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1-12 03:31:08作者:
本臺消息:廣州維權人士郭飛雄在被關押三個多月後,於星期四下午在看守所會見了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的胡嘯律師和廣州當地的一名律師。郭飛雄反映說,廣州市公安局預審處警察們比他被逮捕前偵查階段的警察殘酷的多,他們用手銬、腳鐐將他銬在床上40天。郭飛雄為表示抗議,繼續絕食了25天,與他去年9月14日到28日絕食絕水15天相加,他至今已絕食超過40天。廣州公安預審人員還毆打郭飛雄,郭飛雄為此立即投訴,卻換來預審警察的暴力報復;郭飛雄再投訴,結果亦然。期間,為了回應投訴,預審警察中甚至有人將自己皮膚掐出痕跡,誣稱是被郭飛雄打了。從被逮捕以來,郭飛雄共被提審97次,平均每天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