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11-28 06:36:50作者:撰文/凡心
世界銀行11月14日發布的一份報告稱,中國住房公積金由於在現行制度上的「一刀切」,導致貸款的發放範圍主要傾斜於機關事業單位、金融機構、國有大中型企業和壟斷行業等較高收入群體中,惠及的只是城鎮人口的一小部分而已。有專家提醒,要警惕住房公積金變相成為壟斷行業等的高福利,避免這項制度演變成「富人俱樂部」。
中國的住房公積金是在「房改」進程中推行的。1994年 7月國發43號文,作出了全面推行住房公積金的決定。通過職工每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所在單位為每個職工存入等量的住房公積金。推行住房公積金的原因是當年住房嚴重短缺和工資中住房消費含量過少,現在這兩個問題已經基本解決。但作為一項福利制度,住房公積金在為部分人群購房提供資金保障的同時,近年也暴露出來一些發人深省的問題:福利惠及面不夠、巨額資金「沉睡」銀行、安居錢淪為「唐僧肉」。到底誰才是這項制度的受益人,這項制度應該如何圓百姓們的安居夢? ……這些問題都在不斷地叩問著中國住房公積金制度。
在中國,截至2005年年底,有6330萬人繳納住房公積金,累計金額6260億元(人民幣,下同)。然而,只有45%的住房公積金被用來發放住房貸款, 17%的繳費者獲得了公積金貸款;到了今年5月底,中國建設部的統計數據顯示,全中國住房公積金累計繳存人數已超過1億人,但實際繳存人數6245萬人,僅佔在崗職工人數的60%左右。這個數據還不包括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農民等目前尚未納入公積金繳存範圍的群體。
世銀在《中國經濟季報》中說,由於住房公積金是基於工作就業的,大部分非正規就業或失業的中低收入者無法參加公積金;很多低收入的成員因為承受能力的制約而無法使用其公積金。而是被迫以低於市場利率的水平進行(養老)儲蓄,為能夠獲得按揭貸款的收入較高的家庭提供補貼。
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與新浪網新聞中心近日聯合開展的一項調查顯示,有78.4%的人認為現行公積金制度不濟貧。57.9%的人認為公積金在緩解中低收入者「購房難」方面「沒什麼幫助」,認為「非常有幫助」的僅佔4.3%。公積金制度在實行14年之後,究竟對普羅大眾在有效解決購房難問題有多大意義,現在已經到了反思的時候……
其實,就此狀況,長期以來「取消住房公積金」的論調幾乎從沒間斷過。來自雅虎社區的網民表示,「住房公積金成為了一些高收入人群的避稅法寶。我們公司經理們的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標準高得嚇人,從而給他們有了逃稅的機會。而像我們收入較少的人即便交了也一輩子買不起房子,想取出來也十分麻煩。這個政策對我們低收入人群是一點好處也沒有,還不如變為「福利獎金」的形式給予補貼。」
中國《經濟參考報》的報導指,在全國很多地區,一些發達地區、效益好的電力、通信、煤炭等壟斷行業,以及一些效益好的單位,有意將一些應稅福利,如各類補貼、津貼打入「住房公積金」賬戶,作為福利發放併進行逃稅。有些人甚至還把住房公積金當作第二份工資,因為每月繳存數額比普通員工當月拿到手的工資還多。
形成對比的是,《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應低於5%,原則上不高於12%,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兩倍或三倍。
報導還揭露,在寧夏銀川市,電力系統企業就沒遵守國家關於住房公積金的管理規定多繳交公積金,1.4萬名職工繳交住房公積金工資基數超過銀川市社會平均工資的三倍,多歸集7200多萬元。
而個別壟斷行業,在某直轄市負責經營整個城市有線電視業務的國有有線網路公司職工小雲就表示,「自己目前的年薪在10萬元左右,每個月的房貼接近2000多元。但當地的移動、聯通,在這方面的補貼卻要比我們高得多」;另位在大型電力公司工作14年的中層幹部唐先生,他不願意說具體的年薪,只是含糊的說收入有10萬元以上。但他坦言,電力公司的其他補貼有一定的吸引力。比如說,公司不分房,但是有房補,這些年累積的房補已超過40萬元。無疑,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絕大多數真正需要購買住房的普通百姓卻「嗷嗷待哺」,兩者之間存在巨大反差。
中國人民銀行此前一份報告中也承認,公積金貸款有額度限制,一般較難申請,支持中低收入職工購房效果不明顯。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專家劉軍民分析,住房公積金貸款以個人賬戶繳存餘額的一定倍數來確定其貸款額度,這就必然導致收入高、繳存高的成員所獲得的公積金貸款也就多,而低收入者所得到的貸款資助低,有的甚至無法逾越購房首付門檻。
尤其隨著住房公積金在歸集、支取、管理、貸款等方面存在問題的逐漸曝光,各方對住房公積金的議論漸多,有觀點還認為住房公積金應取消,因為廣大中低收入者的 「購房難」並未因這一推行十多年的制度而緩解,表明這項制度的作用並不突出;而當年推行住房公積金的兩大原因,即「住房嚴重短缺」和「工資中住房消費含量過少」目前已基本解決。再加上這些年來,國內動輒上億元的住房公積金被挪用、擠佔、貪污的案件不時曝光,這些觀點更傾向於取消住房公積金,將之理入職工工資。
為改善中國當前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效率,使中低收入群體買得起住房,中國政府有關當局最近出臺的幾項政策措施著眼於調整住房供給,使之適應中低收入群體的需求及承受能力都是廣大群眾樂以見之的。但在細節上,有意見就認為,政府可考慮進一步強化公積金制度的政策功能,突出政策性和保障性的特點,使制度在推進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條件方面發揮更為積極的作用,並針對不同收入和家庭條件的購房者採取不同級別的公積金貸款政策。
當局的改善建議包括:適當放寬對中低收入家庭的貸款條件,允許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使這部分職工家庭能夠切實利用住房公積金制度改善居住條件;或對中低收入家庭購房實行優惠貸款政策,通過採用增加貸款品種、提高貸款額度、靈活還款方式、降低貸款成本等方法,加大支持力度,讓住房公積金制度加大服務的層面。
必須正視的是,長期以來住房公積金作為政府對各類在職職工購房的一種優惠政策,理當受益的是大多數的人群。本著「居者有其屋」理念,住房公積金政策在一個程度上更應該是向中低收入家庭所傾斜。但由於政策在執行上的「一視同仁」,「窮人要麼繳的少用不起,要麼就是沒有住房公積金,而富人繳的多用的多」,結果好處都覆蓋著富人,甚至成了一些壟斷行業的變相福利。
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麼住房公積金作為社會受益面最大的住房保障制度,其目的是幫助普通工薪階層彌補購買力的不足,能夠較早、較快地實現購房目標,但這些年來徵繳的情況卻一直都不理想;而不少地方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大中型企業等國家財政或國家直接支持的公有制企業住房公積金繳納為什麼常年來都一馬當先,成為「主力軍」。無疑,這跟現時住房公積金覆蓋面低,徵繳肥瘦不均和制度造成的分配差距等有著莫大的聯繫。眼看制度僅為高收入者「錦上添花」,卻不為低工薪階層「雪中送炭」。住房公積金,想說愛你並不容易!!
中國的住房公積金是在「房改」進程中推行的。1994年 7月國發43號文,作出了全面推行住房公積金的決定。通過職工每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所在單位為每個職工存入等量的住房公積金。推行住房公積金的原因是當年住房嚴重短缺和工資中住房消費含量過少,現在這兩個問題已經基本解決。但作為一項福利制度,住房公積金在為部分人群購房提供資金保障的同時,近年也暴露出來一些發人深省的問題:福利惠及面不夠、巨額資金「沉睡」銀行、安居錢淪為「唐僧肉」。到底誰才是這項制度的受益人,這項制度應該如何圓百姓們的安居夢? ……這些問題都在不斷地叩問著中國住房公積金制度。
在中國,截至2005年年底,有6330萬人繳納住房公積金,累計金額6260億元(人民幣,下同)。然而,只有45%的住房公積金被用來發放住房貸款, 17%的繳費者獲得了公積金貸款;到了今年5月底,中國建設部的統計數據顯示,全中國住房公積金累計繳存人數已超過1億人,但實際繳存人數6245萬人,僅佔在崗職工人數的60%左右。這個數據還不包括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農民等目前尚未納入公積金繳存範圍的群體。
世銀在《中國經濟季報》中說,由於住房公積金是基於工作就業的,大部分非正規就業或失業的中低收入者無法參加公積金;很多低收入的成員因為承受能力的制約而無法使用其公積金。而是被迫以低於市場利率的水平進行(養老)儲蓄,為能夠獲得按揭貸款的收入較高的家庭提供補貼。
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與新浪網新聞中心近日聯合開展的一項調查顯示,有78.4%的人認為現行公積金制度不濟貧。57.9%的人認為公積金在緩解中低收入者「購房難」方面「沒什麼幫助」,認為「非常有幫助」的僅佔4.3%。公積金制度在實行14年之後,究竟對普羅大眾在有效解決購房難問題有多大意義,現在已經到了反思的時候……
其實,就此狀況,長期以來「取消住房公積金」的論調幾乎從沒間斷過。來自雅虎社區的網民表示,「住房公積金成為了一些高收入人群的避稅法寶。我們公司經理們的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標準高得嚇人,從而給他們有了逃稅的機會。而像我們收入較少的人即便交了也一輩子買不起房子,想取出來也十分麻煩。這個政策對我們低收入人群是一點好處也沒有,還不如變為「福利獎金」的形式給予補貼。」
中國《經濟參考報》的報導指,在全國很多地區,一些發達地區、效益好的電力、通信、煤炭等壟斷行業,以及一些效益好的單位,有意將一些應稅福利,如各類補貼、津貼打入「住房公積金」賬戶,作為福利發放併進行逃稅。有些人甚至還把住房公積金當作第二份工資,因為每月繳存數額比普通員工當月拿到手的工資還多。
形成對比的是,《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應低於5%,原則上不高於12%,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兩倍或三倍。
報導還揭露,在寧夏銀川市,電力系統企業就沒遵守國家關於住房公積金的管理規定多繳交公積金,1.4萬名職工繳交住房公積金工資基數超過銀川市社會平均工資的三倍,多歸集7200多萬元。
而個別壟斷行業,在某直轄市負責經營整個城市有線電視業務的國有有線網路公司職工小雲就表示,「自己目前的年薪在10萬元左右,每個月的房貼接近2000多元。但當地的移動、聯通,在這方面的補貼卻要比我們高得多」;另位在大型電力公司工作14年的中層幹部唐先生,他不願意說具體的年薪,只是含糊的說收入有10萬元以上。但他坦言,電力公司的其他補貼有一定的吸引力。比如說,公司不分房,但是有房補,這些年累積的房補已超過40萬元。無疑,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絕大多數真正需要購買住房的普通百姓卻「嗷嗷待哺」,兩者之間存在巨大反差。
中國人民銀行此前一份報告中也承認,公積金貸款有額度限制,一般較難申請,支持中低收入職工購房效果不明顯。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專家劉軍民分析,住房公積金貸款以個人賬戶繳存餘額的一定倍數來確定其貸款額度,這就必然導致收入高、繳存高的成員所獲得的公積金貸款也就多,而低收入者所得到的貸款資助低,有的甚至無法逾越購房首付門檻。
尤其隨著住房公積金在歸集、支取、管理、貸款等方面存在問題的逐漸曝光,各方對住房公積金的議論漸多,有觀點還認為住房公積金應取消,因為廣大中低收入者的 「購房難」並未因這一推行十多年的制度而緩解,表明這項制度的作用並不突出;而當年推行住房公積金的兩大原因,即「住房嚴重短缺」和「工資中住房消費含量過少」目前已基本解決。再加上這些年來,國內動輒上億元的住房公積金被挪用、擠佔、貪污的案件不時曝光,這些觀點更傾向於取消住房公積金,將之理入職工工資。
為改善中國當前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效率,使中低收入群體買得起住房,中國政府有關當局最近出臺的幾項政策措施著眼於調整住房供給,使之適應中低收入群體的需求及承受能力都是廣大群眾樂以見之的。但在細節上,有意見就認為,政府可考慮進一步強化公積金制度的政策功能,突出政策性和保障性的特點,使制度在推進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條件方面發揮更為積極的作用,並針對不同收入和家庭條件的購房者採取不同級別的公積金貸款政策。
當局的改善建議包括:適當放寬對中低收入家庭的貸款條件,允許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使這部分職工家庭能夠切實利用住房公積金制度改善居住條件;或對中低收入家庭購房實行優惠貸款政策,通過採用增加貸款品種、提高貸款額度、靈活還款方式、降低貸款成本等方法,加大支持力度,讓住房公積金制度加大服務的層面。
必須正視的是,長期以來住房公積金作為政府對各類在職職工購房的一種優惠政策,理當受益的是大多數的人群。本著「居者有其屋」理念,住房公積金政策在一個程度上更應該是向中低收入家庭所傾斜。但由於政策在執行上的「一視同仁」,「窮人要麼繳的少用不起,要麼就是沒有住房公積金,而富人繳的多用的多」,結果好處都覆蓋著富人,甚至成了一些壟斷行業的變相福利。
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麼住房公積金作為社會受益面最大的住房保障制度,其目的是幫助普通工薪階層彌補購買力的不足,能夠較早、較快地實現購房目標,但這些年來徵繳的情況卻一直都不理想;而不少地方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大中型企業等國家財政或國家直接支持的公有制企業住房公積金繳納為什麼常年來都一馬當先,成為「主力軍」。無疑,這跟現時住房公積金覆蓋面低,徵繳肥瘦不均和制度造成的分配差距等有著莫大的聯繫。眼看制度僅為高收入者「錦上添花」,卻不為低工薪階層「雪中送炭」。住房公積金,想說愛你並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