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全國人大代表閣下:
我們是佔福建莆田市300多萬人口中最多數的農民,現在已淪為最低層、最弱勢的群體。今天,之所以給你們上書的原因:一,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報莆田市許多領導人的不法行為;二,多年來我們依法舉報、上訪的權利被剝奪,發生在莆田市的種種腐敗行徑,都得不到任何查處;三,作為全國最高的權力機構,要正視發生在莆田市的種種違憲違法坑農事件,要正視莆田官員的嚴重貪污腐敗問題;四、希望真正能履行全國人大的職責和職能,徹查發生在莆田種種貪污腐敗事件,給莆田百萬民眾一個交代。
莆田各級官員在侵害坑害農民方面有五大表現:一、採取違憲違法,暴力強行征地;二、採取隱瞞、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少批多征土地;三、採取拖欠、扣押、甚至拒付,公然侵吞農民應得的土地賠償金;四、官官相護、層層包庇,任憑含冤民眾上訪、舉報、告狀無效;五、官員顛倒黑白,對上訪、舉報、告狀民眾,明目張膽地治罪!
一、違憲違法 莆田暴力強行征地
莆田市荔城區新度鎮政府非法征地,釀成東郊11.11慘案,村民受傷40多人,其中重傷17多人,案發後全省、全國、全世界都知曉,至今仍得不到的查處!
莆田電業局「220kv新度變電所項目」,強征新度東郊良田30畝。沒有任何合法手續,便於2006年8月25日強行開工。村民無法忍受,8月25日集結起來,現場阻止開工。
莆田市荔城區新度鎮東郊村人口873人,耕地良田380 畝,屬於「糧食自給工程示範片」項目,由省財政廳投資180萬元建設。
2006年11月11日早上,新度鎮政府依仗權力,在沒有村民參加的情況下,自個兒開工測量。村民與之說理,竟然部分老人小孩被打,聞訊趕來的村民與之講理,引發爭吵,雙方發生了打架。鎮政府竟雇佣數百人社會上打手,對村民進行血腥鎮壓。打手們個個手持棍棒,把村民往死裡打,連老人、小孩和旁觀者都殘遭毒手。有的被打昏地裡,有的打成腦震盪送醫院,有打成骨折的,有打成屁股開花的,有打成耳朵斷裂的,有打成頭破血流的,有打成全身創傷的,有打成面目全非的,就連幾位70多歲、80多歲的老太婆、老頭子都不肯放過。當場受傷人員有40多人,17人立馬送到莆田市醫院搶救,其中4人生命垂危,13人重傷。至今花了十多萬元,幾個月了,還有8人住院。
11.11慘案是有預謀的。事態仍在惡化,發生當時,村裡通信被控中斷;荔城區公安局付局長在場;打手全是社會上雇佣的;事後到市區黨政機關、公檢法部門,報案投訴都不給受理;要求法醫鑑定也不行;現在公安、村鎮反要抓捕村民鄭烏松、鄭梅鶯、鄭鳳棋等多人,併發出威脅通知,弄得人心惶惶!嚇得村民白天都關門閉戶。
二、無法無天 少批多征非法拍賣
⑴發生在荔城區黃石鎮水南村少批多征非法征地事件。
2003年3月2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徵用黃石鎮水南村263.868畝土地。但在實際操作中,卻強行徵用土地高達364畝,多徵100多畝。在莆田市人民政府莆政土(2002)157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文(2003)78號、莆田市人民政府莆政土(2003)43號文件上清楚地看到,徵用集體土地19.4818公頃(292.227畝),其中徵用黃石鎮水南耕地、田坎、農田水利用地等土地共為17.5912公頃(263.88)畝。從水南村征地面積丈量匯總表中看到,僅5隊就徵用了39.5409畝,比批准徵用的16.69畝,多徵用了將近23畝。水南村5、6、7三隊加起來總共被多征的土地有100多畝。在強行征地中,當地有關部門沒有召開一次村民代表大會,村民們根本看不見任何公告公示,不知道征地是做什麼,不知道自己的土地是否在征地範圍內。
2004年5月25日上午,不事先告知村民,不提供任何相關手續,由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城建、公安等部門共350多名工作人員,以清理搶栽搶建及違章搭蓋為由,出動5部推土機、3部裝載車和挖掘機對不在征地範圍內的水南村土地、果樹農作物及擁有合法產權的多座民房進行違法強制推平。
為此,憤怒的村民們,把當地政府告上法院,可是在法院審理時,當地政府卻明目張膽地弄來明顯的假證:⑴沒有四至範圍,只寫「詳見地形紅線圖」的徵用土地方案公告;⑵所提供的紅線圖破綻百出,紅線圖不是原件,紅線圖沒有繪製單位校對,紅線圖紙不全,紅線圖紙名稱不對號,紅線圖沒有繪製單位公章,紅線圖沒有繪製人員簽章及說明等。
⑵發生在莆田市非法拍賣訟爭在案強征的土地事件。
黃石鎮水南村村民們,好不容易爭取到以法維權,就在等待法院終審判決之時,莆田市政府卻明目張膽地把正在訟爭的土地拍賣掉。
2004年11月30日上午,莆田市國土資源局在該莆田市招投標中心交易大廳,竟然把訟爭在案、強征來的63.6905畝土地進行拍賣。最後結果,由荔城區建工房地產公司以4050萬元買下進行房地產開發。
三、明目張膽 公然侵吞土地賠償金
例一:莆田秀嶼區埭頭鎮征地賠償金五年不付。
莆田秀嶼區埭頭鎮200多戶村民34畝良田征地賠償金,上訪舉報五年,至今仍杳無音信。
莆田市秀嶼區埭頭鎮高林村200多戶村民, 2003年,政府用「招商引資」為名,未徵得農民同意,強行把賴以生存的34畝良田征給大欣鞋廠,按國家有關部門土地賠償標準,每畝應支付給失地農民18975元,然而發放補償款每畝只有8千元,可就是這一點點賠償金,讓失地村民多次上訪舉報五年,至今仍杳無音信。
例二:莆田涵江區江口鎮新前村侵吞土地款達三千萬。
福建莆田市江口鎮是著名僑鄉,改革開放以來生活逐漸富裕,江口新前村農民耕種的水田土地、山地漸漸被開發商徵用,加上村民自建房,現在人均耕地面積不足0.004畝。
江口鎮新前村,多年來出讓土地達七百多畝,但是,失地的村民只知道土地沒有了,卻不見分到土地賠償金。是村黨支部書記王金水獨吞土地賠償金和村財,其總額超出三千多萬元。
王金水是福建莆田市涵江區江口鎮新前村黨支部書記,多年來,一貫採取土地低價賤賣,從中漁利,每畝從中收取好處費3—5千元,700多畝就是200---300萬元。並依仗有後臺撐腰,明目張膽地獨吞所賣的土地賠償金,強行拒付給村民。
面對撈取村財數額高達三千多萬元的大貪官,新前村的成百名村民聯名上中央、省、市、區、鎮有關部門狀告,竟然是數年無果。
村民被迫上網公布舉報、向中紀委舉報、向省檢察院舉報、向省紀檢舉報,村民集體到省裡上訪,到市、區、鎮上訪……結果是,轉來推去,像球一樣踢來踢去,多年過去了,不見得有那個部門真的去查一下腐敗!
這樣,讓貪污三千多萬的王金水,長期逍遙法外。土地被賣掉的村民,抗爭無力,無權無錢無地的村民,只好出省、出國去打工。
在江口、在莆田類似鎮村一級侵吞土地款問題很普遍!
四、官場生態 官官相護上訪治罪
⑴上訪怪圈 訪民冤民成千上萬
在莆田大批的上訪者中:有因「兩千多畝農田被違法超低價強征」 以黃維忠為首的延壽、溪白等十個村上萬聯名失地農民們;有因憤於「村官侵吞上千萬土地賠償金而舉報上訪」以王文興、王玉煇為首的新前村上百聯名失地農民們;有因受「暴力強行征地」之害的東郊村、西劉村數千的村民們;有因受「暴力強行拆遷」之害的後塘、馬巷、闊口等地數千失房的居民們;有因「控告村官違法,反以違反計生為由打擊,遭拘留、關押、毒毆」難得伸張的林金典們;有因「控告法官徇情枉法和瀆職」氣憤難消的吳元斌們;有因「舉報村、鎮幹部變賣村財,計生受賄」氣憤難消的陳雄京們;有因「兒子在光天化日之下的鬧市被黑幫打死,夫討公道又遭害」難得伸張的陳淑蘭們;有因「丈夫在大街上被黑社會綁架致死得不到公正處理」的黃妹英們……
莆田民眾冤案多如牛毛,含冤者成群結隊、接三連三地赴省、進京請求解決,有許多冤案千辛萬苦得到重視,中央批復下文,但到了莆田如同廢紙一般。
長期以來,莆田有成千上萬訪民、冤民,奔波在省城、京城之間上告、上訪,其結果是起不到絲毫的作用?
⑵官場定律 欺上瞞下公然作假
涵江區西劉村4.9公頃土地,曾經是被國務院核定為基本農田保護區,現被涵江區政府強行非法暴力徵用,逼著無法生存的西劉村民成百上千人,三番五次到省城上訪。
2005年3月28日,再次組成聲勢浩蕩的上訪車輛隊伍,數百人直奔福建省政府大門,抗議涵江區政府非法強行征地。莆田市紀委書記林光大十萬火急率領市公安、區、鎮一班領導人到省城,一方面給省裡表態解決好,一方面連哄帶騙,答應次日派人到西劉村立馬協商解決好。欺騙訪民返莆回村,實際上最後什麼事,都沒有解決。
從2002年12月,到2003年3月6日,林金典、陳雄京及其他莆田多批上訪人員,先後共計二十餘人到京上訪,被莆田市政府信訪局派出的接訪人員強硬接回。莆田官員在北京,向中央有關部門信誓旦旦地保證:回莆田來後,我們一定會依法解決好他們反映的問題!
可是,回到莆田後,實際上什麼事情也不解決,反而治罪上訪者。截止今日,沒有一個上訪人的問題得到解決。後來,中央有關部門還用電話查詢有關案件處理結果,莆田市信訪局公然作假瞞騙,謊報莆田上訪的問題60%都解決了!
⑶法治怪圈 上訪治罪無處訴冤
例一:莆田農民黃維忠上訪維權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判刑三年。
2003年5月始,福建莆田地方政府數次以城市建設的名義徵用農民的土地,單就城廂區延壽、溪白等十個村至少兩千多畝農田被違法徵收。官員為謀取私利,在有關土地徵用程序和手續、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上侵犯損害村民的權益,他們以每畝2800元人民幣補償,佔用黃維忠所在的莆田郊區延壽村及附近十幾個村子的土地,然後以每畝9萬2千8百元的高價賣給開發商,興建豪華住宅區。這樣,嚴重影響10村1萬餘人村民的基本生存。黃維忠和村民要求政府提高土地補償,保護自己的權益。
莆田製造出大量失地農民問題,是對社會穩定和諧造成空前的挑戰。大量失地農民,基本生存沒有保障,只好向各級政府部門信訪。2004年向省、市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2005年申請遊行以法抗爭。各級政府、法院拒不受理立案,也不批准遊行。福建省高院收下行政訴狀後,壓案兩年不辦。農民們多次去人或打電話催問。到去年十月省高院指令福州中院受理,但中院至今還是不立案,也不駁回。為保護土地而帶領村民與當地政府和開發商抗爭的農民維權人士黃維忠的案件敗訴。莆田當局把遊行申請人、農民代表黃維忠以莫須有的「擾亂社會秩序」罪判刑三年。至今仍在獄中。
農民土地被強征,失地農民為生存和生活,通過行政及司法救助方式-----訴訟的途徑來解決。然而,莆田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肆意限制公民正當權利的行使,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許多公民權利在現實生活中難以實現。
農民黃維忠自學法律,受到眾多農民信任,委託他代理行政復議和行政訟訴。莆田當局認定黃維忠以676名訴訟代理人的身份與眾多的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是聚眾行為,是構成「擾亂社會秩序」罪。在現行中國法律沒有對委託人的人數限制。黃維忠代理目的是為使被人為阻止的訴訟權利得以恢復,使自己的訴訟請求得到最終裁判。現在,黃維忠因676名失地農民委託人訟訴代理人而獲罪。
例二、農民林金典、吳元斌、陳雄京等人因上訪維權獲罪判刑。
⑴上訪獲刑。
莆田市三個上訪人林金典、吳元斌、陳雄京被分別判刑。2004年1月6日被市公安局拘捕,罪名是:「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2004年8月13日荔城區法院作出的(2004)荔刑初字第86號刑事判決書分別判處:林金典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現在泉州監獄五大隊二中隊服刑);吳元斌有期徒刑兩年,(於2006年1月5日釋放回家);陳雄京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現在泉州監獄服刑)。
⑵上訪獲罪。
莆田市上訪人林秀玲、陳愛玉、郭梅貞、鄭秀梅等人被分別拘留、勞教。2004年5月份林秀玲(又名朱秀連)、陳愛玉、郭梅貞、鄭秀梅等十多個老上訪人上北京上訪被接回,處與十五天的拘留處罰。
2004年7月1日,荔城區人民檢察院以「積極參加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向荔城區法院起訴,7月28日荔城區法院開庭審理,因遭到其他上訪人及當事人家屬的堅決反對,開庭審理流產。上訪人林秀玲、鄭秀梅已被處以一年的勞教。請看,林秀玲(又名朱秀連)的《勞動教養決定書(莆市勞教[2004]109號)》就足以說明:罪一,2004年1月7日,因擾亂機關單位辦公秩序被治安拘留15日;罪二,2004年5月14日,因擾亂機關單位辦公秩序被治安拘留15日。罪由:2002年至2004年間朱秀連多次在省委省政府機關門口進行圍堵上訪、攔截省領導的座車、擾亂了省機關的正常辦公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莆田各級製造大量冤案,禁止含冤民眾上訪、上告。莆田規定:凡參加上訪者交由司法機關嚴重懲處。凡發現赴省、進京上訪抓回、拘留,屢屢上訪者判刑。更惡霸的是,直接僱用黑社會打手對上訪人進行殘無人道的毒打。
⑷體制之痛 越多越能構建和諧
●事實一:罪名相似、金額相等、拘捕在押、運作差別、結局差別。
江口鎮東大村黨支部書記夥同村長,合夥貪污村財13萬元,事發被拘捕,關進莆田第二看守所,少了擺平,最近要判刑。
江口鎮豐山村黨支書陳玉榮、歐慶興村長、陳秀琴婦聯主任兼出納,仨人共同貪污修鐵路工程款14萬元,事發被拘捕。有村裡的土地賠償金在運作打點,擺平上下左右。現在啥事也沒有,平安出獄。實現構建和諧貪腐社會最好樣板。
●事實二:貪多安否、取決擺平、贓款活用、編織網路、確保平安。
江口鎮新前村黨支書王金水貪污三千多萬元,村民舉報、上訪三四年,安然無事。
奧秘何在?其弟王金順一語道破:「叫你們別再瞎折騰了!上告、上訪、舉報有屁用?幾年來害得我兄長,平白多花二百多萬!」
體制之痛,成千上萬民眾告狀、上訪、舉報、維權的最終結果,竟然是造就了莆田貪官們巨大的財富源頭!
體制之痛,民眾千方百計,反覆到省城、京城舉報、告狀、上訪的最終結局,竟然化成寄給貪官千千萬萬張的匯款通知單!
體制之痛,莆田民眾越是千方百計,越是反覆到省城、京城舉報、告狀、上訪,其維權結果,越能促成莆田貪官生態系統更完善和諧!
難怪莆田許許多多大貪們,都可以長期逍遙法外!
莆田市300多訪民敬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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