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很多年輕人喜歡穿肥大的牛仔褲,褲腰低、褲腿寬,看上去至少大三個尺碼,掛在屁股上搖搖欲墜,有時候內褲還露出一大截。
路易斯安那州有個小鎮德凱姆佈雷最近通過了一項法律,規定褲腰如果太低,露出不該讓別人看到的部位,當事人有可能被罰款500美元,而且還可能蹲6個月的監獄。
對於德凱姆佈雷鎮市長布魯薩德(Broussard)來說,這種時尚本身並不是問題,問題是這些年輕人暴露得太多不雅觀。他說:「這些年輕人的褲子已經低得不能再低了,這樣下去他們難道要把整個臀部都露出來嗎?」
看來情況真是挺嚴重,不採取點行動是不行了。
不過,還不能急於下結論,請教一下專家的意見再說。紐約時裝技術學院(FIT)男裝設計系主任布萊克曼先生說,其實這種流行趨勢是從監獄開始的。監獄犯人的囚服沒有太多號碼可供選擇,所以總是又寬又大;而監獄裡又不能用皮帶,所以就形成了這種衣服幾乎要拖在地上的感覺。近年來嘻哈風氣流行,這種超肥大牛仔褲就在一些男青年中流傳開來,尤其是那些喜歡叛逆的年輕人。
作為時裝專家,布萊克曼先生對這種時尚顯然難以認同:「我第一次看見就很反感。簡直是太愚蠢了。如果一個人一邊走路一邊還要記著提褲子,這只能說明他的生活太貧乏,沒什麼重要的事情可做。」
看來時髦還真的是有好有壞,不一定人人都穿就是好時尚。
不過,用法律來限定人們怎麼穿衣服畢竟還是有點兒不尋常。德凱姆佈雷鎮的這項法律通過後,據路易斯安那州一家報紙做的一項非正式調查,倒是有79%的居民表示了支持。
但是,布萊克曼先生對此還有很多疑問。他說:「我覺得只要受過一點兒教育的人都會說,這個法律要達到什麼目的?這是個開端,而終點在那裡?為什麼要專門針對這種時尚定一個法律? 另外,這項法律該怎麼樣執行呢? 」
也許,德凱姆佈雷鎮通過這個法律並不是真的想把誰扔進監獄,只是要告誡年輕人的行為舉止不要太過份。
德凱姆佈雷鎮的市長布魯薩德也解釋說,他們並沒有確切的標準,褲腰低到什麼程度算是犯法,而要根據個案來處理,由法官全權決定給予什麼樣的懲罰。
德凱姆佈雷鎮是個只有2千多居民的小鎮,他們通過的法律能產生多大的影響?其他城市是不是會效仿?
布魯薩德市長說:「我覺得會產生連鎖反應。德克薩斯州的達拉斯市已經給我們打電話來瞭解有關這項法律的情況。」
讓人好奇的是,為什麼有人喜歡穿這種超肥大牛仔褲,一邊走還得一邊提褲子,多不方便呀。可是有些年輕人說了,他們這麼穿並不是要表達對社會不滿,只是為了舒服而已。
舒服?恐怕這一點很難說服別人。記得幾個月前有一條新聞,說一個年輕人偷了東西,警察在後面追,眼看就要逃脫的時候,不巧他那條超肥超大的牛仔褲突然掉了下來,把他絆倒,結果可想而知,立刻被警察一舉拿下。
来源: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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