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1-02 12:59:25作者:
上海前市委書記陳良宇下臺三個多月,隨著更多上海幫人馬落馬,加上最近陳良宇愛將薛全余的下馬,外界認為是 「黃浦幫隕落」。但中共黨內想要維護陳良宇、韓正的勢力也在極力阻撓真相揭曉,一直致力揭露上海幫的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透露,上海方面欲銷毀東八塊證據,這個訊號已經出來。而他們經過多方查證,又發現了上海幫插手東八塊的新證據,十七大前將連續發出多封公開信,希望胡溫徹查。
鄭恩寵律師連同數名訪民,12月25日通過大紀元發出《鄭恩寵緊急要求胡溫立案審查世紀騙案》致胡溫公開信,舉報周正毅案,文中說「06年11月18號仍有自稱為上海市政府人員,乘飛機到香港,要瀋婷女士銷毀有關周正毅的證據並要她斷絕與原告律師鄭恩寵的一切來往。」
本報記者在元旦前(12月30日)採訪到鄭恩寵,他說,十七大前中共內部權鬥升級,「瀋婷一事,顯示有人想要銷毀周正毅證據」。他並說,自己出獄後被五次傳喚,家被查抄,「他們也是想找周正毅案的證據」。
另外,鄭恩寵近期從12月20日下午16時30分起,鄭家每隔1分鐘就接騷擾恐嚇電話一個,據查號碼是自稱劉雲耕的助手、秘書等人經常使用的聲訊干擾號碼,自稱為上海市公安局的吳處長,林華等人在提籃橋監獄中、審訊鄭恩寵時曾使用過的號碼。」
對於最近騷擾電話不斷,鄭恩寵分析有幾個原因,「第一陳良宇案子有所進展,明年一月份中紀委要開全會,總結陳案有什麼進展,有可能初步性的結論出來,第二我們最近不斷揭露周正毅事情,原來是黃菊、陳良宇、韓正在包庇這個案子,但我出來以後,他們大量給我提供材料,已經發現陳良宇、韓正直接插手的新證據,那陳良宇在9月24日已經倒臺了,那就是韓正在繼續包庇周正毅。」
東八塊建變電站是假的
對於東八塊新證據,鄭恩寵表示「先透個風」,最近幾天他們將發出公開信向胡溫披露。他說,今年3月23日,上海所有媒體公布陳良宇、韓正在東八塊舉行奠基儀式,說此處要建變電站,最近他們查證,這個變電站是不存在的。
「他們原先說,在東八塊這個地方要搞五百千伏的變電站,現在我們已經查出來了,這個變電站要建在上海青浦區,也就是市中心的遠郊,而不是建在東八塊,我們已經取得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提供的文件;第二,12月29日的《解放日報》透露兩點訊息,一個是上海市公布上海能源白皮書,2010、甚至2012年前上海要建什麼電站、電網,根據他們公布的資料,沒有東八塊要建變電站;另外,該報的另一條訊息中說,上海明年要開工三個變電站,也沒有東八塊。」
鄭恩寵還說,因為3月媒體突然披露建變電站,東八塊居民感到吃驚,不斷要求規劃局提供「對東八塊改變用途」一事的資料,但規劃局不提供資料。後來東八塊居民魏勤提出6起行政復議的申請,上海市規劃管理局、上海市政府共同發出的行政復議決議書,認為至今沒有掌握東八塊的規劃發出變化。魏勤、周大燁提出上訴,在法庭上,靜安區的規劃管理局和聘請律師,也認為至今沒有掌握東八塊的規劃發生變化。「那麼這個建變電站顯然是假的。」
揭韓正不手軟
對於為何陳良宇、韓正要冒建變電站之名,圈起東八塊,鄭恩寵分析,他們想藉此保住周正毅。「陳良宇、韓正親自走到第一線,為周正毅辯護。因為周正毅5月份出獄,他們就在3月份籌劃了這個事情。」
他並說,現有的證據已經顯示,在東八塊問題上,陳良宇、韓正,不是包庇,而是直接插手。
他說,目前揭露上海幫主要是針對韓正,「因為陳良宇已經下臺,黃菊,老百姓等都說等著光榮死退。」
附錄:東八塊居民魏勤、周大燁就「對東八塊改變用途」一事提出上訴的代理詞
代理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法庭質證的證據充分的證明這樣的一件事實。
有這麼一夥××,非常抱歉我不得不這樣稱呼他們。他們先以舊區改造鼓勵居民回搬名義從靜安區區長賈亞新、副區長是名芳、前靜安區房管局喻亮手中取得東八塊國有土地使用權,《注:講到此時審判長向代理人周大燁指出「發言簡單點,不要發表與本案無關的意見」似乎要提醒代理人什麼,但是他想阻止我們進一步在法庭上檢舉揭發是很明顯的》並根據68號文的規定免去約幾十億元的東八塊應該上繳財政的土地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後以「舊區改造建商品住宅項目」拆遷58街坊(證據是拆遷許可證案),卻以新的拆遷規定,市政府110令的名義禁止居民的合理合法的回搬要求。這就是說原告為什麼舉證(2003)靜行初字第34號判決書,要證明原告要獲得的政府信息「58街坊舊區改造建商品住宅項目」的由來,請審判長注意我們的主張是否還不簡單嗎?2003年5月28日也就在今天的法庭內,我們當場戳穿「拆遷許可證」的本來面目,真相大白後這麼一夥××,他們最終以動用強權的手段,糾結了區政府的所有合力,包括警察,對堅持回搬的居民進行強遷、逼遷,在2004年9月從堅持合理合法的回搬要求居民手中搶到了全部土地,這就是事實經過吧。搶到了土地後這夥人卻不進行「舊區改造建商品住宅項目」的開發,而在見不得人的地方又陰謀倒賣起土地來了《註:當庭舉報倒賣土地》。只有充分的、及時的利用土地才可以證明拆遷是合理合法的,但是這麼一夥××沒有做到,他們這麼一夥××搶了也沒有用。為了繼續禁止居民合理合法的回搬要求,這麼一夥××就是不進行「舊區改造建商品住宅項目」了,沒有建設住宅看你們這些要求回搬戶怎麼達到回來的希望。2005年末稱要建設城市雕塑公園了,當庭舉證的平面媒體報導可以證明此規劃的變更信息,被告對此沒有提出異議和反對。當庭舉證的證據進一步證明,2006年3月24日解放日報、新民晚報等上海各大報紙突然冒出新聞,陳良宇、韓正出席國家電網上海改造的座談會,並且首列電網改造項目「500千伏靜安(世博)變電站」工程開工。庭上質證的證據,如照片可以充分的證明此項「500千伏靜安(世博)變電站」工地就是 58街坊拆遷基地。
這是假新聞還是真建設開工呢?原告對「500千伏靜安(世博)變電站」建設項目的合法性依法向上海的市、區二級規劃局申請獲取「一書二證」。「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這是指一書,用地規劃、工程規劃許可證這是指二證。法規規定工程項目正式開工應該具備「一書二證」,對於這點被告根據(2003)靜行初字第34號案行政判決書第7頁的判決稱:「根據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關於貫徹執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細則」若干意見的通知》第二十二條的二款又規定:以出讓方式獲得的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提交《上海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可以證明不辦理「一書二證」,但是原告認為,判決書認為拆遷可以免一書二證,但是不等於項目開工可以不辦理「一書二證」,第二份原告舉證的證據規劃局辦理「一書二證」的小冊子可以充分的證明開工必須辦理「一書二證」如果開工可以不辦理「一書二證」請被告舉證,拿出法律依據來。對這些被告應不會有異議吧?如果有異議請拿出依據吧。又證據證明上海市規劃局明確答覆原告向區規劃局查詢獲取「一書二證」。現在被告區規劃局又含糊其辭的說「信息是不存在的」,是怎麼的「信息是不存在的」呢?是應該由區規劃局核發的而建設單位沒有向職權部門辦理呢?還是區規劃局根本無權批準可以不辦理呢?請問被告:靜安區規劃部門管轄的靜安區58街坊,是否允許 「一書二證」「信息是不存在的」的情形下開工建設而不聞不問呢?如果是種情形這是嚴重的行政不作為的失職行為《註:又一次當庭舉報規劃局》。但是證據充分的證明「500千伏靜安(世博)變電站」正在施工,不光照片可以證明,而且新聞媒體都已經公開報導,全國人民甚至全世界都有所聞,有所見,難道被告就處在與世隔絕的環境中不聞不問嗎?不可能,我們沒有看見也沒有聽說靜安區規劃局處罰此「500千伏靜安(世博)變電站」項目的施工單位,禁止「信息是不存在的」的「500千伏靜安(世博)變電站」項目的施工。所以我們還是根據公眾信息、建設項目正常施工的情形認為怎麼會沒有「一書二證」而正常施工呢?被告靜安區規劃局故意隱瞞「一書二證」。要麼處罰「信息是不存在的」「500千伏靜安(世博)變電站」項目的施工單位,要麼公開「500千伏靜安(世博)變電站」的「一書二證」,兩者必由其一。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請問是否應該讓被告進行充分的陳述,拿出這兩者必由其一的證據呢?以解我們大家的疑團。不能只是「一書二證」「信息是不存在的」就可以矇混過關了。強烈要求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讓被告公開「500千伏靜安(世博)變電站」 「一書二證」。
簽名:魏勤、周大燁
2006.11.21
鄭恩寵律師連同數名訪民,12月25日通過大紀元發出《鄭恩寵緊急要求胡溫立案審查世紀騙案》致胡溫公開信,舉報周正毅案,文中說「06年11月18號仍有自稱為上海市政府人員,乘飛機到香港,要瀋婷女士銷毀有關周正毅的證據並要她斷絕與原告律師鄭恩寵的一切來往。」
本報記者在元旦前(12月30日)採訪到鄭恩寵,他說,十七大前中共內部權鬥升級,「瀋婷一事,顯示有人想要銷毀周正毅證據」。他並說,自己出獄後被五次傳喚,家被查抄,「他們也是想找周正毅案的證據」。
另外,鄭恩寵近期從12月20日下午16時30分起,鄭家每隔1分鐘就接騷擾恐嚇電話一個,據查號碼是自稱劉雲耕的助手、秘書等人經常使用的聲訊干擾號碼,自稱為上海市公安局的吳處長,林華等人在提籃橋監獄中、審訊鄭恩寵時曾使用過的號碼。」
對於最近騷擾電話不斷,鄭恩寵分析有幾個原因,「第一陳良宇案子有所進展,明年一月份中紀委要開全會,總結陳案有什麼進展,有可能初步性的結論出來,第二我們最近不斷揭露周正毅事情,原來是黃菊、陳良宇、韓正在包庇這個案子,但我出來以後,他們大量給我提供材料,已經發現陳良宇、韓正直接插手的新證據,那陳良宇在9月24日已經倒臺了,那就是韓正在繼續包庇周正毅。」
東八塊建變電站是假的
對於東八塊新證據,鄭恩寵表示「先透個風」,最近幾天他們將發出公開信向胡溫披露。他說,今年3月23日,上海所有媒體公布陳良宇、韓正在東八塊舉行奠基儀式,說此處要建變電站,最近他們查證,這個變電站是不存在的。
「他們原先說,在東八塊這個地方要搞五百千伏的變電站,現在我們已經查出來了,這個變電站要建在上海青浦區,也就是市中心的遠郊,而不是建在東八塊,我們已經取得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提供的文件;第二,12月29日的《解放日報》透露兩點訊息,一個是上海市公布上海能源白皮書,2010、甚至2012年前上海要建什麼電站、電網,根據他們公布的資料,沒有東八塊要建變電站;另外,該報的另一條訊息中說,上海明年要開工三個變電站,也沒有東八塊。」
鄭恩寵還說,因為3月媒體突然披露建變電站,東八塊居民感到吃驚,不斷要求規劃局提供「對東八塊改變用途」一事的資料,但規劃局不提供資料。後來東八塊居民魏勤提出6起行政復議的申請,上海市規劃管理局、上海市政府共同發出的行政復議決議書,認為至今沒有掌握東八塊的規劃發出變化。魏勤、周大燁提出上訴,在法庭上,靜安區的規劃管理局和聘請律師,也認為至今沒有掌握東八塊的規劃發生變化。「那麼這個建變電站顯然是假的。」
揭韓正不手軟
對於為何陳良宇、韓正要冒建變電站之名,圈起東八塊,鄭恩寵分析,他們想藉此保住周正毅。「陳良宇、韓正親自走到第一線,為周正毅辯護。因為周正毅5月份出獄,他們就在3月份籌劃了這個事情。」
他並說,現有的證據已經顯示,在東八塊問題上,陳良宇、韓正,不是包庇,而是直接插手。
他說,目前揭露上海幫主要是針對韓正,「因為陳良宇已經下臺,黃菊,老百姓等都說等著光榮死退。」
附錄:東八塊居民魏勤、周大燁就「對東八塊改變用途」一事提出上訴的代理詞
代理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法庭質證的證據充分的證明這樣的一件事實。
有這麼一夥××,非常抱歉我不得不這樣稱呼他們。他們先以舊區改造鼓勵居民回搬名義從靜安區區長賈亞新、副區長是名芳、前靜安區房管局喻亮手中取得東八塊國有土地使用權,《注:講到此時審判長向代理人周大燁指出「發言簡單點,不要發表與本案無關的意見」似乎要提醒代理人什麼,但是他想阻止我們進一步在法庭上檢舉揭發是很明顯的》並根據68號文的規定免去約幾十億元的東八塊應該上繳財政的土地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後以「舊區改造建商品住宅項目」拆遷58街坊(證據是拆遷許可證案),卻以新的拆遷規定,市政府110令的名義禁止居民的合理合法的回搬要求。這就是說原告為什麼舉證(2003)靜行初字第34號判決書,要證明原告要獲得的政府信息「58街坊舊區改造建商品住宅項目」的由來,請審判長注意我們的主張是否還不簡單嗎?2003年5月28日也就在今天的法庭內,我們當場戳穿「拆遷許可證」的本來面目,真相大白後這麼一夥××,他們最終以動用強權的手段,糾結了區政府的所有合力,包括警察,對堅持回搬的居民進行強遷、逼遷,在2004年9月從堅持合理合法的回搬要求居民手中搶到了全部土地,這就是事實經過吧。搶到了土地後這夥人卻不進行「舊區改造建商品住宅項目」的開發,而在見不得人的地方又陰謀倒賣起土地來了《註:當庭舉報倒賣土地》。只有充分的、及時的利用土地才可以證明拆遷是合理合法的,但是這麼一夥××沒有做到,他們這麼一夥××搶了也沒有用。為了繼續禁止居民合理合法的回搬要求,這麼一夥××就是不進行「舊區改造建商品住宅項目」了,沒有建設住宅看你們這些要求回搬戶怎麼達到回來的希望。2005年末稱要建設城市雕塑公園了,當庭舉證的平面媒體報導可以證明此規劃的變更信息,被告對此沒有提出異議和反對。當庭舉證的證據進一步證明,2006年3月24日解放日報、新民晚報等上海各大報紙突然冒出新聞,陳良宇、韓正出席國家電網上海改造的座談會,並且首列電網改造項目「500千伏靜安(世博)變電站」工程開工。庭上質證的證據,如照片可以充分的證明此項「500千伏靜安(世博)變電站」工地就是 58街坊拆遷基地。
這是假新聞還是真建設開工呢?原告對「500千伏靜安(世博)變電站」建設項目的合法性依法向上海的市、區二級規劃局申請獲取「一書二證」。「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這是指一書,用地規劃、工程規劃許可證這是指二證。法規規定工程項目正式開工應該具備「一書二證」,對於這點被告根據(2003)靜行初字第34號案行政判決書第7頁的判決稱:「根據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關於貫徹執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細則」若干意見的通知》第二十二條的二款又規定:以出讓方式獲得的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提交《上海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可以證明不辦理「一書二證」,但是原告認為,判決書認為拆遷可以免一書二證,但是不等於項目開工可以不辦理「一書二證」,第二份原告舉證的證據規劃局辦理「一書二證」的小冊子可以充分的證明開工必須辦理「一書二證」如果開工可以不辦理「一書二證」請被告舉證,拿出法律依據來。對這些被告應不會有異議吧?如果有異議請拿出依據吧。又證據證明上海市規劃局明確答覆原告向區規劃局查詢獲取「一書二證」。現在被告區規劃局又含糊其辭的說「信息是不存在的」,是怎麼的「信息是不存在的」呢?是應該由區規劃局核發的而建設單位沒有向職權部門辦理呢?還是區規劃局根本無權批準可以不辦理呢?請問被告:靜安區規劃部門管轄的靜安區58街坊,是否允許 「一書二證」「信息是不存在的」的情形下開工建設而不聞不問呢?如果是種情形這是嚴重的行政不作為的失職行為《註:又一次當庭舉報規劃局》。但是證據充分的證明「500千伏靜安(世博)變電站」正在施工,不光照片可以證明,而且新聞媒體都已經公開報導,全國人民甚至全世界都有所聞,有所見,難道被告就處在與世隔絕的環境中不聞不問嗎?不可能,我們沒有看見也沒有聽說靜安區規劃局處罰此「500千伏靜安(世博)變電站」項目的施工單位,禁止「信息是不存在的」的「500千伏靜安(世博)變電站」項目的施工。所以我們還是根據公眾信息、建設項目正常施工的情形認為怎麼會沒有「一書二證」而正常施工呢?被告靜安區規劃局故意隱瞞「一書二證」。要麼處罰「信息是不存在的」「500千伏靜安(世博)變電站」項目的施工單位,要麼公開「500千伏靜安(世博)變電站」的「一書二證」,兩者必由其一。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請問是否應該讓被告進行充分的陳述,拿出這兩者必由其一的證據呢?以解我們大家的疑團。不能只是「一書二證」「信息是不存在的」就可以矇混過關了。強烈要求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讓被告公開「500千伏靜安(世博)變電站」 「一書二證」。
簽名:魏勤、周大燁
2006.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