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政府與歐氏集團勾結大發土地財

作者:莆田民眾 發表:2007-04-08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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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政府與歐氏集團勾結大發土地財

歐氏集團是福建莆田東嶠鎮農民歐宗金、歐宗榮、歐宗洪三兄弟,老三歐宗洪是當家人。從江西轉戰福建莆田市,走的是省委、市委書記頭頭腦腦路線。據說是被莆田市委書記袁錦貴從福州「請回」老家,打的是「正榮•時代」的旗號,巨大的廣告牌懸掛在莆田觀橋、天九灣、西湖電影院等顯眼處。經歷過「文革」的人納悶:我們甚麼時候進入「正榮•時代」?

歐氏到莆田時間不長,但在房地產界攻城掠地,迭出新招,很教人耳目一新。先是投資建起了觀橋御景及「承包」莆田四中教育事業,傳言要承包文獻中學、新九中、筱塘小學等,捐贈麟峰小學100萬元,名聲大噪。期間,還接連拍得莆田市東園路中段後塘片區改造項目,荔城區拱辰村國有土地使用權等。近期又以承債的方式(BOT)投資2億元參與莆田澄峰圍墾,獲得經營權30年;投資12.9億元建設福泉高速公路莆秀支線,獲得經營權24年10個月。

人們關注歐氏,只有一個疑問,他們拍得國有資產和土地使用權如探囊取物,這是什麼原因?如同一個謎面模糊的謎語,歐氏集團「超凡」的投資能力,留給人們撲朔迷離的謎底後面是發家資金的來源。

歐氏經商經歷無從得知。據知情者透露,十年前,歐老三有一筆比較奇怪的交易:當時,經歷了打工、挂靠、立公司、創品牌,完成了資本的原始積累,歐宗洪在江西宜春承包一個大工程。工程完工後,政府因無錢支付工程款,提議圈一大片土地折抵工程款給歐氏開發,歐老三笑納。過幾年,地皮漲價,該地塊「恰巧」被徵用建機場,工程由歐氏承包。機場建好後,歐宗洪賺了16億元。

故事就這麼簡單,情節也不複雜。聽起來好像是近代史滿清政府在外國列強入侵後簽不平等條約和割地求和一樣,當代一個地方政府欠包工頭工程款圈地折抵。這無論如何叫人笑不出聲來!

不管怎樣,歐宗洪確實從九十年代的「圈地風」中體會到地產給他帶來的樂趣,從而也從一個寂寂無聞的某單位編外管道工一舉成名。那時的他才30剛出頭。旋即,把二個兄長拉扯在一塊,玩起了炒地皮的「空手道」,大賺土地違法的錢。隨著國家推行土地招拍挂政策,地價持續上漲,歐氏為了不斷獲取土地,便四處出擊,競拍地皮,每拍志在必得。

在莆田,歐氏於2006年3月17日以7600萬元拍得荔城區出讓的拱辰村3.7121公頃國有土地使用權。根據莆田市府(2005)32號文件,該宗地為四級地,基準價4850~7050元/㎡,總價值1.8403~2.6170億元。一下子,歐氏賺了近2億元。

之前,2004年12月24日,歐氏旗下的正榮置業,以1.01億元拍得莆田市東園路中段後塘片區舊城改造項目。該項目宗地20.7421公頃(含軍事綑綁土地3.53公頃)。根據莆田市府(2001)綜82號文件,該地塊為二級地,基準價6250~8750元/㎡,總價值12.9638~18.1492億元。瞬間,歐氏又賺了17億元。如按2005年市府批復的基準價10800~19000元/㎡計,則總價值22.4014~39.4099億元。聽了能不令人咋舌。傳聞有台商出30000元/㎡向歐氏轉買,歐氏還不肯撒手。這不能不稱之為一個奇蹟,賺錢,只是舉「牌」之勞。但是,這種奇蹟的背後,問題也多多。

最使歐氏丟臉面的莫過於江西某防洪大堤案。該案以「豆腐渣」工程聞達於天下,世人無不翹盼此案判決結果。遺憾的是,由於人為因素作用,加之司法腐敗,該案被重案輕判,不了了了!江西「豆腐渣」工程,據說歐氏之叔歐清水,縣供銷社工作,施「丟卒保車」計,上下打點,換出當家人,責任由老大一人扛下來,判了三年刑,如今搖身一變成了公司的掌門。

歐氏吹噓獲全國「人居綜合大獎」、「中國名盤」、「全國優秀戶型」等多項殊榮的南昌「大湖之都」。但在現實中卻是配套設施不到位,牆面大面積裂縫、新房滲水時有發生等遭到業主投訴。江西省南昌市建委日前亦曝光了「大湖之都」存在嚴重質量問題。

現實講,炒地皮,賺土地違法的錢是歐氏強項,而搞房產和基礎設施,給世人留下的多是失敗的記錄。此次,後塘片區舊城改造,歐氏連基本的法律常識都不懂,便硬將單方面制定的,既無經過政府批准,又無加蓋公章的所謂《莆田市東園路中段後塘片區舊城改造項目拆遷補償安置方案與實施細則》,強加給800多戶、6000多人的後塘住民,而且不容許住民們有絲毫商討餘地,這不太霸道了嗎?按照該「細則」換算,平方換平方,各拆遷戶平均每戶要多補交10多萬元,而且還僅是未經裝修的毛房。這對於諸多下崗職工以及低收入和無收入的家庭來講,無異於雪上加霜,如何承受得了。因之,留下一片追討之聲。另外,按照這個「細則」,經由業內資深工程技術人員測算,歐氏總付出4.5878億元,收盤後總收入14.47億元,短期內可賺近10億元。但是,後塘片區大多數拆遷戶是不會接受如此這般瘋狂的掠奪性的「舊城改造」。

但是,正是如此這般瘋狂的掠奪性的「舊城改造」,得到市區政府的高度支持、撐腰!

歐氏獨特的開發教育事業搞「承包」使得教育界一片惶恐。歐氏投資莆田四中8000萬元,控制了該校財務權。去年,搞擴招「高價生」、「議價生」,歐氏從莆田四中提走2000萬元,今年又提走3000萬元,弄得學校連過教師節都沒錢。歐氏許願要給四中每個教師在拱辰村起蓋一套套房,各補助10萬元,至今仍是光餅畫紙上,有人形容,老師們的嘴都罵腫了。在城廂區筱塘小學,歐氏表態要投入5000萬元,騙校方房產證拿到銀行貸款,幾年過去了,學校面貌依舊。凡此種種,只有歐氏才作得出來。

眼下,歐氏風頭正盛,橫衝直撞,攪得莆田地產界地覆天翻。他們雖然拿了二塊宗地,但因屢屢違規:

----荔城區政府將面臨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指控。坐落荔城區拱辰村的3.7121公頃土地,原為該村集體用地,2000年以每畝1.4萬元計80多萬元被市政府徵用後,劃撥給城郊鄉起蓋辦公樓。2002年由於區域變化,原城廂區城郊鄉撤消。根據國家土地管理法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該地塊應無償收回。但是,荔城區政府隨後卻改變該宗地使用性質,將辦公用地變更為商品用地,以低價非法出讓,造成了國土資源損失近2億元。

有人反映,該宗地拍7600萬元,除上繳國家稅收外,市國土局與荔城區二家平分,可各分3000多萬元。區政府靠土地生財、創收,成了「土地財政」,恐怕直接負責此事的主管人員難脫其責。
——莆田市政府亦難咎越權審批用地之嫌。後塘片區舊城改造出讓宗地達20.7421公頃,這在全國也屬少見。福建省人民政府2006年2月10日《關於進一步規範房地產開發用地管理的通知》規定,凡經營性房地產開發地一次性出讓宗地面積,莆田等設區市中心區和舊城改造區為6公頃,「超過上述限額的需經省政府同意」,非常明確。當然這是2006年文件,在這之前的規定尚未找到。民眾有知情權,政府有告知權,這是常理。但在2004年6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就頒發了國辦發(2004)46號《關於控制城鎮房屋拆遷規模嚴格拆遷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嚴格控制房屋拆遷面積,防止大拆大建,指出:「地方政府不得違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規定,以政府會議紀要或文件代替法律確定的拆遷許可要件及規模變更,擅自擴大拆遷規模」。

現有事實表明,後塘片區這塊宗地在市國土局2004年11月19日掛牌出讓公告和2004年12月8日掛牌起始價公告中,開宗明義,寫明:「經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和「根據莆田市人民政府莆政土(2004)211號文批復」,從而,無可辯駁地說明瞭是莆田市政府超越權利審批土地,根本沒有報請省政府同意。越權審批用地且超低價出讓,不予查明,不組織立案,或恐難以服眾!

已有準確事實證實,後塘片區宗地早在2004年11月間已由莆田市政府個別握有實權的領導內定給了歐氏了。由於有權者作為強勢階層,加上又與不透明的審批制度聯繫在一起,這樣,掌握一方權力的人物,實際上就掌握著對土地的處置權。土地也理所當然成了他們囊中之物。因之,歐氏每次拍得土地如同「探囊取物」就不足為奇了。

莆田市國土局2004年12月8日在後塘片區出讓公告的第六點寫明:「該項目一年內動工,三年內建成。否則依法無償收回」。經查,合同約定2005年3月28日開工,至今已一年半過去了,歐氏不僅沒有開工,而且周圍的拆遷才剛剛開始。為什麼沒人出面「依法無償收回」呢,個中貓膩,人們不難猜中幾分!

歐氏拿地的時候,從來就沒有想過按時還錢。拱辰這塊地是這樣,後塘片區宗地更是拖欠達8個月之久。按合同約定2005年5月28日應付清全款,可是到2006年1月還未交納,以至今年1月19日市府辦專題開會,催促歐氏須於1月28日前交清欠款。根據1990年5月19日國務院令第55號發布,「土地使用者應當在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60日內,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讓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請求違約賠償」。按照該法令,莆田市政府現在完全有權解除合同,「亡羊補牢,猶之未晚」。

有消息傳,歐氏一次次同莆田市區地方政府的公信力搏奕,是得益於福建省某個領導人袒護、縱容,所以「牛」得很。歐氏九江出事,歐老三收審,也是這位領導施予援手,後來玩了一出「調包計」,事情就被「化解」了。這些,弱小民眾們根本無權也無從查證。

莆田人有句老話:「貧是真,富是假」。歐氏固然賺了那麼多土地違法的錢,但也與中國相對寬鬆的信貸環境有關。他們每拍得一塊宗地,便以該地塊拿到銀行抵押貸款,並以滾動開發的方式擴大規模,通過空包轉包收取押金或拿銷售回款,然後再去獲得土地,進入下一個循環。如莆秀高速公路,歐氏拍得後截成幾段,每段收取轉包者3000萬元押金。又如,歐氏拖欠後塘片區宗地款不交,拖不下去了,才拿溝頭一塊地皮貸款交清了1.01億元。目前,歐氏拖欠的土地款加銀行貸款餘額總數尚不得知,但行家分析,若斷了銀根,歐氏將可能面臨嚴重的經營危機。

歐氏的問題早已暴露在藍天之下,歐氏的神話也即將破滅。筆者從多方渠道獲悉,歐氏集團——這個封建家庭作坊式的民營企業,其主要成員已移居加拿大,歐宗洪本人有加拿大、新加坡、阿根廷和澳洲等國護照。他是否想步賴昌星後塵,走一條不歸路,在下不敢妄斷。

莆田民眾希望:省市領導們,審時度勢,要三思!(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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