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快些到吧,我就可以去香港啦……中國內地歌手艾敬十多年前一首《我的一九九七》不但風靡全國,更唱出了許多香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的心聲。但是,一次全國人大「釋法」(解釋基本法)卻讓香港明白,香港終審法院對基本法中「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的定義有誤解。美麗誤會的背後,是一個香港人不得不面對的事實: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不在香港終審法院,而在全國最高立法機關、頒布基本法的全國人大!
二零零四年,普選爭議鬧哄哄,香港不同政見者對基本法中零七年特首及零八年立法會的「兩個產生辦法」眾說紛紜,全國人大再次釋法,一錘定音﹕香港普選根據基本法要循序漸進。零五年,前特首董建華請辭,需要補選「新的特首」,香港有意見指這「新的特首」應是新一屆五年任期,全國人大於是第三次釋法,確立「新的」不等同「新一屆」,而只是董建華餘下的兩年任期。
回歸十年,香港經歷了三次釋法。有人驚呼,釋法破壞香港法治;也有人認為基本法本身已規定,全國人大具有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英美國家的法律最終解釋權,也在其最高立法機關。眼見香港回歸後在普選、行政立法關係等重大問題上爭議不斷,北京深感基本法在香港的普及與理解都有待深化。六月成了「基本法月」,北京和香港分別舉辦多場有關基本法的研討會,也引出香港最新一輪對基本法理解的爭議。
六月六日,一場可以說是最高規格的基本法座談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但震動香港社會的,不是出席者的顯赫——他們包括排名僅次於國家主席胡錦濤的中央第二號領導人、人大委員長吳邦國,還有主管香港事務的一眾北京官員及一批基本法專家,以及香港特首曾蔭權等。當天會議最具震撼力的,是委員長吳邦國的一句話——(根據基本法規定)「中央授予香港特別行政區多少權,特別行政區就有多少權……(特區)沒有剩餘權力」。
反對香港「三權分立」
吳邦國又強調,香港不能搞英、美「三權分立」那一套。吳邦國這番話,立刻成為許多香港傳媒的頭條。不少人的第一反應是,在香港回歸十年前夕,為何中央會說出如此的「重話」?事後,中央政府駐港的多位官員,如中聯辦、外交部駐港專員公署等,還有來自北京的消息人士都強調,吳邦國所說的話並不是什麼新的中央政策,只是重申基本法的原則。類似的話,十多年前在基本法起草期間,北京已說過多次。但香港仍有意見認為,吳邦國不會無緣無故地舊話重提,此時這番話或許與香港即將開始的政改普選方案討論有關。
特首曾蔭權在競選時保證,上任後五年內要解決香港的普選問題。過去幾個月,特區政府的策略發展委員會一直在收集社會各界方案,今年稍後會推出政制發展綠皮書,向中央提交香港的主流普選方案供北京參考。民主派普遍認為,中央這次是有意「明示」香港的政改方案不能「太出格」。
北京擔心「港獨思想」
曾任民主黨副主席、現任特區行政會議成員的張炳良對吳邦國此番話有獨到分析。他說,吳邦國的話顯示,中央擔心,即使已經回歸十年,香港仍可能出現「港獨思想」。據亞洲週刊瞭解,北京的確對基本法在香港的落實感到不盡如人意。曾有北京高官私下抱怨,就連特區政府內,也缺乏基本法專家,令政府在推行及解釋一些涉及特區及中央關係政策和問題時,被接受普通法教育的一些香港法律界人士質疑時,難免顯得力不從心。香港可能有「港獨思想」嗎?北京消息人士解釋,香港社會總以為香港沒有獨立的資本,民主派對北京一些政策的反對,也不可能是為了「港獨」。但在北京心目中,不是要宣布獨立才出現「獨」,北京也明白這不可能在香港發生。「港獨思想」則不同,北京認為那些不認同中央政府對香港的權威的人,其想法就很有問題。
剛過去的五月,一批香港記者到了北京清華大學,參加一個有關基本法的研習班。向一眾記者講解基本法的,包括全國人大法律工作委員會,以及清華大學的專家。這次活動不少記者搶著去,甚至不惜申請休假也要參加。「過去這些年,香港政治問題上的主要爭端,如人大釋法、中央對特首及主要官員的任命權、普選時間表、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等等,全都涉及對基本法重要條文的理解,我們自然關心」,一位傳媒主管說。
在研習班上,北京一位基本法權威人士與在座的香港記者們討論到基本法中,中央「任命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行政機關的主要官員」,以及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特首經「民主程序……。最終達至普選」等條文。這位權威人士指出,中央的任命權不是徒具形式的。為免日後香港普選出一位中央不接受的特首,出現中央不願任命的憲制危機,建議香港考慮一個「事先通報」機制。即普選時先向中央通報特首候選人人選,以便中央瞭解這些人選能否被接受,再進行一人一票的普選。習慣了政府向傳媒「放風」運作的香港傳媒,第一反應是,莫非北京「放風」試探反應?要先剔除如這次出現民主派的梁家傑成為特首候選人的可能性?民主派馬上指這是中央要為香港日後的普選定下「框框」。有評論甚至擔心會引致另一次人大釋法。
但北京可靠消息對亞洲週刊表示,這位北京官員所言,不代表中央意見,香港人要允許北京的官員有「個人意見」,甚至是一些不太成熟的個人意見。
這次是在一個研討班上的討論,大家都抱著暢所欲言的心情,較為「放開」地發言,旨在「研討」一下。北京也明白,這一「事先通報」機制並不是容易實施的。因為香港的選舉法例不容許干預選民的投票意願,「你又怎樣說要求選民投票給誰誰誰」?
這位北京官員並說,考慮到近年香港社會對普選的呼聲不斷,北京基本認同香港若要普選,可先進行較簡單的特首普選。立法會普選則因涉及較複雜的功能議席存留等問題,留待第二階段進行。但具體什麼時候普選?該官員說:「香港的政治經濟情況每天都有新發展,怎能說好具體哪一年哪一天適合普選?」
其實,北京相當關注的是,香港社會存在一股對全國人大對基本法擁有最終解釋權的抗拒情緒。北京並指出,雖然香港實行普通法,但基本法不是根據普通法制定的,不可以照搬普通法的原則去解釋。北京的基本法專家在這次傳媒研習班上提出一個問題﹕英國加入歐盟後,明確規定涉及到與歐盟法例相關的個案時,任何無法解決的法律問題,均提請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解釋,歐洲法院的裁決是最終的。「英國是普通法,歐盟以大陸法體系為主,但那並沒有影響英國的法治。為何全國人大解釋基本法就影響了香港的法治?」這一問題引起參加研討的不少記者的思考。
鄧小平說過,「一國兩制」是創舉。回歸十年,北京和香港都在「摸著石頭過河」實施基本法。回顧十年的種種爭論,是一個雙方共同反思的好機會。(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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