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江南時報》10月17日報導:昨天下午5點左右,有讀者向本報報料:當天下午3點左右,一名中年男子拿著一把匕首,在無錫市濱湖區交通運政稽查大隊的大廳裡,當著眾多工作人員的面,向自己的腹部猛刺了一刀,當場血跡遍地……
記者接到線索後,立刻趕往無錫濱湖交通運輸稽查大隊。到達現場時,該男子已被送往無錫第五人民醫院搶救,而濱湖交通運輸稽查大隊大廳似乎也恢復了平靜。圍觀的群眾告訴記者,下午這名男子來此請求見一下該隊的過隊長。但工作人員告訴他,過隊長沒有時間,叫他趕快離開。就在這時,這名男子拿出了水果刀,說了一句「沒有人幫我,我只能以死來證明我的車不是黑車!」說完他就用刀向自己的腹部猛力刺下去,刀的一大半刺進了腹部,鮮血直流,地上當時就被染紅了一大塊。
一位老大爺告訴記者,事情發生時,裡面的工作人員沒有一個出來救助的,「太不人道了,不管怎麼樣也得先救人啊!還是圍觀的人打的120的呢!」老大爺氣憤地說。
記者隨後又趕到無錫市第五人民醫院,在病房裡,記者看到了這名自殺的男子,只見其腹部已被鮮血染紅,有一個血口,他正無力地躺在床上,不能說話。救治的醫生告訴記者,這名男子的刀口有3厘米深,暫時沒有生命危險,但情況很嚴重。那麼,事情的緣由究竟是怎樣的呢?原來是該男子的車輛被警察認定是「黑車」,所以他的車被扣了。
據他的女友徐某介紹,該男子姓陸,今年43歲,原是蘇州人,後來招女婿到了無錫。在和老婆離了婚後認識了她,徐某有一個零件小廠,因需要模具,陸某便於10月12日開車幫她在無錫濱湖鴻聲鎮地段找生產模具的廠。路上,陸某遇到兩名陌生男子,對方稱華莊一個浙江老闆有模具,讓陸某跟他們走。在快到華莊浴室時,兩名男子讓陸某把車停在一個行駛不便利的地方後下了車,稱他們要去找那個浙江老闆,並叮囑陸某不要離開。兩名男子離開沒多久,後面就來了一輛無錫濱湖交通運輸稽查隊的車,車上下來兩名執法人員,直奔陸某而來,問陸某「是開什麼車的」,並打開陸某的車門,指著副駕駛位置上的50元錢,問這錢是哪來的,是不是開黑車收的錢?陸某說,這錢可能是剛才坐他車的兩個人掉下來的。就在這時,又碰巧來了一名110的工作人員,詢問了一些情況並告訴陸某,那兩個人可能是他們要找的嫌疑犯,要求陸某和他一起到附近的派出所做個筆錄。
於是,陸某、110工作人員和濱湖運輸稽查隊的兩名執法人員一起到了派出所,陸某跟110人員進去做了兩分鐘的筆錄,簡單交代了那兩個人的事。但當陸某走出派出所時,卻發現自己的車不見了,兩名運輸稽查隊的執法人員也不知去向。沒多久,兩名執法人員開著執法車前來,並拿出一份「道路運輸管理強制措施憑證」的單子,稱陸某的車是黑車,要求陸某簽字並繳納罰款金額13000元。陸某表示,自己的車不是黑車,拒絕簽字。
徐某拿出那張憑證對記者說,陸某的車上原有一件西裝,裡面還有8300多元人民幣,一部手機,一串鑰匙,但現在憑證上寫的車內物品只有西裝和鑰匙,錢和手機卻不翼而飛。徐某氣憤地告訴記者,陸某的車雖然是蘇州牌照,但有行駛證,又有駕駛證,而且她還剛幫他交了7月到9月的養路費,怎麼可能是黑車呢?
徐某說,12日當天,她就和陸某一起到無錫濱湖交通運輸稽查大隊去說明情況,要求退車,但一個胖胖的工作人員要他們先交了13000元的罰款再來領車。他們要求見隊長,遭到拒絕。隨後,徐某向無錫交通系統紀檢一位吳姓書記電話反映了情況。徐某告訴記者,吳書記當時親口對他們說,無錫濱湖交通運輸稽查大隊有兩處做的不對,一是當事人並沒有在憑證上簽字,二是沒有當著當事人的面清點車內物品。隨後吳書記打了電話給過隊長,最後他們有機會見到了過隊長,但過隊長明確表示,不交罰款絕對拿不到車。
當記者昨日下午在無錫濱湖交通運輸稽查大隊採訪時,工作人員只說了一句「自殘而已,沒什麼」,便再沒有人回答記者的問題。大家看到了吧,面對一個討要無端被扣私家車的小老百姓,一部國家機器顯示出其無比殘忍的一面:他們非但不對這個切腹自殺的男子及時勸阻,實行人道救治,反而以一句輕視生命的「自殘而已,沒什麼」了事。真讓我們這些納稅人感到無比的氣憤和痛心!
既然連無錫交通系統紀檢一位吳姓書記都承認無錫濱湖交通運輸稽查大隊有兩處「不對」,那麼,這種「不對」的執法行為是否應該立即中止?切腹男子車內8300多元人民幣和一部手機,到底落到了誰的手上?執法環節的重重疏漏,為何就沒有人追究責任?難道執法方就不需要別人來對他們執法,他們就可以無法無天了嗎?
無權無勢的底層人民以這種切腹自殺來對抗冷血執法的極端作法實在讓我們感到震驚!假如沒有扣車罰款背後的巨大利益,無錫濱湖交通運輸稽查大隊能如此冷血嗎?利益之下,必有冷漠與暴力的存在。某些具有執法權、罰款權部門的吃香及其背後的腐敗圈子,正說明瞭權力與利益掛鉤帶來的可怕性後果。另一方面,開頭那兩名搭車的男子極有可能是匪警們事先安排的,因為事情的前後發生太巧合了,先上車,再下車,還趁司機不在扔了50元錢,特別是110還來演了個「雙簧」。縱觀事件的始末,太像是一部有人刻意安排並精心「導演」的活劇了。
有一個開「黑出租」的司機以前曾向我透露:城市裡面專管出租車的部門叫營運處,有時他們為了完成「任務」,就會事先雇佣一些社會閑雜人員充當乘客,專打「黑出租」,拉到指定地點交錢後,前腳「乘客」剛走,後腳營運處的人有如神兵天降,「人贓俱獲」,罰你沒商量!這種方法就叫「釣魚」。發生在無錫的這起事件與「釣魚」很有異曲同工之妙,我們不禁要問:這名陸姓切腹男子是不是無錫濱湖交通運輸稽查大隊要釣的「魚」呢?
我們認為,加強執法部門的透明度,實行公平、公正、接受監督的執法,實行執法程序的合理化、合法化、人性化,才可能使種種執法帶來的悲劇性後果減少到最低限度。被執法一方一無關係,二難以承受嚴厲罰款之痛,又再要在繁瑣的過程中自證清白,這是法律在刁難人,還是人在刁難人?作為納稅人,我們有權要求執法的合理性、合法性,但是現在,誰能還給我們這樣的權利?
可惜這名憤然切腹的剛烈血性男子生在了當代,假如生在古代,極有可能是一位奮勇殺敵的優秀將士;可惜生在了大陸,假如生在日本,也有可能是一位事業有成的經理。前些日子網易作了一個「下輩子你是否還願做大陸人的民調」,不知這名男子會填哪一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