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6-26 06:00:07作者:侯文豹
當前的中國在封鎖言論、新聞資訊方面的動作可謂持續不斷、可謂不遺餘力!網路實名制、BBS審核制、郵件過濾系統、域名封鎖、出版與媒體審查等方面卯足了全力,更甚至在全國各地掀起了更大一輪的"砸鍋浪潮",似乎看不到休止的勁頭。其中尤其惡劣的是猶如強盜一樣的"砸鍋浪潮"!
那麼,什麼是"砸鍋浪潮"呢?所謂的"砸鍋浪潮"就是中國各地政府部門強力的砸毀、沒收中國民眾自行安裝的小型衛星天線系統。
根據筆者所在的安徽省的媒體《江淮晨報》五月13日報導,1-4月份,蚌埠市廣電局會同相關部門,以抓源頭為重點,開展私自安裝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專項整治,打擊非法安裝銷售地面衛星接收設施,此次活動共沒收衛星接收天線148座、接收機 105臺、高頻頭46只。重點查處了該市光彩大市場附近居民擅自安裝戶和安德大廈電子一條街違規銷售以及安裝點。
筆者住地的安徽省宿州市在過去的一段時間裏也在當地的一些電視上插播廣告,要求檢舉私自安裝的衛星天線,並且給予舉報者現金獎勵。筆者就在本地收視率最高的電視新聞節目《直播宿州》裡看到一次有廣電部門會同公安機關到各鄉鎮拆除、砸毀並沒收一些民眾房頂或樓上的"衛星鍋",並對當事人進行教育和處罰。
另據相關的報導,北京、江西上饒、南京、湖北襄樊、廣西陸川、瀋陽等地在過去的2-5月份裡相繼開展了由當地政府、公安局、工商局、廣電部門、文化部門等成立"專項整治小組",以"掃黃打非"、"阻止不穩定因素"為由,強行砸毀民眾的衛星接收器(衛星鍋)的行動。
如此大規模的動用公權力來"專項整治民間的衛星鍋",其依據是什麼呢?原來是由在上世紀1992年八月20日於國務院第七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國務院第129號令在作祟!涉嫌違憲並嚴重侵犯中國公民基本的公民與財產權利國務院第129號令的全名為《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其第一條規定:為了加強對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的管理,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違反本規定,擅自生產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由電子工業行政部門責令停止生產。違反本規定,擅自銷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沒收其衛星地面接收設施,並可以處以相當於銷售額二倍以下的罰款。違反本規定,擅自安裝和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由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沒收其安裝和使用的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對個人可以並處五千無以下的罰款,對單位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動用公權力對公民的私有財產進行砸毀、拆除、沒收等具體行為竟然打著為了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幌子,竟然不經過任何法律程序,這難道符合依法治國的方略嗎?這等公權力公然打砸的行徑竟然堂而皇之的橫行在號稱有著5000年文明的中國,是對"文明"地地道道的侮辱!任何一個健康的社會,都必須是能夠容納各種不同聲音與意識的社會!當一個政府的第一要務是剝奪他的公民的自由表達和自由選擇權的時候,說明這個體制已經病入膏肓了!一個簡單的規定就能夠使得公權力大肆的侵犯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中國公民享有通信自由的權利,哪裡還有什麼 "建設法治國家"的影子?任何一個受到此暴力侵犯的中國公民都有權力控告並起訴相關的政府部門!
中國民眾之所以要此起彼伏的掀起比政府損害更大更廣泛的使用衛星鍋浪潮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首先是物美價廉,所謂物美價廉其實相當簡單,一個直徑一米左右的鐵皮鍍膜衛星天線再加上一個衛星信號接收機在鄉鎮的售價也就是200元人民幣左右,經過安裝調試之後大約能夠接收60-100個左右的免費衛星電視頻道與衛星廣播節目,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來自於歐美和港臺地區等自由世界的的電視資訊節目,他們的節目製作之精美與內容之豐富多彩遠非中國大陸以"弘揚主旋律為己任"的喉舌們所能比擬!就是如此一個價廉物美的衛星鍋的使用壽命也在5-8年;其次是中國官方意識形態主控一切的電視節目內容流於早已令人反感的說教,形式也極其單調,各種節目清一色的"弘揚主旋律",而且收費昂貴,一年下來,收費接近200元人民幣左右,不收費的電視頻道大概也就不到10個。
上述因素足以說明,為什麼面對公權力的大肆壓制和侵犯,中國的民眾不僅沒有退縮,而且更進一步的點燃了民眾自由獲取資訊的熱情之原由了!如今,只要隨便走到一個社區、一個鄉鎮、一個村落,不經意間都會看到那一個個仰面朝天的"衛星鍋"。完全能夠肯定,任何一個與民爭利,甚至大肆損害並侵犯公民權利的公權行為及其背後的政府都注定會以失敗告終的!因此,中國政府必須廢除嚴重損害中國公民財產與基本公民權利的《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掃除信息與資訊自由流通的一切阻礙。
那麼,什麼是"砸鍋浪潮"呢?所謂的"砸鍋浪潮"就是中國各地政府部門強力的砸毀、沒收中國民眾自行安裝的小型衛星天線系統。
根據筆者所在的安徽省的媒體《江淮晨報》五月13日報導,1-4月份,蚌埠市廣電局會同相關部門,以抓源頭為重點,開展私自安裝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專項整治,打擊非法安裝銷售地面衛星接收設施,此次活動共沒收衛星接收天線148座、接收機 105臺、高頻頭46只。重點查處了該市光彩大市場附近居民擅自安裝戶和安德大廈電子一條街違規銷售以及安裝點。
筆者住地的安徽省宿州市在過去的一段時間裏也在當地的一些電視上插播廣告,要求檢舉私自安裝的衛星天線,並且給予舉報者現金獎勵。筆者就在本地收視率最高的電視新聞節目《直播宿州》裡看到一次有廣電部門會同公安機關到各鄉鎮拆除、砸毀並沒收一些民眾房頂或樓上的"衛星鍋",並對當事人進行教育和處罰。
另據相關的報導,北京、江西上饒、南京、湖北襄樊、廣西陸川、瀋陽等地在過去的2-5月份裡相繼開展了由當地政府、公安局、工商局、廣電部門、文化部門等成立"專項整治小組",以"掃黃打非"、"阻止不穩定因素"為由,強行砸毀民眾的衛星接收器(衛星鍋)的行動。
如此大規模的動用公權力來"專項整治民間的衛星鍋",其依據是什麼呢?原來是由在上世紀1992年八月20日於國務院第七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國務院第129號令在作祟!涉嫌違憲並嚴重侵犯中國公民基本的公民與財產權利國務院第129號令的全名為《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其第一條規定:為了加強對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的管理,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違反本規定,擅自生產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由電子工業行政部門責令停止生產。違反本規定,擅自銷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沒收其衛星地面接收設施,並可以處以相當於銷售額二倍以下的罰款。違反本規定,擅自安裝和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由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沒收其安裝和使用的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對個人可以並處五千無以下的罰款,對單位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動用公權力對公民的私有財產進行砸毀、拆除、沒收等具體行為竟然打著為了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幌子,竟然不經過任何法律程序,這難道符合依法治國的方略嗎?這等公權力公然打砸的行徑竟然堂而皇之的橫行在號稱有著5000年文明的中國,是對"文明"地地道道的侮辱!任何一個健康的社會,都必須是能夠容納各種不同聲音與意識的社會!當一個政府的第一要務是剝奪他的公民的自由表達和自由選擇權的時候,說明這個體制已經病入膏肓了!一個簡單的規定就能夠使得公權力大肆的侵犯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中國公民享有通信自由的權利,哪裡還有什麼 "建設法治國家"的影子?任何一個受到此暴力侵犯的中國公民都有權力控告並起訴相關的政府部門!
中國民眾之所以要此起彼伏的掀起比政府損害更大更廣泛的使用衛星鍋浪潮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首先是物美價廉,所謂物美價廉其實相當簡單,一個直徑一米左右的鐵皮鍍膜衛星天線再加上一個衛星信號接收機在鄉鎮的售價也就是200元人民幣左右,經過安裝調試之後大約能夠接收60-100個左右的免費衛星電視頻道與衛星廣播節目,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來自於歐美和港臺地區等自由世界的的電視資訊節目,他們的節目製作之精美與內容之豐富多彩遠非中國大陸以"弘揚主旋律為己任"的喉舌們所能比擬!就是如此一個價廉物美的衛星鍋的使用壽命也在5-8年;其次是中國官方意識形態主控一切的電視節目內容流於早已令人反感的說教,形式也極其單調,各種節目清一色的"弘揚主旋律",而且收費昂貴,一年下來,收費接近200元人民幣左右,不收費的電視頻道大概也就不到10個。
上述因素足以說明,為什麼面對公權力的大肆壓制和侵犯,中國的民眾不僅沒有退縮,而且更進一步的點燃了民眾自由獲取資訊的熱情之原由了!如今,只要隨便走到一個社區、一個鄉鎮、一個村落,不經意間都會看到那一個個仰面朝天的"衛星鍋"。完全能夠肯定,任何一個與民爭利,甚至大肆損害並侵犯公民權利的公權行為及其背後的政府都注定會以失敗告終的!因此,中國政府必須廢除嚴重損害中國公民財產與基本公民權利的《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掃除信息與資訊自由流通的一切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