掙扎,夾板鞋極易脫落,雙手也應該是伸開的,而不會抱在胸前。而且,肖楚程的呼吸道、消化道內均沒有溺液,而一般溺水身亡者會在呼吸道、消化道留下大量溺液。
疑點3
7名打人者事發後均失蹤
事發後,參與毆打肖楚程的鄭某、賀某等7人均離校不知所終。鄭某家鄉的村支書楊貴圓告訴記者,鄭某已經去廣州了,是學校讓他走的。
部分同學向記者反映,事發後,校方開會要求學生統一口徑,遇到有人問起肖楚程的死因,就一律說「不知道」。
疑點4
警方拒絕家屬自請法醫
死者屍體送到殯儀館後,警方不但拒絕家屬與死者見面,還不許家屬自請法醫進行再次鑑定,對家屬一再要求立案的懇求也不理不睬。此外,警方還一再催促死者家屬趕快將屍體火化,指責家屬懸賞5萬元徵集線索行為「違法」。
死者家屬打電話給公安局某領導要求立案偵查,回答是:「這件事不要找我們了,是溺水死亡,我們已經開會研究了。」當地傳言,幾個肇事者都在縣裡有「後臺」。
10月12日上午,新田縣政法委個別領導鄭重告誡死者家屬:「務必於17日之前將死者火化,否則採取強制措施,死亡原因就是溺水死亡,鑑定書以後再說。」
来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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