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涉黑第一案的主角是現年40歲的熊新興,於1月11日在九江市被執行死刑。他曾被稱為撫州「地下市長」、「黑老大」,曾是撫州市臨川區政協委員,原是撫州聯達經濟貿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中青報》在該文指出法院至少向6名被告人家屬收取74萬元人民幣「暫存」款,法院在一審判決前,向被告人熊新興家屬分3次收取60萬元人民幣現金,向被告人許輝家、熊建祥、張新軍等6位家屬收取1-5萬元人民幣不等。上述款項是九江中院以「暫存」的名義收取的。
據報導,九江中院對收取「暫存」款做了大量解釋。法院認為,提前收取被告人罰金是避免判決下來後資金逃匿;法院提前收取一部分錢,是為了彌補被害人的損失;要從經濟上鏟除黑社會的根子,不讓它死灰復燃。
《中青報》引用北京律師協會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說,現行《刑法》中沒有任何一條規定法院可以向被告人家屬收取「暫存款」或「理財金」。假如法院以減輕判刑為由,向家屬收這筆錢(「暫存」款),應該引起上級法院的高度重視。
江西涉黑第一案
江西涉黑第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列為督辦案件,專案組共抓獲熊新興團夥成員共21人,在法院庭審前被告人財產已被查封和凍結1.4億元人民幣資產。熊被判處死刑以後,又退回39多萬元的做法,法院的解釋是,考慮到他的家庭困難。
2006年6月22日,九江市人民檢察院向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熊新興犯罪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詐騙罪、貸款詐騙罪等13項罪名。
9月26日,一審法院九江中院以上述13項罪名判處熊新興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與熊新興同案的李華、董嘯林等15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死緩、無期徒刑和20年至兩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據《刑事訴訟律師網》中,熊新興的二審辯護李肖霖律師在其二審辯護詞指出,熊等多個被告人在偵辦階段,都遭到刑訊逼供。律師認為,這13個罪名當中,只有3 個罪名是可以肯定認定的,其他都是無法肯定或者強加的罪名。尤其是本案的一審裁判人員在案件審理當中嚴重違法,已經達到了重新審判的法定條件。
九江中院槓上中央級報刊
江西九江中院在《中國法院網》的多篇文章,強力炮轟該報刊記者和律師,認為該報刊報導失實,動搖了百姓對司法權威及司法公信力,並否認有收任何的黑錢,認為他們的收支沒有任何的違規,案件審理過程中是可以這麼做。
《中青報》引用中國政法大學鄔明安教授說,「……被告人積極向被害人賠償,可以在量刑上予以考慮,不過要取決於家屬是否願意,不應法院主動或法官在辦公室找家屬逐一‘談話’來收取這筆錢。這時,法院可以暫時開具收據,但在收據上一定要註明是用於對被害人的賠償。」
據不願意透露姓名邱姓律師表示,看了法院網的幾篇關於熊新興涉黑案的文章,對記者和律師的惡意指責,實質上是某些御用文人的黔驢之舉,充滿了謾駡和流氓的手法。當法院也參與到利益的角逐的時候,社會公平誰來維護?真的是很可怕的事實!
這些評論當中,有說「《中青報》記者的腦袋原來是跟著所謂熊新興的辯護律師的屁股轉的」。更有甚者,對法院的批評,把記者和律師說成是黑社會的殘雜餘孽,在「黑老大」被處死後對法院的反撲。
分析人士認為,當這些文章出現在法院的官方網站上的時候,成為官方的態度的時候,問題就更加嚴重了!國家行政機關是否可以以維護行政機關的威信而拒絕批評?哪怕批評是錯的,不全面的。
「九江中院一個單位是否能夠代表全國的人民法院?是否有反對我就是反對黨這樣的邏輯?如果是,將來對一個個別的法官的公開批評是否就成為了對人民法院形象的毀壞?這是一個邏輯和政治問題,到底是誰毀壞了法院的名聲?」
九江中院收費遭質疑
據悉,無論是在刑事審判還是民事審判過程中,法院都不可避免地要和錢打交道。最高人民法院早就明文規定「嚴禁一切亂收費」,凡是國家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沒有明文規定的收費,都要一律取消。九江中院所設立的「暫存費」和「理財費」,是否屬於正常收費,遭到外界質疑?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為了確保判決的公正性,法院尤其應該避免和被告方面發生不必要的接觸。而九江中院是在一審開庭之後,判決之前,找被告人家屬談話,並要求交錢,並告知家屬,這對量刑有意義。而被告人家屬繳納的錢大多是向親戚、朋友借的,並不是被告人的贓款。
分析人士認為,當公眾和法院發生爭執的時候,誰來做裁判?當法院這個社會上的最終是非裁判機構不講理的時候,誰來主持正義?當國家權力長期由個人或者小團體掌握的時候,就會變成為個人或者小團體的權利。
「從這個意義上講,國家行政機關沒有什麼聲譽可言,他們必須隨時接受人民的評論和監督。如果人民對他的批評就構成對政府的聲譽的毀壞的話,那他就是要公開站到人民的對立面上去,就是國家權力的異化。」
網友熱烈討論
《中青報》報導了該新聞之後,網友爭相討論,認為如果鏟除真正危害社會的黑幫,百姓將拍手稱快;如果為人民的法院也這麼黑,那麼司法無公正可言。
現將部分網友討論摘錄如下。
網友A:這種現象早就見怪不怪了! 只要進了法院的門,有幾個沒送過錢的?明的就有74萬,暗的就不知道有多少了?每個黑幫都有領導做保護傘,不然成不了氣候,對這樣的領導一定要嚴懲!這黑老大搶了幾年的錢,最後都讓法院搶走了!
B:法院賣給了人民幣,當然要收錢!法院的同志也是人嗎,也要花錢嗎? 要是沒人告或是不被爆光,那法院就會私分,這是他們慣用做法了。
C:xx法院系統比這還黑,一個案子翻來覆去的判,一次一個結果,就是看誰的關係硬,看誰給的錢多。
D:司法腐敗是中國最難整治的腐敗,如果這個問題解決好了,其他領域的腐敗也就迎刃而解,和諧社會才能真正建立,否則和諧也只能是一句空話!老百姓不相信啊!吃了原告吃被告,地球人都知道啊!
E: 報紙批評算什麼,那些記者簡直是混蛋!你們難道不知道,誰敢批評九江法院,就是批評全國的法院,就是看不起全國的法院;說九江法院不好,就是說全國法院不好!這些混蛋難道不知道,所有的爭議都是我們法院裁判的嗎?他們狗眼不識金相玉!難道不知道只有我們才有最終的裁判權嗎!
来源:大紀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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