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認為 「南都案」是一場冤獄
《南方都市報》另一名被判刑的高層李民英已在2月12日提前出獄。
喻華峰因「貪污行賄罪」被廣州法院判囚8年。
喻華峰的辯護律師許永誌向《明報》表示,喻華峰日前再獲減刑1年。
加上之前已減刑1年8個月,他共獲減刑2年8個月。
不過喻華峰的家人仍堅持為他作無罪申訴。
最高人民法院曾在去年向廣東調閱法庭卷宗審查,但目前尚無結果。
律師許永誌說,最高法院調卷顯示本案可能存在問題,希望當局能重視這宗中國媒體改革過程中的典型冤案。
堅持無罪
喻華峰的妻子向麗對《明報》表示,她在2月13日曾往監獄探過丈夫,他仍然堅持自己無罪。
向麗說:"我們不相信減刑與廣州市領導人更迭有關,但我們希望當局能公正執法,重新審理本案。"
她表示,他們的兒子現已6歲,但她至今不敢告訴兒子實情,只是騙他說爸爸出國去了。
2004年,《南都》總編輯程益中,總經理、副總編輯喻華峰和《南方日報》報業集團社務委員李民英,被指涉及經濟貪污罪而遭逮捕。
程益中在未經審訊情況下被關押了五個月,但在2006年8月下旬獲得釋放,喻華峰和李民英則被判刑。
事件被稱為"南都案",很多觀察人士認為,案件具有政治動機,是廣東當局對《南都》早前一系列出軌報導的"秋後算賬"。
《南都》是廣東省委機關報《南方日報》旗下的其中一份報紙,很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